档案室2021年度工作总结

2021年档案室为了加强本院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积极提高自身业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本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档案室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我院按照《档案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档案归档办法》、《档案员责任制》、《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和《档案借阅制度》等一系列十个制度,将档案的立卷、保管、管理、借阅等方面一一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严

格按照制度办事。多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档案损毁或丢失事件。档案入库严把“三关”。第一,严把质量关。所入库的档案,均要求书记员在整理案卷材料时,必须按照要求把材料收集齐全,排序整理,杜绝漏页缺页现象出现;第二,严把档案外表整齐美观关。书记员装订后交由档案室逐件检查验收,对装订质量部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装订,直至验收合格后才能移交档案室;第三,严把入库档案数据信息准确关。要求入库档案按照分类大纲,确定好保管期限,按年度逐一录入档案管理软件数据库,核对清楚无误后,打印纸质目录,清点装盒后方可上架。

同时,档案室还注意做好档案管理日常工作记录,坚持温湿度记录,确保温湿度达到要求。保持档案库房整洁卫生,确保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鼠咬等现象。做好档案借阅、检查、档案移进移出的登记记录等,形成较为完整统一的档案管理体系,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都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档案安全保管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除院领导重视,实行档案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外,还要从工作机制上落实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把档案安全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的每个环节,不留死角,做好日常每一项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室认真履行有关档案保密规则,严格履行档案查阅、和借阅程序,控制借阅范围,执行保密制度。

二、档案业务工作

2017年度全院各类档案已全部归档入库上架并已全部数字化,2018年已部分归档数字化,所有移交入库的档案全部经过档案员严格检查验收,全部达到上级要求的归档标准。

为加快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电子档案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作用,我院已对诉讼档案中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专业档案进行了数字化扫描,库存档案已全部扫描完毕,并已实现图像与目录挂接,实现数据与目录挂接,并已经挂接了电子图像,初步实现了重要档案的全文检索,标志着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跃上了新台阶。

三、档案编研及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档案室坚持按规定续编了我院的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台帐、基础数字汇编、利用效果汇编、会议简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重要文件汇编、重要会议简介、优秀论文汇编、典型案例汇编和专题汇编等各种编研材料15种,提高了档案利用效果,为领导决策、审判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和参考依据。

档案室还注重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用档案服务人,积极为本院及单位团体和个人提供档案服务,为上级法院提供调卷阅卷服务。今年共提供档案利用服务220人次35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