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市

社 管 综 治 委

实有人口专项组

文  件

 

 

玉综治人〔2014〕1号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工作,促进城市化进程。认真贯彻《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社管综治委的部署,着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提高居住证办理质量。狠抓社会管理创新,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和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一、党委重视,部门协作,加强机制建设

201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实有人口专项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机制建设,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社管综治目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内关爱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全市登记流动党员2444名,其中流出党员2268名、流入党员176名。开展流动党员就业创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979人,走访慰问流动党员722人。全市设立政策法律宣传岗、民事调解岗、环境卫生岗、治安巡逻岗等20多个岗位,2546名社区无职党员上岗,1838名志愿者组成82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帮助社区搞好治安卫生、低保发放、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群众调解邻里纠纷3000余次,自发组织公益演出600余场次,为社区提供合理化建议1000余条。2008年以来,全市为流动党员家庭办实事好事859件,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964人,帮助24名流动党员协调解决创业资金技术项目,走访慰问流动党员754人,与流入党员结成帮扶对子16个,帮助9名流入党员实现再就业。二是实有人口工作取得新进展,便民利民服务广泛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全市共完成转户174523人,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8万人转户任务的218.15%,实现任务翻番,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的转户任务,在全省位居前列。其中成建制镇转户172841人,投靠亲属购房1097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227人,优秀农民工50人,其他308人。仅红塔区就转户54961人,完成274.8%。通海县转户31949人,完成319.95%。其他各县均超额完成专户任务。“户政E网办证厅” 24小时预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受理预约2339件。清理重复户口131个,应销未销户口1482个,清理百岁老人户口91个。主项变更业务受理9904人,审批9904人;补录遗漏人口业务共受理1451人,审批1451人。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预防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全面推行重点人员风险评估和分色预警,确实解决漏管失控问题,实现了“准确、到位”的工作目标和“少、精、准”的管控要求。落实重点人管控责任和措施,做到管得住、控得了,活动在视线范围内。全市现列管重点人员1086人,派出所社区民警按照要求对管控人员进行每月见面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完成现实表现登记1086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建立筛查发现、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救治救助等长效机制,破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难题。全市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408人,其中:男300人、女108人、肇事肇祸132人、轻微滋事92人,其他184人。四是落实市县两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538.12万元。其中市财政按全市总人口人均0.3元的标准预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69.12万余元划拨给市委政法委,安排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29万元。安排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四个试点”项目经费共计210万元。各县、区政府按照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30万元,于12月初全部划拨到位;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全市共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102个。其中在流动人口登记数超过3000人的社区设立服务站23个,在74乡镇、街道的79个派出所服务窗口挂牌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严格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全市现有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516人人。其中公安机关按500:1配备专职协管员372人,计生部门招聘144人。各县区根据财政状况,按协管员人数月均1500元至2000元给予经费保障,并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居住登记制度,提高居住证办证质量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条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条例”,加大服务管理力度,精心组织清理登记,简化办证程序,主动为在工矿企业、工地现场务工人员发放居住证。一是大力宣传“条例”,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市公安局以玉公治[2013]3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印发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贯彻落实。市广电局采播新闻80条,播出相关专题节目7期。司法部门发放宣传材料33840份、发放法律援助卡1500张、出动法制宣传车41辆次、悬挂宣传标语63幅、广播电视专题宣传63次、解答法律咨询1024人次、粘贴宣传画1400幅、出黑板报34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玉人社发[2013]16号文件、住屋和城乡建设部门以玉市建[2013]11号文件贯彻落实了“条例”,其他部门均以不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部门联动,增强服务能力。公安、计生、劳动监察、教育等19家成员单位整体协调联动,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居住登记制度,强化居住证办证质量。计生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中国小生“三免一补”政策,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得到保障。人社部门加大用工单位监察和劳务市场整顿,全力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动人口、农民工享有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创造条件,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待遇。三是加强信息采集登记录入和维护工作。2013年,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流动人口信息51927条、修改706135条、注销59296条,新增办理《居住证》148775证,《居住证》注销63245证;采集境外人员信息1839条。上半年维护流动人口总数288636人,完成待维护数的99.51%;全年维护流动人口总数568366人,完成待维护总数569219的99.85%。全年新增登记出租房屋信息2914条、修改7120条、注销3171条上半年登记出租房屋14176户,与业主签订责任书12444份;出租房屋访查13320户,完成应访查13506户的98.62%。下半年登记出租房屋13920户,与业主签订责任书13861份;出租房屋访查12606户,完成应访查12618户的99.9%。四是做好实有人口工作,确保统计数据鲜活、准确。按时点统计(6月30日),2013年上半年全市流动人口156243(男101363人,女54880人),同比下降1.58%,其中登记港澳台人员27人、外国人390人。应办理居住证155917人,办理有效居住证148506人,办证率95.25%。登记出租房屋14154户70773间,同比分别上升7.46% 21.2%;可租住流动人口167801人,同比上升11.84%。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12444份,同比下降5.23%。受理群众投诉18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23.4万元,同比上升36.19%。2013年下半年(12月31日)统计,流动人口148473(男96511人,女51962人),与上半年时点统计减少7770人,下降4.97%。其中登记港澳台40人,外国人171人;应办证人数148615人,办理有效居住证144495人,办证率97.23%。登记出租房屋13920户66650间,分减少234户4123间,分别下降1.65% 、5.74%;可租住流动人口150028人,减少17773人,下降10.59%。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13861份,增加1417份,上升11.39%。

三、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化

(一)完善措施,加强劳动力培训转移,促进就业,增加农民工收入,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农业部门落实省委农办、省农业厅、扶贫办和人社厅联合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云南省农业厅印发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农劳转[2012]4号),依托中央阳光工程、省级培训项目,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3.06万人、转移2.26万人、举办招聘会35场。其中农业部门培训2.31万人,新增转移1.51万人。累计转移就业人员377158人。中央安排我市“阳光工程项目”培训资金224.1万元,省安排培训资金90万元,市级安排培训经费100万元。人社部门培训转移农民工10856人,完成新增转移6000人的180.9%。组织招聘会27场次,提供岗位9781个,实现就业3566人。妇联积极组织女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30家单位提供709个就业岗位,达成意向协议113人。

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全年职业技能培训6672人,完成省市指标6000人的111.2%。开展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当期签订劳动合同12208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帐户,强化企业预先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目前全市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14856万元。依法开展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当期签订劳动合同12208人。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截止2013年10月底,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77081人,养老保险41015人,医疗保险22000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7.43万人。

市工信委制定了《***市2013年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意见》,提出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工作措施,使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到9月末,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到12.2万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万户,工商登记从业人员达49.9万人,增加3.4万人,其中私营企业23.2万人,增加1.4万人,个体工商户26.7万人,增加1.9万人;1—9月民营企业累计发放职工工资4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年底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将达到51.3万人,增长10.7%。

三是推进鼓励创业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全市劳动就业部门、妇联、团市委等成员单位大力推进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当年新增发放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7928人,47204万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791人,41973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97户,14270万元。

(二)加大流动人口权益保护力度,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宣传,畅通流动人口诉求服务渠道。司法部门利用“三下乡”、“3·15”宣传系列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科技活动周”、“12·1”世界防艾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对流动人口进行广泛宣传。上半年发放宣传材料33840份、发放法律援助卡1500张、出动法制宣传车41辆次、悬挂宣传标语63幅、广播电视专题宣传63次、解答法律咨询1024人次、粘贴宣传画1400幅、出黑板报34期。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25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671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53件;办理法律咨询1804人次;受援对象3119人,其中残疾人264人、老年人517人、未成年人892人、妇女758人、农民工594人。

广电部门“四个突出”扩大宣传范围:一是突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取得的成效;二是突出计生部门服务流动人口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三是突出公安、综治等多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流动人口权益取得的成效;四是突出就业、教育等部门亲情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生存和生活质量取得的成效。结合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文化程度明显提高,注重精神诉求的现状,通过有重点有层次的宣传,解除受众对流动人口认知范围的局限,搭建流动人口群体和其他群体之间沟通的桥梁。采播新闻80条,栏目播出相关专题节目7期。

二是加强卫生防疫建设,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生殖健康。卫生部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健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防治。2013年***市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病数总体呈下降趋势,无传染病疫情爆发。流动人口共建立档案8135份。发放宣传健康教育材料16.9万余份,卫生展板967块;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及讲座498次。加强对流动人口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流动人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禁忌症体检9009人,检出职业禁忌症129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共11436人,受检率为95.13%。其中在岗期80家10179人、医学随访2例、检出疑似职业病6人、噪声职业禁忌症43人、粉尘职业禁忌症1人。为0到15岁流动人口儿童少年接种各种疫苗86565针次,其中卡介苗3333针次、脊灰20394剂次、百白破16999针次、麻疹8720针次、乙肝14410针次。全市系统管理儿童2109人,新生儿视访369人;孕产妇产前检查1753人,产后视访306人。

人口计生部门以优质服务为主线,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着力抓实婚育新风进万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创建和美家庭工程。一是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一二三四五六”工程,开展“五免费”服务。2013年录入微机管理的流动人口总数为172346人,其中流入人口128250人,流出人口44096人;男性104937人,女性67409人。为流入育龄妇女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7620例,达86.9%;为59450人免费发放避孕药具,随访使用避孕药具55415人,随访率993.2%;免费孕检、生殖健康保健服务14609人;为初婚夫妇及合法生育待孕妇女免费孕前优生监测服务1307人。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41.5万份。二是全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13042户38709名流动人口办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了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深入计生示范站点建设,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动态监测。创建乡级示范站25个、社区示范站30个。力争 “十二五”乡镇示范站达到60个占80%,社区示范站80个占33%。设立9个县级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75个乡级监测点、2个厂矿企业监测点,实现动态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全力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日常巡查与投诉举报专查执法力度,针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340户,对300件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专查,取得较好效果。追讨农民工工资7704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1518万份,追发劳动者工资3982.3万元,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26.9万元。在纠正和查处违法劳动行为的过程中加大处罚力度,共办理责令改正411件;行政处理3件,处理金额1.09868万元;行政处罚21件,处罚金额7.7万元。

教育部门坚持“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机会均等,促进公平”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及《***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等有关精神,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依法、公平接受义务教育。2013年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学生总数为 26623人。其中:国中10659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10460人,占98.13%;国小15964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13857人,占86.91%。制定《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招考委[2013]26号),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参加会考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国小适龄人口数为15972人,毛入学率为99.94%,略低于全市国小毛入学率;国中适龄人口数为10623人,毛入学率为100.34%,接近全市水平。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规划,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县区、学校目标责任制,落实“两个为主、就近免试入学、一视同仁”的原则,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接近全市水平。2013年秋季学期,流动人口子女国小阶段享受“三免”政策的人数为13838人,投入资金1054.46万元。其中享受“一补”人数为1511人151.1万元。国中阶段享受“三免”的人数为10515人,投入资金1030.47万元。其中享受“一补”人数为2754人321.75万元。

工会系统2013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从制度入手,落实农民工工作有领导小组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室、有经费保障“四有”要求,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全市基层工会总数达3674个,涵盖6798个单位,会员总数到达279883人3499个有女职工的工会建立了女职工组织,女职工组织的覆盖率到达99.97%。全市2752家企事业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涵盖职工人数185352人2081个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2502个工会组织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筹集资金399.7069万元开展帮扶济困,发放慰问帮扶金373. 319万元,慰问帮扶劳模、困难职工3378人次,占在档困难职工家10653户的31.7%,其中:慰问劳模154人,慰问帮扶困难职工3224人次

工商部门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服务工商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规范化服务管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要求,开辟绿色通道,为流动人口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便捷服务。截止11月20日,发展个体工商户112286户,从业人员266628人,其中***以外的流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15890户,占个体总数的14.2%。2013年办理个体登记2650户,占新发展数26870户的11.5%。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放宽行业限制,积极推行“试营业一年备案制”,落实民营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免收费政策。全市工商系统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登记免收费6.1万元,免收企业年检费5.5万元。规范流动人口生产经营活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简易案件823件,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未发生恶性制假贩假事件。

民政部门2013年,全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和依法救助。全年共救助人员3445 人次,男性救助人员2967人次、女性救助人员478人次。其中:未成年94人次,青壮年3148 人次,60岁以上203人次,本省籍救助人员2924人次,外省籍救助人员521人次。残疾对象833人次,危重病人83 人次,精神病人62 人次,出动街头救助保护 483次,不在站救助2126人次,其它部门送来救助270 人次,外埠地区送回本地236人次,护送外埠地区返乡8人次,提供乘车凭证322人次。在重要节日、冬天广泛开展了大规模的主动救助工作23次,对需要救助的人员救助了987人次。跨区域接护送救助8人次。及时救助危重病人83 人(67.4万元)、精神病人57 人(111.1万元),累计使用资金178.5万元,保障了乞讨人员安全过冬。完成中央救助金专项检查工作。2011-2012年度中央、省、市投入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861.098 万元,支出499.8775万元,结存资金361.2205万元,未发现平调、挤占、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用于其他业务领域或机构运转等现象。

住屋和城乡建设部门2013年,住建部门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有48个(公租房项目30个,廉租房项目14个,限价商品房项目1个,统建项目3个)。截止目前,48个项目用地全部落实,已全部开工建设共12212套,开工率100.7%。截止目前,25个项目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9个项目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5个项目主体完工,1个进行项目装修,7个项目基本建成,1个项目竣工。

开展“房屋租赁信息登记”为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4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答疑10000余人次。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和房屋租赁监督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止11月30日,中心城区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4050本,发证面积631453.75平方米;审验证件296本,审验面积722139.21平方米。公租房安全检查22次,完成出租100%。

妇联组织2013年,各级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做好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禁毒防艾”宣传力度,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96000多份,安全套19100只;举办培训班99期,培训了57925人;粘贴标语612条;展出展板540块;出动宣传车13辆;宣传栏201期;文艺演出193场387个节目;35740人观;召开座谈会325场。

强化流动人口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确保流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接待妇女来信来访859件,办结855件,办结率99.5%。2013年组织实施贷免扶补3000人,小额信贷资金1.5亿元,帮助妇女创业、就业。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以项目为载体,实施中国妇女基金会的千林营养两代人——营养计划项目,落实物资141.6万元,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慰问妇女儿童1133人,发放慰问金181600元。捐赠文具180份、图书460册、价值10000余元的体育用品、音响、62套崭新的课桌、100余件衣服、价值714.62元的药物,现金11万元。在全市开展云南省12338热线项目***试点工作,把维护妇女权益、社区儿童保护工作、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内容进行讲授传播、讨论、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项目地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受到了联合国儿基会、全国妇联的高度赞誉。

共青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开展两法一条例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组织流动人口青年团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向流动人口青少年传授生活常识、法律法规、文明知识和维权知识。全市成立禁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52支,志愿者3900多人开展禁毒防艾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600余份,展出展板近200块,受教育人数近万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长期免费为85名流动人口少年儿童进行舞蹈、书法等培训。组织民办学校2000多名流动人口少年学生参加各种文艺汇演和其他文化活动,感受到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温暖。为855名青少年、流动人口青少年解决了心理、法律等方面的问题。

交通部门严格“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四证三卡”、“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出行安全。全市已开通营运班线290条4329班次,营运客车2671辆。营运货车50707辆,危险货物运输车646辆。开展安全生产运输专项整治,确保生命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见成效。全市出动人员7589人次,检查企业104个,检查车辆27989辆次,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884起罚款173.44万元。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市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1571家,覆盖率100%,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44项,整改136项,整改率94%,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1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43.68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不放过任何死角。全市开展大检查宣传活动32次,警示教育11次,自查企业1394户,督查政府3家,督查部门26家,检查企业474户。排查出一般隐患395项,整改395项;重大隐患1项,正在整改中。查处非法营运行为532起,经济处罚16万元。全年发生客运安全事故7起,死亡11人、伤42人。合理安排运力,加强监督,确保节假日期间流动人口、农民工出行安全有序。为期四十天的春运,全市总投入运力5.4万辆(其中包车154辆,加班1654辆),累计完成客运量116.66万人,同比上升4.7%,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国庆期间共投入运力1.5万辆,累计完成客运量 28.21万人,同比上升 1.88%。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信访部门2013年,全市信访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包县区包片区进行督促检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16起。其中,来访11批155人次(集体访7批147人次)、书记市长热线电话2件、电子信箱1件、网上信访2件。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民族宗教问题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及极端恶性案件,确保了全市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3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802户,涉及农民工56273人,追讨农民工工资7704.6084万元。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13户赢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251户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39件。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共发放宣传材料9750份,为3200人提供了咨询服务。三是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用工单位1538户,涉及劳动者59585人。通过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84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900人;督促办理社会保险8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54400元。对存在的4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1件,处罚金额5000元。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2013年,围绕城市社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市、县区民族工作部门不断加强中心城区的民族工作,确保城镇少数民族的安定、团结和发展。认真抓好红塔区玉兴路街道办事处棋阳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和检查,针对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隐患排查,帮助部分人员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1至四季度,全市民族和宗教领域共排查矛盾纠纷7起,涉及人员4925人;排查矛盾隐患3起,涉及12800人。目前全市有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学生流动人员928人、教职人员91人,其中办理居住证人员499人。佛教寺院信徒和教职人员流动人员31人,办理居住证24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故和事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完善监管机制,增强监管能力,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消费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和药品安全。与教育部门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013年,全市出动餐饮服务行政执法人员15647人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10112户次,查处案件68起,涉案金额8.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5万元,罚没金额15.39万元。其中检查全市学校食堂896个,894个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23次732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501人,责令整改学校食堂248个,处罚9个。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719人次,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221户次,查处假劣药械违法案件118起,涉案金额19.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5万元,罚没金额48.34万元,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没有发生流动人口集体中毒事件。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公安机关加大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查处违法犯罪分子。

(一)加大涉及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和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提供破案信息220条,破获涉及流动人口刑事案件529起;查处涉及流动人口治安案件496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446人,其中逮捕281人、治安处罚5104人、其他57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群众投诉80件,查处7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10.6万元。全市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投诉案件611件,清理整顿盈利性职业介绍机构13件,执法检查251家用工单位,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组织和个人39件。

二)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2013年全市治安部门立刑事案件17210起,破获6444起,抓获作案人员2386人;受理治安案件19369起,查处治安案件15248起,查处违法人员13922人。为巩固禁赌工作成果,深化“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出动警力4730人次,查处涉赌案件252件,查获违法人员927人。立赌博刑事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收缴赌资35.22万元,查获赌博机528台,其中单机441台、联机87台、主板506块,检查电子游戏室86家。打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立案53起,破案53起,抓获嫌疑人63人,刑拘42人,逮捕4人,治安拘留5人。涉案财物价值2200余万元。

(三)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全市治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以缉枪治爆为主要内容的13个专项整治行动,共收缴各类枪支739支、子弹70169发、炮(手榴弹)弹31发(枚)、炸药2625.7公斤、黑火药87公斤、索类1914米、雷管14079发、仿真枪230支、管制刀具941把、剧毒化学品21公斤和烟花爆竹5862件。检查涉枪单位323家次、涉爆单位913家次、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382家次、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56家次、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88家次、管制刀具生产经营单位152家次,排查涉爆人员13人、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24处、删除涉枪涉爆违法信息3879条。

(四)继续深化“护校安园”工作,“三个一”专项行动保安全全市召开各类安全会议170次,出动警力18564人次,破获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6起,抓获违法嫌疑人21人,排查化解涉校纠纷35起,排查隐患952起,整改902起。开展专项检查31所学校(其中中专1所、中学14所、国小9所、幼儿园7所),发现安全隐患85起,当场整改56处,限期整改29处。

五)强化医疗机构安保工作,减少医患纠纷。全市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3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45起,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07起。排查发现医患矛盾32起,化解42起(含协助化解),设立警务室1个,督促医疗机构增设保卫人员275人,督促增设监控探头306个。

(六)堵源截流,“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取得优异战果。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检查369次,排查重点部位场所5657个,发现线索121条,民警摸排47条,群众举报54条,根据群众举报查破案件29起,移交其他部门线索6条。共查破“黄赌”案件383起,其中,卖淫嫖娼案件131起、赌博案件252起,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128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5起,查处违法人员195人,治安拘留181人,罚款13人。查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5起,治安拘留2人,罚款3人。查处传播淫秽信息案件1起,查处违法人员1人,治安拘留1人。

(七)多措并举,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网络淫秽色情、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出动警力5173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个体摊点2455个次、印刷企业599个次、旅馆业919家次,娱乐场所337家次、网吧287家次,车站81个次、书报亭90个次,收缴非法出版物共325件、查处各类违法经营网吧32家。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5起,查处违法人员195人,治安拘留181人,罚款13人。查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5起,治安拘留2人,罚款3人。查处传播淫秽信息案件1起,查处违法人员1人,治安拘留1人。

五、存在问题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条例》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条例”贯彻落实参差不齐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录入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漏管失控现象突出。居住证办理质量不高,服务不到位。信息系统维护和出租房屋访查不及时。房屋租赁管理登记管理不到位,租赁市场混乱。

(三)农民工的政策不完善不健全,强调农民工经济方面的权益保护多,关注农民工政治待遇、自身生活和心理层面等深层次的问题少。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农民工的负担,交费比较高。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社会救助环节薄弱。

(四)教育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不协调,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足。民办学校办学困难,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均等化”服务压力日益剧增。

(五)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健全,资源共享难实现。

 

             

 ***市社管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

                      2014年1月15日

 

 

 

 

                                                                

抄送: 省社管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 、市社管综治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刘宁笙书记,明正彬、杨洋副市长。市委副秘书长周文云、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丽芬、市社管综办主任李矿生。市社管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副组长。市社管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成员单位,市实有人口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警令部、政治部、督察支队。        

        各县、区实有人口工作小组                                                                                                   

***市社管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