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概述】

扶贫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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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照中央及省市部署,以“稳脱贫、防返贫、补短板、促提升”为主线,全力以赴打好战贫、战疫、战汛三场硬仗,确保如期打赢收官之战。

(一)聚焦疫情汛情,着力克服不利影响。把疫情、汛情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道路上的两道“加试题”,及时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救助政策,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全县未出现因疫、因灾致贫、返贫、死亡等现象。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关于印发太和县脱贫攻坚实施四大增收行动方案及扶持政策的通知》(办〔2020〕13号),明确35项扶持政策,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出台《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太办发〔2020〕16号),明确30条具体举措,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二是克服疫情影响。聚焦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农产品产销对接、贫困户子女网上学习等难题,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四个清零”。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增收行动。开展“送信息”“送岗位”“送上岗”活动,全县有务工需求的43478名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务工,是去年务工人数的111.5%。其中,省外务工就业18153人,省内县外务工就业3465人,县内务工就业21860人。实施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增收行动。建立县领导包保、专班推进、日调度工作机制,全县24个就业扶贫车间、30个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共带贫512人。落实扶贫车间租金减免、复产补助和新吸纳务工人员就业补贴44.8万元。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增收行动。及早明确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的范围、品种、标准等,对疫情期间实施的7910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补贴标准提高20%,共补贴2030.4万元,其中,增补338.4万元。实施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通过本地销售、电商销售、帮扶销售等方式,帮助销售滞销蔬菜、畜禽等农产品283.7吨,价值205.4万元。疫情期间,深入开展“双查双送”活动,为37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赠送手机,贫困学生线上学习困难实现“清零”,做到“停课不停学”。

三是克服灾情影响。汛期结束后,按照“水退人进、以秋补夏、应补尽补”原则,组织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秋播秋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主动对受灾户开展入户走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协调保险公司,启动特色产业保险理赔工作,已赔付受灾贫困群众4923户次、254万元;排查发现因水灾导致房屋受损贫困户14户,及时纳入了危房改造,现已全部竣工,切实将汛情影响降到最低。

(二)聚焦“四个不摘”,着力保持攻坚状态。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务之急、头等大事、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质量高。

一是摘帽不摘责任。完善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做到主要领导直接调度,关键工作重点调度,薄弱工作专题调度。今年以来,县委专题研究脱贫攻坚会议19次,县政府专题研究会议11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7次。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分内职责,自觉加强行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5.3亿元,继续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等,较上年增长10.4%。围绕“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衔接、考核监督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衔接”等“五个衔接”,起草《太和县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方案》,谋划脱贫攻坚对接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注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摘帽不摘帮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定点帮扶工作责任,保持帮扶工作的稳定性。对不足3人的37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新选派干部74人,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力量。在常态化走访的基础上,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集中调研走访月”“二十看、二十问”等走访帮扶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问题2.4万条,制定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38.6万条。

四是摘帽不摘监管。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督、动态监控和专项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把项目库准入关口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立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涉及5类、213个子项目,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4件,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56人。

(三)聚焦“三户一体”,着力防范返贫致贫。坚持强基础、抓重点、促提升,防范返贫致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太和县“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五防”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应对措施,切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带动断链风险、失业风险和家庭变故风险等各类致贫返贫风险。

二是开展结对帮扶。聚焦全县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类户”,尤其是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户,在三类户”原有帮扶责任人包保的基础上,新增由乡镇包点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包保的“双包保”制度(其中4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保),制定“一户一案”,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大扶贫、医保、民政、残联等部门间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力度,定期开展数据筛查,结合实地核查,及时掌握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做到即返即纳、动态监测、全程管控。截至目前,全县脱贫不稳定户60户138人、边缘易致贫户3593户7480人,风险已全部消除,未发生新的致贫和返贫。

(四)聚焦巩固成果,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不断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十大工程”,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一是进一步紧盯核心指标。保障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年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5341人次,发放资金1770.6万元。保障基本医疗。累计为5007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证,贫困人口年度住院治疗3.5万人次,报销2.38亿元;慢性病门诊就诊21.2万人次,报销0.79亿元。保障住屋安全。建立危房动态监控机制,开展住屋安全大排查,年度改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危房1135户,其中,修缮318户、新建817户,拨付资金1824.8万元,全部解决了贫困群众住屋安全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投入2621.8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水厂17处、维修水厂46处,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了贫困群众饮水条件。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产业扶贫。2020年度,自种自养项目覆盖21588户、入社发展项目覆盖7209户,发放补贴5051.9万元。严格落实村级光伏电站“80%”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通过光伏收益开发公益岗位1624个,村级光伏电站产权全部确权到村。就业扶贫。1-11月,共完成技能脱贫培训512人,完成任务的128%;认定(居家)就业扶贫基地57个,提供就业岗位3628个;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3025人。金融扶贫。今年以来,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48笔、519.5万元;累计清收小额扶贫贷款7446笔、3.71亿元,如期完成了序时清贷任务。综合保障性扶贫。调整和细化城乡低保审批流程,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1-11月,农村低保累计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4万人次,特困供养累计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4万人次。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入4.04亿元,新建农村四好公路328.4公里;投资3726万,改造危桥41座;投资7294.45万元,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项目100个;继续巩固农村信息化建设成果,全县所有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实现全覆盖。消费扶贫。深入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全县224个扶贫产品通过国扶办发布,已全部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建成消费扶贫地方馆5个、企业馆4个,扶贫专区4个。通过“消费扶贫”累计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1.75亿元,有效促进了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三是进一步强化智志双扶。坚持扶贫和扶智、扶志相结合,依托全县34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700多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主题教育400多次,引导贫困群众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建立先进典型事迹库,连续三年评选“最美脱贫户”“脱贫攻坚孝德之星”等615名,并通过好人榜、电视报道、网络报道等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如,31岁高度截瘫的“轮椅姑娘”刘艳芝作为全省残疾人自强脱贫代表,以《人生因奋斗更美丽》为题,在5月15日全国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网络报告会上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