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舞厅噪音严重扰民的调查报告

关于歌舞厅噪音严重扰民的调查报告
关于***歌舞厅噪音严重扰民的调查报告
 
市长电话室:
2011年11月1日,我局接到你处转来关于市民反映我市青屏大街与北密新路交叉口噪音严重扰民的相关材料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青屏派出所依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1月1日,接到市长电话室转来市民反映***歌舞厅噪音扰民的相关材料后,青屏派出所立即实地调查,已对该场所负责人杨会改作出警告的治安处罚。11月2日,该所民警再次来到该场所,发现该场所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立即对其下发治安管理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要求整改周围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200元罚款决定。
我局将进一步关注该场所噪音治理情况,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安全隐患,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