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扩权强县(市)工作进行督的通知》(冀政办传76号)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于7月6日至20日间,以部门为单位,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对冀政8号文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现将系统督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知下发后,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本系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本次督查涉及的33个厅局分别采取组织培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交了督情况报告。从反馈的情况看,通过督查有力地推进了扩权强县改革进程,加快了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8号)和部门实施意见(办法)的实施,各扩权县(市)普遍认为,省政府有关部门主动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抓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上下衔接,有效地预防了扩权政策梗阻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此次系统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督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在进行系统督查时,有关部门对扩权县(市)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目前大多问题已经解决,有的是市县的认识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在此次督查中又作了进一步解答,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掌握政策不准、认识上有误区的,在督查过程中也作了充分的解释,不能当场解决的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如省财政厅针对扩权县(市)反映问题比较多的财政收体制基数、专款配套基数、非税收入、债务清理等问题,协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按照不挤不占、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调落实。对于个别设区市、扩权县(市)提出的体制基数增量返还问题、贫困县要求市级为项目逐年增大资金数额问题、设区市对扩权县(市)支持资金结算补助渠道问题、税收市县留成问题、交警罚没收入等一系列问题,均一一解答、解释。目前,扩权县涉及财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新体制运行平稳。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扩权县市(市)所反映的用地紧张、基本农田比重较高、项目用地地质灾害评估、邯郸市项目占用武安市用地指标等问题再次逐一解答。关于扩权县(市)提出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下放的权力项目和范围问题,省国土将有厅将组织对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的各项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并制作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目录,进一步明确权力设置依据、权限、报批程序、资料要求等内容,对依政策应该下放的,将以目录形式予以明确,以妥善处理好设区市与扩权县市(市)之间的权力分配,做到权力明确、责任明确。省交通厅在督查中发现,有的设区市交通局认为扩权县(市)交通局所有工作都直接对省厅,有的扩权县(市)交通局也认为设区市交通局对其不再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等,省交通厅及时给予了纠正。省交通厅还将根据各扩权县(市)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主要具体业务工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衔接过程中进行再明确,以保证工作不出现偏差。省商务厅就关系到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督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协调解决,在县级商务系统分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省商务厅还就受国家商务部授权委托实施的管理项目,积极向商务部沟通汇报,商务部表示支持我省的改革举措,一些放权的技术性步骤正在抓紧进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出口企业技改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已布置到各扩权县(市),并已全面开始审核。各市卫生局权限下放不够彻底、个别设区市畜牧局行政许可审批权还没有完全落实等问题,已引起省卫生厅、省畜牧局的重视,均正在协调解决,并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切实把能放的权限都放下去。各市林业局认真做好管理权限的下放,协助扩权县(市)林业局与省局对接工作。石家庄市林业局在平山县改为扩权县以及市级财政减少县林业投入300万元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将年初确定的酸枣嫁接大枣、封山育林、大枣烘干房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仍给平山县,保证了林业生产的衔接。保定市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还指导包括定州、涿州、安国在内的23个县(市)成立了信息产业局,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

二是督查与进一步放权相结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督查过程中还把冀政8号文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与本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相对照,认真整理实施意见中未放的权限,提出了一些新的放权事项。省地税局决定在坏帐损失等方面赋予扩权县(市)更大的审批权(8号文件没有涉及坏帐损失事项),扩权(更多请搜索:)县(市)有关企业的坏帐损失超过500万元(含)的也直接由省局审核审批,避免了扩权县(市)的涉税优惠事项既由设区市局审批,又由省局审批的双重上报审批问题。省建设厅拟对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发证、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发证、注册、建设系统“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全部下放到扩权县(市),调查报告《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原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外资企业代码办理业务下放到扩权县(市);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报批、备案标准制度下放到扩权县(市),同时要求抄报所在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

三是督查与工作调研相结合。为进一步了解扩权县(市)的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省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督查加强了本系统对扩权县(市)的调研工作力度。省科学技术厅建立了厅领导及业务处室定点联系制度,并以冀科计函10号将厅领导和各处室联系市及扩权县(市)名单印发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科技局,厅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将深入市县,广泛调查研究,指导扩权县市(市)的科技工作,协调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把定点联系制度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成果抓好落实。省文化厅把各扩权县(市)纳入了2014年调查研究工作对象范围,并向扩权县(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冀文7号)和《关于落实2014年调研计划反馈调研进度的通知》(冀文11号),加强了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省公安系统从设区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督导组,督导扩权县(市)公安局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各督导组还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与财政、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争取主动。

四是督查与培训相结合。针对各地反映的基层同志业务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还结合此次督查工作,加强了对扩权县(市)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帮助各扩权县(市)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扩权后的业务需要。省信息产业厅于7月23日召开了扩权强县培训工作会议,围绕全省信息产业、信息化与无线管理、各扩权县(市)提出的有关问题等再次进行了全面培训和衔接,以会代训时间虽短,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省发展改革委在初次培训后,又于7月19日举办了县级扩权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研讨班,围绕县域项目谋划与特色产业布局授课研讨,帮助各县(市)谋划特色项目和产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还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具体业务工作对初次培训授课讲议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并编印了《河北省扩权强县发展和改革业务指南》,发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项目单位,指导业务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及有的设区市还采取接受扩权县(市)业务骨干到省厅、市局进行挂职锻炼、直接参与工作、跟班学习的形式,较快地促进了扩权县(市)业务骨干工作能力的提高。

二、主要问题

督查中,各厅局发现了一些下一步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急待完善。扩权县(市)的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文物、畜牧等部门一个部门对口省直多个部门和处室,人员较少,力量薄弱,不能适应扩权后的工作要求。有的工作个别县(市)还没有明确对口部门。县级机构改革需尽快完成。

二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新闻出版(版权)、信息产业、统计、物价、林业、发展改革、地税、科技、文化、卫生、旅游部门反映,县级对口部门工作人员素质还不适应扩权的需要,业务还不过硬,素质亟待提高,急需加强培训。

三是经费和办公设备状况有待改善。扩权后,各扩权县(市)近期会议和培训增多,存在省、市重复开会现象,扩权县(市)通信、交通、差旅、办公、培训等方面经费支出加大。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市),由于经费短缺,项目谋划建设困难比较大,将直接影响扩权县(市)的发展。另一方面,扩权县(市)还普遍存在办公条件和装备差的问题,如张北、清河、丰宁和平山县的科技局各仅有1台微机。

三、建议

1、各扩权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不突破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自主设置机构,待扩权县(市)运转一段时间后,省里再视情况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2、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扩权县(市)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一个长期过程,省直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扩权县(市)人员的培训,同时要尽量减少培训费开支,如采取寄发学习材料、发放录制教学光盘、以训代会、会训结合、送学上门等形式,以扩大培训受益面,降低培训费用。建议省里安排一定专项培训经费,就项目谋划、县域经济发展、项目融资、城市化发展等共性内容,组织省有关部门业务骨干、教授专家组成讲师团,到扩权县(市)送学上门。

3、省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业务或专门会议,扩权县(市)可根据本县(市)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同参加的省会议,扩权县(市)可直接贯彻省会议精神,不需再参加各设区市召开的与省相同内容的会议。

4、扩权县(市)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办公设施短缺问题,省里对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扩权县(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重点给予支持。

第二篇: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扩权强县(市)工作进行督的通知》(冀政办传[2014]76号)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于7月6日至20日间,以部门为单位,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对冀政[2014]8号文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系统督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

情况

通知下发后,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本系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本次督查涉及的33个厅局分别采取组织培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交了督情况报告。从反馈的情况看,通过督查有力地推进了扩权强县改革进程,加快了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2014]8号)和部门实施意见(办法)的实施,各扩权县(市)普遍认为,省政府有关部门主动深入设区市、扩权县(市)抓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上下衔接,有效地预防了扩权政策梗阻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此次系统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督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在进行系统督查时,有关部门对扩权县(市)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目前大多问题已经解决,有的是市县的认识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在此次督查中又作了进一步解答,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掌握政策不准、认识上有误区的,在督查过程中也作了充分的解释,不能当场解决的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如省财政厅针对扩权县(市)反映问题比较多的财政收体制基数、专款配套基数、非税收入、债务清理等问题,协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按照不挤不占、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调落实。对于个别设区市、扩权县(市)提出的体制基数增量返还问题、贫困县要求市级为项目逐年增大资金数额问题、设区市对扩权县(市)支持资金结算补助渠道问题、税收市县留成问题、交警罚没收入等一系列问题,均一一解答、解释。目前,扩权县涉及财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新体制运行平稳。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扩权县市(市)所反映的用地紧张、基本农田比重较高、项目用地地质灾害评估、邯郸市项目占用武安市用地指标等问题再次逐一解答。关于扩权县(市)提出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下放的权力项目和范围问题,省国土将有厅将组织对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的各项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并制作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目录,进一步明确权力设置依据、权限、报批程序、资料要求等内容,对依政策应该下放的,将以目录形式予以明确,以妥善处理好设区市与扩权县市(市)之间的权力分配,做到权力明确、责任明确。省交通厅在督查中发现,有的设区市交通局认为扩权县(市)交通局所有工作都直接对省厅,有的扩权县(市)交通局也认为设区市交通局对其不再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等,省交通厅及时给予了纠正。省交通厅还将根据各扩权县(市)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主要具体业务工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衔接过程中进行再明确,以保证工作不出现偏差。省商务厅就关系到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督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协调解决,在县级商务系统分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省商务厅还就受国家商务部授权委托实施的管理项目,积极向商务部沟通汇报,商务部表示支持我省的改革举措,一些放权的技术性步骤正在抓紧进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出口企业技改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已布置到各扩权县(市),并已全面开始审核。各市卫生局权限下放不够彻底、个别设区市畜牧局行政许可审批权还没有完全落实等问题,已引起省卫生厅、省畜牧局的重视,均正在协调解决,并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切实把能放的权限都放下去。各市林业局认真做好管理权限的下放,协助扩权县(市)林业局与省局对接工作。石家庄市林业局在平山县改为扩权县以及市级财政减少县林业投入300万元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将年初确定的酸枣嫁接大枣、封山育林、大枣烘干房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仍给平山县,保证了林业生产的衔接。保定市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还指导包括定州、涿州、安国在内的23个县(市)成立了信息产业局,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

二是督查与进一步放权相结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督查过程中还把冀政8号文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与本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相对照,认真整理实施意见中未放的权限,提出了一些新的放权事项。省地税局决定在坏帐损失等方面赋予扩权县(市)更大的审批权(8号文件没有涉及坏帐损失事项),扩权县(市)有关企业的坏帐损失超过500万元(含)的也直接由省局审核审批,避免了扩权县(市)的涉税优惠事项既由设区市局审批,又由省局审批的双重上报审批问题。省建设厅拟对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发证、

第三篇:扩权强县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2014]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14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等城市)、实施‘五大战略’(工业强市战略、对外开放战略、龙头带动战略、商贸兴市战略、环境品牌战略)、实现‘六个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农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力打造实力辛集、人文辛集、和谐辛集、效率辛集”的发展思路;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三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已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14年对外开放暨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三个文件。承德县、张北县、怀来县、安国市等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

4、扩权县(市)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明显实效。宁晋县:1-7月份,全县gdp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64亿元,同比增长32.9%。在建或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占年计划的163%;平山县:1-7月份,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38.33%。实现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最好高水平;丰宁县:到6月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07.1%;辛集市:1-7月份,完成生产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13%。以皮革、化工、机械、农产品加为代表的工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怀来县:到6月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9.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6.3%,比去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52.7%,比去年同期提高32.1个百分点;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4.1亿元,财政收入6.17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9.8%和162.8%;黄骅市: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52.3%。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100.26亿元。

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扩权县(市)经济加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无论是整体实力还是发展后劲,都有了明显增强。

三、扩权县(市)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设区市、各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所提问题中,大部分已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2014]94号)文中明确,各督查组立即给予了解答。有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有些是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性问题主要有:

1、关于土地指标紧张问题。一方面,几乎所有扩权县(市)都反映土地供求矛盾特别突出,要求增加用地指标,另一方面,扩权后,因为部分设区市不再在全市范围内调剂用地指标,有的扩权县(市)只得到全市各县用地指标的平均数,用地指标较扩权前大副度减少。三河市前三年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分别为3316亩、4248亩和3114亩,而今年只有了878.4亩。辛集、遵化、武安等都存在类似问题。

2、关于重点项目“打捆”审批问题。一些建设项目,特别是农业龙头项目,往往是几个县区共同承建,由各设区市“打捆”报经省里审批,扩权后,再经设区市“打捆”上报存在困难。

3、关于扩权县(市)自行审批项目存在融资难问题。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权限划分,属扩权县自行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在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部门要求提供设区市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对县级以下不予考虑。扩权后,扩权县(市)批复、核准、备案项目,金融机构还不予认同,因而对这些项目在资金筹措上会产生较大影响。

4、关于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养老保险由设区市统筹,一方面设区市的相对调剂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扩权县(市)与省的归口对应,因此建议养老保险由省里统一统筹。

5、关于部分扩权政策需要细化、提高可操作性问题。目前,省扩权强县政策共70项管理权限,有少数部门的个别权限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是缺少可操作性。如“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及操作程序不明确,车辆、驾驶人业务等放权事项还没有到位时限,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还不能由扩权县(市)核发,各类高中、中专毕业证及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权限还不明确等等。

6、关于把扩权县(市)的发展作为全省今后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发展规划问题。建议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全省发展规划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

7、关于关注原市属企业下划改制问题。按国家及省加快国有企业转制、改制的部署,驻县(市)企业将逐步下划归所在地管理,有的下划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下划企业改制后存在职工工龄买断市县标准不一、县(市)无力承担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改制成本扩权县(市)财政将难以负担。

四、几点建议

1、省直有关部门要避免“一放了之”。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同时对部门实施意见,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提高其可操作性。

2、注意对扩权县(市)的“倾斜”问题。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既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调动其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避免优惠政策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影响其他非扩权县的利益和发展。

3、加强对设区市放权的宏观指导。对养老保险、区域性规划,各扩权县(市)要与所在设区市衔接,该统筹的还要由设区市统筹管理。

4、对各扩权服(市)提出的国企下划改革、土地、项目“打捆”申报等问题,拟请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起直部门进一步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

5、对于项目融资问题,宜向省内金融机构通报我省扩权强县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

6、宏观指导设区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向所有县(市、区)放权。

特此报告。

第四篇:扩权强县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14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扩权强县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调研报告。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等城市)、实施‘五大战略’(工业强市战略、对外开放战略、龙头带动战略、商贸兴市战略、环境品牌战略)、实现‘六个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农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力打造实力辛集、人文辛集、和谐辛集、效率辛集”的发展思路;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三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已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14年对外开放暨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三个文件,调查报告《扩权强县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调研报告》。 承德县、张北县、怀来县、安国市等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

4、扩权县(市)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明显实效。宁晋县:1-7月份,全县gdp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64亿元,同比增长32.9%。在建或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占年计划的163%;平山县:1-7月份,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38.33%。实现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最好高水平;丰宁县:到6月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07.1%;辛集市:1-7月份,完成生产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13%。以皮革、化工、机械、农产品加为代表的工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怀来县:到6月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9.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6.3%,比去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52.7%,比去年同期提高32.1个百分点;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4.1亿元,财政收入6.17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9.8%和162.8%;黄骅市: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52.3%。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100.26亿元。

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扩权县(市)经济加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无论是整体实力还是发展后劲,都有了明显增强。

三、扩权县(市)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设区市、各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所提问题中,大部分已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94号)文中明确,各督查组立即给予了解答。有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有些是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性问题主要有:

1、关于土地指标紧张问题。一方面,几乎所有扩权县(市)都反映土地供求矛盾特别突出,要求增加用地指标,另一方面,扩权后,因为部分设区市不再在全市范围内调剂用地指标,有的扩权县(市)只得到全市各县用地指标的平均数,用地指标较扩权前大副度减少。三河市前三年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分别为3316亩、4248亩和3114亩,而今年只有了878.4亩。辛集、遵化、武安等都存在类似问题。

2、关于重点项目“打捆”审批问题。一些建设项目,特别是农业龙头项目,往往是几个县区共同承建,由各设区市“打捆”报经省里审批,扩权后,再经设区市“打捆”上报存在困难。

3、关于扩权县(市)自行审批项目存在融资难问题。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权限划分,属扩权县自行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在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部门要求提供设区市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对县级以下不予考虑。扩权后,扩权县(市)批复、核准、备案项目,金融机构还不予认同,因而对这些项目在资金筹措上会产生较大影响。

4、关于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养老保险由设区市统筹,一方面设区市的相对调剂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扩权县(市)与省的归口对应,因此建议养老保险由省里统一统筹。

5、关于部分扩权政策需要细化、提高可操作性问题。目前,省扩权强县政策共70项管理权限,有少数部门的个别权限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是缺少可操作性。如“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及操作程序不明确,车辆、驾驶人业务等放权事项还没有到位时限,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还不能由扩权县(市)核发,各类高中、中专毕业证及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权限还不明确等等。

6、关于把扩权县(市)的发展作为全省今后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发展规划问题。建议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全省发展规划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

7、关于关注原市属企业下划改制问题。按国家及省加快国有企业转制、改制的部署,驻县(市)企业将逐步下划归所在地管理,有的下划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下划企业改制后存在职工工龄买断市县标准不一、县(市)无力承担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改制成本扩权县(市)财政将难以负担。

四、几点建议

1、省直有关部门要避免“一放了之”。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同时对部门实施意见,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提高其可操作性。

2、注意对扩权县(市)的“倾斜”问题。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既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调动其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避免优惠政策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影响其他非扩权县的利益和发展。

3、加强对设区市放权的宏观指导。对养老保险、区域性规划,各扩权县(市)要与所在设区市衔接,该统筹的还要由设区市统筹管理。

4、对各扩权服(市)提出的国企下划改革、土地、项目“打捆”申报等问题,拟请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起直部门进一步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

5、对于项目融资问题,宜向省内金融机构通报我省扩权强县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

6、宏观指导设区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向所有县(市、区)放权。

特此报告。

····

····· 2014年9月 日

第五篇:关于扩权强县工作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扩权强县工作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2014]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14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

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