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xx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5篇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1

关于推动xx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5篇

2021春科张晓方

(2021年6月)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定就业和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财富和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xx更是如此,90%以上的企业为民营企业。今年5月份,我先后赴县(区)、企业、各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并根据堵点、痛点问题提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我市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更加聚焦招商选资、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狠抓千百亿级产业培育,民营经济迈出了新步伐、展现了新活力。

一是大力构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推动工业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人才引进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性政策,如关于支持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减税费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六个一”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等。特别是2017年以来,相继制订了《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同时,对一些准入性、约束性政策,市委市政府充分依托市便民服务中心,结合“放管服”改革,不断加以整合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整体满意度较高。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提出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持续深化“2345”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获批“城镇全覆盖的权籍调查”“信息共享集成”两项国家试点,“不见面”审批和服务事项达90%以上。全市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重点企业解难帮扶会办会,听取企业诉求,帮助解决难题。全市上下在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帮办理念过程中,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完善帮办服务机制,改进帮办服务作风,服务好民营经济发展。调研中,民营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总体的评价较高,满意度在90%以上。

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出台了《x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同比增长xxx%,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比重达到xxx%。全市国家科技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首次破千家,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xxx家,比“十二五”末净增xxx家。“瞪羚”企业达到xx家,瞪羚率xx%,全省第一。通过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影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问题

调研中,大部分民营企业认为我市营商环境好、办事效率高,总体满意率较高,但也反映了一些堵点和痛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政策门槛高。调研中,企业认为目前惠企政策很多,但一些政策享受门槛高,主要针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等 “高大上”企业,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享受。有些政策不会用。调研中发现,有的中小企业对政策缺乏研究,在实际操作中对申报细节掌握不够,申报文件项目栏、佐证材料不知道如何填报。部分企业对政策不够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造成政策惠企滞后。在50多家受调查企业中对民营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32%,不知道占4%。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及时。有的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施成效存在差距。有的企业反映,两年前就应该兑现的奖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兑现。

二是企业融资难问题未根本缓解。我市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为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但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银行出于风险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虑,贷款多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小微企业存在惜货的情形。很多企业反映银行贷款额度偏低、利率高,抵押担保条件苛刻、抵押物评估值过低(住宅、土地抵押率不超过70%,厂房、公寓、商铺不超过50%)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抵押物登记、评估手续繁琐,有时银行还要进行内评,银行之间尚未实现评估结果互认。调研的企业中,76%的企业有融资需求,其中融资很困难或比较困难的占15%。

三是企业维权等问题解决较为困难。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往往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成了很多民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阻碍,有的企业维权成本远超维权收益,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许多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是选择放弃,就是消极应对。

四是招工难问题反映普遍。我市民营企业普遍对知识产权、人才培育重视不够,在发展空间、经济待遇、生活保障上对人才吸引力不强。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但难以招引高层次人才,而且企业内部中端实用型技术人才也难以留住。调研中发现,反映企业招工难、管理技术人才招工难的企业占40%以上。企业普遍面临用工难、用工贵现象,特别是高端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推动**民营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要构建政策落实保障体系,提高政策执行效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政策效用尽早发挥。健全优秀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了解和听取企业家实际需求,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讲、企业座谈等方式,利用电视、各类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建议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将政策信息集中为“一张清单”发布,服务资源整合到“一个平台”管理,实现政策“一站式”服务。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推动政策兑现“最多跑一次”,充分发挥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激励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细化实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举措,对责任不落实和“折扣”执行的实施问责。

二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建议建立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商会议,深入分析金融服务现状和存在问题,推进银行机构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引导各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合理确定抵押折扣比例,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之间评估结果互认。考虑设立创新金融产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推动无还本续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建立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对出现资金风险、经营困难的企业,统一帮扶口径,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路径,做到不抽贷、不断贷。建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从产业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发展良好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做优人才服务体系,更好地引人留人育人。结合xx实际,创新领军人才、双创人才、青年人才等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认定机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对已经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尽可能提供各种便利,定期举办高层次人才沙龙,走访慰问优秀人才,选树表彰人才典型,发放“**英才服务卡”,扩大人才“购房券”补贴覆盖面,帮助人才解决住屋、子女入学等切身困难,留人拴心,尽量减少人才流失。探索出台蓝领技工特惠举措,支持企业稳定人才队伍。要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加快完善工业园区的服务功能,为企业主和员工解决吃住行和娱乐购物等实际问题,留住工人,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构建维权服务体系,更好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民营企业产权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尊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行为,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产权案件。探索建立负面信息澄清机制,对涉及企业家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实现快查、快结、快速澄清,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可以在市工商联设立由公、检、法、律师、工信等部门参加的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健全申诉维权协调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要构建政治引领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家企业家健康成长。可以借鉴xx市的经验,通过在民营经济代表企业派驻统战联络员,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引导和教育。坚持典型引领,通过开展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培训班、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报告会、民营企业家专题学习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世情国情党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在服务企业生产经济、促进转型升级方面,建立党组织和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同步,争做新时代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的模范企业。通过开展“光彩事业”评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事业建设者”“十佳新锐宿商”等活动,激励引导他们弘扬传统美德,做扶贫帮困、先富带后富的领头人。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2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省经信厅“走基层访一线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调研小组,于7月上旬赴赴池州市、铜陵市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成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和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民营企业意见,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做法与成效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一系列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双创”活力、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各方面重视、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进一步凝聚,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进一步集聚,企业家发展信心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迸发。从两市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优环境,催生发展加速度。铜陵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审批制度,率先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证照分离”营业执照全省首发,发布全省首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企业设立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40个工作日内。创新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在线咨询办理服务,有效缩短企业的办事时间,中国政府网专刊报道《铜陵市“11240”唱响“惠”民服务“铜陵经验”》。

二是促融资,缓解企业资金难。铜陵市在全省首创“科技贷”业务,设立5000万元科技贷风险资金池,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贷”,直接对系统评分85分以上的企业放贷。通过“以存引贷”举措,将政府性资金存款比例与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挂钩,对贷款投放多、纳税贡献高的银行,政府性资金存款规模只增不减,提升了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强服务,打造双创新平台。池州绿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托自身技术优势,打造省级公共安全、环境化工检测及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5大类近600项检测、咨询服务。铜陵新能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汇聚产业、学校、金融三方合力,打造产学融协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创设小微企业创业互助基金,采取“政府资金引导、会员自愿认缴、协会托管运营、银行放大贷款、风险共同承担、利益共同分享”的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铜陵泰祥科创园区(孵化器)通过设立种子基金等方式,为孵化企业提供包括反担保、股权或债权投资、短期救急、动产质押等一站式服务。

四是重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池州市文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耕视音频采集与传输、图像跟踪与定位、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领域,研发出文香录播、智慧黑板、虚拟演播等系列产品,在教育人工智能装备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铜陵赛创电气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环保证照齐全的陶瓷基电路板工厂,投资建设电气陶瓷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填补了国内高端陶瓷电路板技术的空白。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10G/40G/100G高端光通讯收发模块的研发、设计和制造,研制大容量、小型化、低功耗、低成本的高速光模块,已形成5G无线光模块和100G数通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

五是破壁垒,拓展发展新空间。池州市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制定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方案及招标重点项目随机抽查等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不法行为。铜陵市委、市政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新成立市民营经济促进局,整合政策资源,凝聚部门合力,全方位、全要素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落实尚需加力。一是部分政策门槛高。调研中,企业认为目前惠企政策很多,但一些政策享受门槛高,主要针对“三重一创”、战新产业等“高大上”企业,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享受。二是有些政策不会用。有的中小企业对政策缺乏研究,在实际操作中对申报细节掌握不够,申报文件项目栏、佐证材料不知道如何填报。三是部分项目申报时间短。企业反映,部分项目资金申报的时间太短,往往来不及准备,申报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程序需要简化。四是有的政策变化快。铜陵两家企业均反应当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随意性大,前一年标准5元,第二年就变成20元,政策变化事前未通气告知,没有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预期紧缩效应。五是个别政策执行走样。铜陵耐科挤出公司反映,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建税计税依据应当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出口免抵部分不应再附征城建税,但当地仍对出口免抵部分征收城建税。

(二)融资难贵仍较突出。一是承兑汇票在企业销售回款中占比高。调研中,部分企业反映,下游核心企业凭借其强势地位,多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支付货款。同时约定,3个月后才开票,开票后6个月甚至1年才能承兑。个别企业反映承兑汇票约占其销售回款的70%,有的甚至更多。承兑汇票挤占了企业的现金流,造成资金流动性紧张,同时,企业为周转资金被迫采取向银行贴现,增加了资金使用成本。二是银行对贷款抵质押物要求过高。抵质押物范围窄,仍以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为主,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登记难、评估难、变现难等问题,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此类抵质押物。抵质押物折扣率过低,住宅、土地抵押率不超过70%,厂房、公寓、商铺不超过50%。抵押物登记、评估手续繁琐,有时银行还要进行内评,银行之间尚未实现评估结果互认。三是“敢贷愿贷能贷”的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对银行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尽职免责落实不到位,尽管银行已出台尽职免责办法,但各家银行对“尽职”的界定标准不一,免责条件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银行还存在“过度追责”的情况。另一方面,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考核和正向激励措施不到位,信贷人员权责利不对等,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民间投资增幅回落。由于市场环境、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以及民营企业经营面临较多困难,民间投资增幅回落、后劲乏力。今年1-6月,铜陵市民间投资同比下降6.4%,池州市同比增长10.2%,均低于全省12%的平均增幅,其中,铜陵市工业和技改投资分别同比下降13.4%、24.7%。

(四)企业成本上升较快。一是用工方面。据企业反映,近年来职工工资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长,而企业利润率始终维持在5%左右。二是土地方面。有的企业由于经营形势不好,难以达到土地使用税奖补标准,且返还部分需要缴纳25%所得税,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压力。部分地方土地历史欠账较多,一些企业当初先上项目后办手续,政策收紧后难以办理土地证,补办中现有厂房又不符合当前的安全、消防等标准。三是制度成本。据铜陵汇宇实业反映,投入300万元新建的厂房,办理各种手续已支出的费用就高达60万元,且办理周期长达两年,需要提交的材料堆起来高达1.5米。

(五)产业承载能力不足。一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创新所需的科技信息、价值评估、风险投资等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影响了企业的技术研发和转化活动。二是人才流失严重供需矛盾加剧。企业大多反映,普通工人召不满,技能人才留不住,高级人才招不来。以铜陵市为例,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工学院培养的毕业生,留在铜陵本地就业的只有10%左右。当地一家从事环评检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招到技术总监,曾给出了“年薪20万元起+股权激励+绩效工资+年终奖+五险”的优厚条件,但仍无人问津。三是园区相关生产生活配套不足。部分关键零部件配套半径大,产业链集中度不高,公租房、交通线路、学区等生活配套设施不足,对招工特别是省外人才造成一定影响。

三、思路举措和对策建议

(一)加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通过集中宣讲、企业座谈、进企入园调研等方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各类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二是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尽快搭建跨部门的民营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各类政策和政府服务信息,实现政策“一站式”服务。三是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列明受惠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四是完善政策配套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出台我省精准补短板政策,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五是加强督查和评估。开展常态化督查,细化实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举措,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责任不落实和“折扣”执行的实施问责。

(二)创新服务破解融资难题。一是进一步盘活以承兑汇票为主的应收账款。积极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随意拖欠、延长账期。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老赖要落实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额承兑汇票贴现窗口,进一步降低票据贴现利率,缓解小额承兑汇票贴现难、贴现慢、贴现贵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放宽抵质押物要求。引导各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合理确定抵押折扣比例,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之间评估结果互认。鼓励各地设立知识产权等动产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各地优先将其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范围,并优先给予风险代偿补偿。三是构建“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加快配套出台一揽子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具体举措和制度标准,明确尽职免责具体操作办法,将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水平,通过实行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予以补贴等方式,提升分支机构和一线从业人员积极性。四是设立创新金融产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推动各地设立创新金融产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无还本续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进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高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占比。

(三)久久为功打造“四最”环境。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坚决打破各种隐性壁垒,落实“非禁即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医疗财政补助和人才待遇保障支持力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在省级以上园区允许企业“打捆”享受直供电政策。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各种刁难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三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快修订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健全申诉维权协调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精准聚焦推动创新发展。一是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省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企业参与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建立创新中心、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二是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和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探索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企业实施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尽快实现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目标。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大力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支持企业瞄准国际标杆、聚焦实业主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细分市场的“单打冠军”和行业领军的“小巨人”,形成一批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四是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市场,加大对民营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探索政府“首购首用”,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好“精品安徽、皖美智造”等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国内外大型展会,为人员出入境和货物通关提供便利化服务。

(五)多管齐下改进服务保障。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功能,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体系,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网络化、精准化。建立完善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二是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让民营企业家政治上有地位;深入挖掘优秀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让民营企业家脸面上有光彩;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把征求企业家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必要程序,让民营企业家话语上有分量;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中长期订单式培训,让民营企业家能力上有提升。三是配强关爱民营经济干部队伍。建议省委在选优配强市、县(区)党政班子正职的同时,注重拓宽用人视野,从省直综合经济部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强、专业素养高,对民营企业有感情的干部充实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之中,同时,对基层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3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调研和审议我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实施方案》(浙人大常办〔2019〕6号)要求,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研究决定,成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组,制定调研工作方案。4月下旬开始,专题听取了县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汇报;赴巨屿镇、百丈际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察看部分民营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对100家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调研组在汇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民营经济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据调查,2018年底,我县共有民营主体13615户,其中民营企业2639户。民营主体实现就业9万多人,占比83%左右;上缴税金6.27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81%;对全县GDP增长的贡献率在69%以上。

当前,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决策部署,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比较浓厚,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优化扶企政策,保障企业降本增效。县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县级新动能“29”条和发展商贸流通业、建筑业、影视产业、网络经济等一系列惠企政策,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盈利能力。2018年至今,全县兑付惠企政策资金6423万元,减税7493万元,减费228万元。同时,县政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流向民营企业。2018年,共支付企业应急转贷资金3386万元,为企业贷款2980万元,全县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78亿元。

(二)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县上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零纸张、零见面、零跑路”。科技局优化科技创新券服务,通过在线申请兑付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间。经信局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减轻企业跑路成本。税务局大力推扩电子税务,积极与社保、银行等部门对接,让数据和税务干部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路。

(三)创新资源配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打造创新平台,建成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积极加强校地合作,围绕全县旅游、农业、康养等产业发展,与8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成立5个校地合作平台,力促科技成果孵化落地。

(四)企业总体满意,发展预期和评价较高。从全县100家民营企业问卷调查情况看,对文成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好、比较好占65%,一般占25%,不太好占7%。对本县党委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效评价,五星、四星占66%,三星占15%,三星以下占8%,说不清占10%。对2019年经营预期,乐观、比较乐观占49%,一般占41%,不太乐观、不乐观占10%。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服务成效评价,五星、四星占62%,三星占13%,三星以下占2%,说不清占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总量偏小、发展产业层次较低。一是民营经济主体总量少、规模小。我县民营经济主体总量为13615户,占全市比重的0.27%,个体户多,企业少,两者比例为3.84:1。民营企业规模很小,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69家,规上工业企业仅30家,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仅2家。缺乏龙头支柱产业,无法形成集聚效应。二是发展产业层次较低。我县旅游业仍以传统观光旅游为主,产业链不全,经济效益较低;工业主要为涉钢、金属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生产工艺科技含量不高,受产品价格、市场行情影响等波动较大。2018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0.56亿元,占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0.12%,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和新产品产值率均远低于全市水平,对地方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不明显。三是企业创新能力较弱。我县创新平台层次不高,企业研发意识不强,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不足。2018年全县研发和试验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0.48%,离全省2.52%还有很大差距。100家民企问卷调查中,有研发经费支出的仅27家。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有效缓解。我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为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但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银行出于风险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虑,贷款多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小微企业存在惜货的情形。同时,受前期“两链”风险影响,部分银行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导致企业贷款更难顺利获批。在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银行贷款额度偏低、利率高,贷款产品少、渠道不宽,抵押担保条件苛刻、抵押物评估值过低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而且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

(三)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惠企政策知晓度较低。部分企业对政策不够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造成政策惠企滞后。100家受调查企业中对民营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38%,不知道占5%;对金融支持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47%,不知道占16%;对民企创新支持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31%,不知道占16%。二是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及时。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企业扶持政策较多,许多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施成效存在差距。

(四)民营企业发展要素制约严重。一是人才技术力量匮乏。我县区位条件差、人才激励政策不够优,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困难,尤其是技术型、营销型、管理型人才非常匮乏。现有的民营企业多数以家庭式、作坊式管理模式为主,经营理念陈旧,管理方式粗放,组织制度模式落后、创新意识不强,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空间受限。我县以山地、丘陵为主,工业用地指标有限,现有的工业基地企业入驻已基本饱和,黄坦生态产业基地因土地因素制约,开发进度严重滞后,再加上历史遗留的“插花地”问题未解决,致使企业难以扩大生产,优质企业难以引进落地。三是园区基础配套弱。我县工业园区还未建设相应的物流、集中供热等相关配套设施,园区运营大楼未投入使用,难以支撑园区做大做强。工业园区所在乡镇缺少食宿、购物、娱乐等配套设施,难以留住工人,企业招工难的现象普遍。

三、工作建议

民营经济是我县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抢抓当前重大发展机遇,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在省委、省政府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工程、产业关键技术攻坚工程和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产品创新等活动中,多谋划文成重大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提升文成民营经济创新能力,实现文成科技发展与上级重大决策实施同频共振。二是加大优质企业培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对既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积极引进适合文成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附加值的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

(二)强化民营企业服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强民企规范化管理建设。加强民营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杜绝骗贷、恶意逃债等现象。对管理不规范、财务不透明的民营企业,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摆脱家族式管理的局限性,引导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更多民企转型为现代职业化治理模式下的公众企业。二是拓宽民企融资渠道。督促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金融助企新政策,把银行业绩考核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挂钩,加大尽职免责落实力度,使银行更加愿意为民企放贷。加强“银商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逐步提高民企贷款比例,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量身打造民企融资信贷服务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化无还本续贷服务,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继续发挥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为民企融资提供便利。

(三)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强化实干担当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政策效用尽早发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将党和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入人心、成效倍增。二是认真梳理落实政策。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了解和听取企业家实际需求,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冲突的及时理顺,过期的及时废止,力度不够的及时完善,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三是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推动政策兑现“最多跑一次”,规定政策兑现时限,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打通政策兑现快捷通道,充分发挥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激励作用,帮助企业尽早实现减负,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努力破解要素制约,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一是落实集聚人才新举措。结合文成实际,创新领军人才、双创人才、青年人才等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认定机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探索出台蓝领技工特惠举措,支持企业稳定人才队伍。对留下的人才要制定特别扶持办法,提供住屋保障、人才子女入学等便利条件,尽量减少人才流失。要大力发展我县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合文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探索低丘缓坡土地合理高效开发利用,适度扩容百丈际工业园区,加快推进黄坦生态产业园建设,保障工业用地需求,保障大项目、大企业顺利入驻。三是完善企业发展相关配套功能。加快推进县物流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站点的建设,形成方便快捷的物流网络,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建设投产一批企业急需的基本配套设施,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加快完善工业园区的服务功能,为企业主和员工解决吃住行和娱乐购物等实际问题,留住工人,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4

市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落实省、市委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作为年度履职的重头戏。3月初,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下发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红艺亲自担任组长,对专项监督工作作出部署。4月初,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累计有12000多人次和200余家民营企业参与调查。4月中旬,召开13个政府部门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4月底至5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带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等60余人组成专项监督调研组,分五组赴区县(市)开展调研,实地考察30余家民营企业,认真听取各地人大和政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100多位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商会及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委进行了情况汇总和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举措及成效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获得了民营企业充分肯定。

(一)强举措,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增强政策叠加效应。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立足我市实际,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成本、助融资、破壁垒、促转型、拓市场、保权益等六个方面制订25项政策措施。市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15个实施细则,形成一系列政策体系,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深入解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工作推进要求,跟踪分析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存在问题,共同会商解决办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二)抓落实,强化优质要素保障。一是推进落实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转型升级结构性减税,去年为民营企业减免各类税收约270亿元,今年上半年在去年基础上新增减税87.5亿元。推进落实差别化地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清理服务性收费等系列降本举措,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去年以来,6次降准共释放流动性386亿元,为民营企业办理再贴现100亿元,申请发行小微金融债券合计220亿元,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577亿元,较往年相比均有大幅增长。三是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成立市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排查掌握风险底数,制定“一圈一法”“一企一策”帮扶方案,设立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作用,防范化解“两链”风险、债券违约和股权质押风险。四是积极促进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大力推进“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加快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实施科技争投和企业倍增计划,积极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孵化器建设,目前已有65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选“国家库”。五是有力保障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3315”人才计划,出台政策为企业引才,搭建平台为企业聚才,强化保障为企业留才,去年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全国第二,86%高校毕业生进入民企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重服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一是深入开展“三联三促”。确定帮扶对象,走访调研,主动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政策落实、执法监管、企业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有效解决发展难题。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水平。积极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意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速项目审批、商事服务,极大方便群众办事,激发创业创新热情。三是切实维护企业权益。成立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服务能力,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违法行为。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并重,尽力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妥善处理涉企行政案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障企业行政诉权和利益。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主要问题与困难

各级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效果明显。但在调研中,企业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策措施有待细化落实。一是部分政策措施未能落实。各级政府分批分次出台了各类惠企政策措施,但在落实中还存在细化配套不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未能或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际成效还有差距。一些政策宣传也不够,部分企业了解不多,造成政策兑现滞后。据问卷调查,33.3%的被调查企业不太清楚降本减负相关政策。二是有些投资准入仍然过严。PPP项目投资准入门槛过高,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的渠道和途径不够充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也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很难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无法进入。能源“双控”与项目落地存在矛盾,根据区域能耗指标,对一些符合产业导向、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审批过于严苛,甚至予以限批,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三是个别政策措施不够合理。个别政策在制定出台前没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没有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例如5月份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国六排放标准,而国家规定从2020年起执行,缓冲期缩短使汽车经销商面临着较大清理库存压力。有些政策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相互矛盾现象,例如各部门对小微企业采用不同定义,造成执行困难、难以适从。

(二)融资难题尚未有效破解。一是贷款民企顾虑多。据问卷调查,6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当前民营企业融资情况一般,33.3%认为融资困难。虽然在成文的贷款政策方面,要求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仍有相当的顾虑,存在“惧贷”、“惜贷”现象,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尤为困难,去年全市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仅为3.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4个百分点。二是融资门槛成本高。抵押贷款占民企贷款的70%左右,信用类贷款占比不到10%,许多行业的抵押物估值仅为市值的40%,甚至更低。个别银行要求企业在抵押的同时提供担保,互保联保方式又给企业带来潜在次生风险。企业实际获贷后,还需支付评估费、保险费、审计费、咨询费、担保费等中介费用,有的存在配套返存衍生成本和还贷资金拆借成本。相关调查显示,企业对降低融资成本的负面评价为17.42%,高于16.77%的正面评价。三是审批流程速度慢。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繁杂,流程长、速度慢。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而获得银行贷款需多次跑、反复跑。办理贷款的低效率,传导到部分中小微企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是中长期贷款获得难。民营企业贷款期限普遍较短,要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更难。为按时归还短期贷款,企业需经常借助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高利贷等过桥资金,且银行办理续贷周期长、难度大,众多企业期待无还本续贷有实质性突破。五是担保机构实力弱。民营担保机构培育力度不够,市场化发展严重滞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大,区县(市)中无一家机构资本金达到4亿元以上,部分区县(市)资本金尚未到位,市再担保公司设定资本金规模为10亿元,实际仅到位3.82亿元;担保倍数也明显偏低,目前全市10家政府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21.8亿元,截至6月底在保金额31.7亿元,放大倍数仅为1.45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十分有限。

(三)创新发展仍受多重制约。一是各类人才竞争激烈。当前人才竞争呈现白热化趋势,民营企业在“引得进人”“留得住人”“用得好人”三个环节都存在困难,专家型、管理型人才紧缺,操作型、实用型技工难留。企业开出的薪酬也缺乏吸引力,与杭州、南京、苏州等同类城市相比少15%以上。特别是部分产业集聚区在科研环境、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各类人才尤为紧缺。二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自主研发的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投资风险高,虽然近年来不断出台支持民营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财税政策,但是许多属于事后补助,补助资金从申请到发放间隔时间较长,前期投入都需自行筹资,造成较大的研发投入压力。政府性各种引导基金发展滞后,对初创型企业发展的撬动作用甚微。去年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6%,与同类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三是创新平台建设滞后。去年以来虽然引进和共建多家校企技术创新研究院,但民营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已严重制约企业创新发展。四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时间长、惩处力度低、判决执行难、维权成本高,尤其是有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判赔额很低,甚至连维权费用都无法弥补,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挫伤创新积极性。

(四)降本减负依然力度不足。一是土地紧缺制约大。土地制约已经成为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价格居高不下,民营小微企业难以或基本申请不到用地指标,用于厂房租赁的成本呈现逐年快速上升,加重企业负担。二是工业用能成本高。我省工业电价不仅高于中西部地区,也高于周边的江西、江苏以及广东省等地。稀土加工、金属冶炼和压延等行业反映,因工业用电用气价格长期偏高,企业生产成本压力较大。三是减税惠及覆盖难。建筑、运输等行业反映,本次增值税降税幅度从10%降为9%,仅为一个百分点,受增值税销项税率下降幅度低于进项税率,有些企业实际税负不降反升。出口企业反映,原先征退税率为16%,因出口退税下降3个百分点,特别对市场议价能力较弱的企业,实际上没有得到优惠。四是社保负担仍然重。近年来员工工资上涨过快,社会平均工资持续提高,多数企业感到缴纳社保费用负担仍较重,对税务部门统一规范征缴社保可能造成的成本上升也存在担忧。

(五)营商环境还需改善提升。一是协同服务有待提升。政府部门涉企服务,仍存在信息共享不够透明、工作不够协同,体现在部分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太多、互不共享、流程复杂。如企业的变更和注销,目前还需跑多个部门,做不到“最多跑一次”;又如目前我市建立了普惠金融信用平台,但是用电、用水等核心数据难以获取,影响平台信息查询功能,导致授信调查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二是执法方式有待完善。据问卷调查,33.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个别行政部门在执法时存在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如部分企业反映,由于自身知识技术条件有限,在污染治理环节存在盲目性,在被处罚后仍然解决不了污染难题,亟需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技术帮扶。三是权益保护有待加强。尽管相关部门日益重视并加大执行力度,但民商领域“执行难”问题还是比较集中,实际解决率还是不高。“黑名单”制度有待完善,2016年以前的失信人员基本未被列入名单,而失信人员名单一旦列入后“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影响正常商务行为和生产生活。四是打击侵占有待重视。民营企业内部员工侵占挪用公司钱财、偷盗公司物品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公安经侦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办案的需求;另一方面,刑法对于民营企业员工侵犯公司财产行为的判定只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与国企员工同类侵权行为相比,量刑偏轻,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够。五是招商政策有待规范。为吸引企业落户本地,各地自出政策相互竞争,特别是个别开发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存在随意性和低效性,导致成本和代价过高过大,且不利于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营商环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建议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有效解决当前遇到的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再创宁波民营经济新辉煌。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地,提振发展信心。一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为使政策更加公平、从简、务实、管用,在实施中要充分听取吸收企业意见,加强市、区县(市)以及部门间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条款,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要有效发挥政策作用。坚持不懈抓好减税降费、民营经济“1+X”政策体系落地落实,精简政策兑现环节,打通政策实施梗阻。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效果评估。特别是对自出政策无序竞争影响营商环境等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结合重大片区建设,加大整改统筹力度,切实提高政策整体效果。三要持续推进政策宣传。要组织新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丰富形式、深入报道、扩大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城市美誉度,确保利好政策穿透传导到基层,落实到每户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增强政策获得感。

(二)合力推进纾困帮扶,破解发展难题。一要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定位,切实做到与企业风险共担。加强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期限结构,落实年审制、循环贷、税易贷、发票贷、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大力推广信用贷款和银税合作产品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内部激励考核体系,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压减审批程序和周期,防止不合理的随意抽贷、断贷和“一刀切”等做法。二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抓住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等政策机遇推动民企上市挂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债券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三要强化政银企联动。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用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优,发挥好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破解抵押担保过度、融资信息不对称难题。牵头组织融资洽谈会、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好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民营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四要有效缓解用地困难。完善亩均论英雄考评机制,相关的扶持政策应当避免单纯与产值、税收等规模指标相挂钩,对处于结构调整、迭代转型的企业,在亩产论英雄的评价指标、奖励措施等方面要因企施策。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租等方式供应用地,降低企业获取土地初始成本。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布局,确保新增用地三分之一供于企业发展需求。改造提升标准厂房、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腾出发展空间,打造小微企业集聚园区。

(三)大力支持创新转型,增强发展动能。一要加快创新平台搭建。聚焦发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搭建平台添“燃料”,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共建力度,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资源利用等综合服务。二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政府类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对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方式,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三要加紧各类人才集聚。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搭建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政策体系,坚持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与培育本土高素质、实干型人才并重,推进人才特区和人才高地建设,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住屋、子女就学等方面需求,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创业环境。四要加力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侵权成本,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激发全社会创造创新活力。

(四)着力提升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一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政府信息平台要主动征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诉求,“三服务”活动要全面查找发展的难点和堵点,落实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债务危机、矛盾纠纷处理要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再续发展。二要深化涉企审批改革。聚焦“跑零次”、掌上办、数据共享和政务终端服务体系建设,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要强化应对服务能力。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平台、保驾护航,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变动的能力和水平,特别在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建设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模式,促进企业稳信心、稳市场、稳出口。四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他人非法输送利益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坚持司法处置和稳定企业相统一、监督管理和服务扶持相结合,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相关部门执法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给企业留有发展空间和整改时间,共同营造良好治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5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对我省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开展相应监督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既涉及到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督办,也涉及到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今年7月,我委在省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带领下,就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在苏州、南京分别召开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座谈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围绕我省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在11月份召开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7个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办理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我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赴苏州、常州、盐城、宿迁等设区市和部分县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协调相关设区市联动开展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调研。另外就部分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我委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来抓,为我省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政策保障与时俱进。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搭建服务企业发展平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8大重点任务30条具体举措,随后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加大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综合集成为7大类30条150项任务清单,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建立起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省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初步构建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体系,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简政放权成效明显。精简审批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进一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注册登记、投资审批、纳税服务等程序便利。今年取消下放14项行政许可事项,对省级284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全省90.1%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83.6%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广运用“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高标准实现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的目标;创设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办理模式;精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半以上,取消和下放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让企业设立后快建设、快投产;简化企业退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开辟简易注销的快速通道。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围绕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事项的“一件事”改革,初步梳理整合“一件事”183项,同时再造流程,推动信息共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建成“一网通办”总门户。

(三)法治保障逐步推进。坚持平等保护理念,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健全司法保障制度,防控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经营权、创新发展权等合法权益,解除企业及企业家的“后顾之忧”。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全省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实施涉企保证金、涉企收费和清欠账款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完善台账管理,开展清欠专项核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10月底,全省排查拖欠账款共119亿元,已偿还93亿元,清偿率达78.1%,清偿进度处于全国前列。此外,我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以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有机结合,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企业的安全感得到提升。

(四)降本减负稳步推进。坚定贯彻中央为企业降本减负的各项部署,综合运用税费优惠、融资增信、政银合作等举措,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2016年以来,省政府先后4次制定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全省累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3550亿元。今年1-9月,共为企业降低成本1650亿元,超额完成全年1600亿元的目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发9批减税降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434项具体任务,严格对表推进、到点验收。编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落实清单之外无收费,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至16%。今年1-9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652.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391.9亿元,社保费减免260.2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68.6亿元。民营经济在减税降费当中收益最大,新增减税规模占全部新增减税的65.8%。

(五)金融服务扩面增量。实施积极的财政金融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增信分险功能。2019年我省安排3亿元用于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提升融资便利度。推进普惠金融“一网通”工程,破解政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金融产品1220项,核准接入金融机构240家,当年累计撮合授信涉及资金1266.56亿元,惠及企业18801户。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政银合作品牌不断丰富,苏科贷、小微创业贷、苏贸贷、苏信贷等一系列特色融资模式增容扩量。部分银行机构推出转期贷、年审贷等无还本续贷或部分还本续贷产品,简化续贷业务办理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强政策引导监督。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银保监局、人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引导全省金融业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丰富产品和服务方式。落实定向降准政策,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降低再贷款利率,切实将央行低成本资金传导给民营企业。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3.4万亿元,比年初新增2571亿元。

(六)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充分调动企业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落实人才引进培育奖补政策,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及其载体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今年以来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4.06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的高技能人才达855人,均位居全国前列。目前,省科技厅牵头培育民营创新领军企业超过100家,其中近20家被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75%,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激发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2018年各类科技税收优惠减免额达436亿元,绝大部分受惠企业是民营科技企业。“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对实施技术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依据企业技改投入和税收贡献等情况给予相应奖补。

二、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总体上看,我省的营商环境是好的,但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还存在不少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先进地区的改革力度和发展成效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对我省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视并剖析问题和不足,显得更加现实而紧迫。

(一)行政效能的改善提升仍有待加速。“放管服”改革还不够彻底。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有些审批要求不一致、口径不统一,加上基层力量薄弱、对政策掌握不透彻等客观限制,对放下去的事项接不住也接不好,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审批时间反而被拖得更长。虽然我省“不见面审批”的软硬件平台已基本成熟,但系统接轨不充分不兼容等现象存在于多个业务条线。地方普遍呼吁省级层面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尽快实现我省“不见面审批”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办理,并提前与国家“一网通办”进行对接。政务服务的主动性和便捷度还需要提高。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由,存在“懒政怠政”现象,在服务企业方面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事推脱搪塞,企业感到政府服务和以往相比差别很大。很多企业反映,目前除了办理工商登记较为方便外,土地、环保、规划、建设、消防、投资、安全生产等方面办理手续的便捷度相对较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权和定价权都在省级以上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县推进该事项“零收费”的进度;房地产项目不动产登记仍存同一审批事项省市多平台运行、信息需要重复录入等现象;由于上位法没有修改,民营企业注销时间很难压缩,一些企业因税款、债务、社保等原因造成注销比较难,有些地方政府担心影响市场主体数量等经济指标,使得企业“注册容易注销难”成为突出问题。执法监管方面还需要提升质效。目前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过程中存在运动式、简单化、粗暴化的倾向,过多过频的低效检查和多头检查比较常见,甚至一些执法和检查相互之间标准不一、结论差异明显;对企业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够审慎包容,没有经过警告和限期整改就直接罚款;行政处罚情况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导致银行贷款、业务承接等受到影响;当前环保、安全“一刀切”比较普遍,且没有提供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没有给予必要的缓冲期,企业发展预期不明,有的企业不再增加投入,反而加大了安全生产的风险和隐患。有些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因为其他企业出现问题或有重大活动、上级检查等情况被强令停产限产,受到很大损失。在监管责任风险方面,虽然国家明确了双随机监管“尽职照单免职、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但由于缺少配套执法细则,无法构成责任免除法定依据,基层对落实双随机抽查仍存在顾虑。

(二)企业权益的法治保障仍需要强化。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引起重视。企业反映,有些地方政府以往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存在夸大优惠条件、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事先承诺等现象,使得企业遭受很大损失并且投诉无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投资环境,企业希望地方政府拿出更大的诚意、打造更好的信誉、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市场公平待遇供给不足。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公共资源招投标、军民融合等项目时仍面临一些隐性的门槛,存在招投标的不公平现象,围标串标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大企业中标,实际是民营企业干活的情况。用电改革对企业降本减负的作用不够明显,供电部门收取的电容量费,不管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即使限停产,费用也照收不误。一些地区要求中小企业截污排管统一使用国有企业经销的高价位流量表,存在指定购买的行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合法权益受损现象。不少企业反映,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往往对企业的土地收益、工人安置等产生很大影响,希望有妥善的退场机制,而不是简单地采取货币补偿等措施。有的企业反映,遇到政府部门、央企、国企拖欠账款或以票据方式支付账款,将资金成本转嫁给中小企业,加上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质保金现象,极大地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民营企业对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顾虑重重。有的企业反映,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案件立案难、取证难、执行难,同时,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给企业创新发展带来严重困扰。

(三)财税金融的支持服务仍有所欠缺。从现行融资体制看,虽然我省已建设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并已接入银行、保险、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小贷等各类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对接平台,但是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全面,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破解。调研过程中很多银行反映,目前在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业务时,普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企业信息,但是所获得的信息也不完整、不全面。银行普遍呼吁政府能够开放共享更多关于企业的信息数据,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企业信用监测评价,在此基础上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从企业角度看,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仍处于弱势地位,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直接融资非常有限,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由于很多民营企业日常流水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各类证照手续不全、市场前景不明、抗风险能力较差、信用度较低等多方面因素,在企业无法落实有效担保的前提下,银行往往对企业融资顾虑重重,进而出现“不敢贷”、“不愿贷”等现象。从金融机构角度看,当前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考核和防范风险压力,银行“尽职免责”的政策没有落地,出于信贷资产安全的考虑以及信贷人员出于自身职业规划的考虑,再加上所有制方面存在的差异,银行更倾向于将信贷资金投放给国有企业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续贷、贴现等过程中普遍感到抵押担保难、信用贷款难、直接融资难、提交材料多、银行贷款贵、中介服务收费贵,且额度小、流程繁、周期长,一些企业在贷款到期前不得不高息借用民间过桥资金。另外,在企业经营面临困难时的抽贷、断贷行为更是让企业雪上加霜,产生资金链断裂,进而造成企业倒闭或破产。

(四)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人才招引和培育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招引而言,民营企业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发展、创新条件等方面总体上不占优势,同时在落户购房、子女入学、个税减免等方面也存在难度,高层次创新人才相对稀缺,同时加上企业区位和配套不足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进不来、留不住”,这些人才的频繁流动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稳定。就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而言,我省很多企业和相关技术院校采取了联合培养和订单式培养的模式,但目前人才的培养与企业的需求、市场的需要出现了不衔接的状况,校企对接不够充分,校企合作出现淡化趋势,企业自身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培养适岗的人才,在用工成本已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增加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对企业而言负担进一步加重。技术研发支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总的来说,我省民营企业产业层次还不够高,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还不够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标准的企业不多,特别缺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和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外来风险挑战较大。调研中,有的企业表示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产业链布局等方面资金投入的压力较大,希望申报科技项目、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方面能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提高创新奖补标准,给予创新资金扶持,为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联系渠道、提供资源。

(五)政策措施的宣传落实仍不够到位。国家和我省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时很难落实落地落细,使得这些政策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从政策本身来看,有些政策比较宏观和原则,缺少操作层面具体的实施细则;有些政策更多突出数量指标,不能完全匹配各地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有些政策含金量不高,干货不多,地方反映“不解渴”。从政策制定来看,一些政策的制定没有充分征求企业的意见,出现了政府的主观愿望和企业意愿的背离;政策制定缺乏一定的领导协调机制,加上部门审批事项或权限调整、分工调整等,都可能导致政出多门的现象,政策之间衔接不畅,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链,政策的叠加效应受到很大影响。从政策宣传看,有些企业反映,很多政策并不是由政府集中统一发布,而是由相关部门各自发布,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费时费力,政策的知晓度和到达率有待提升,政策的宣传和指导覆盖还需加强。从政策执行看,很多企业表示,一些事项的申请和办理流程还不够明确,仍感觉申请过程手续复杂、时间跨度大;很多政策的执行分散在发改、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对企业来说没有直接沟通咨询、办理申请的统一对象,企业办事很不方便。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几点建议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切实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理念,放大格局,提高站位,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攻克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消除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群众办事的“堵点”,要用“钢牙”啃“硬骨头”,不松劲、不停步、不懈怠,用更具精准性和实效性的举措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长效化建设,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

(一)营造更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把市场能够办好的还给市场,社会能够做好的交给社会。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一张网”等信息系统。整合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缩短办事流程,减少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按照“前店后厂”的模式再造办事流程,特别要警惕放权又放责的现象,放权要有度,确保基层接得住接得好。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政商交往“正负清单”,规范畅通企业反映困难、提出建议以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沟通交流渠道;在全社会形成正向保护激励机制,给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同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干部在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把好界限和分寸,让市场主体最大程度减少与政务人员不必要的往来,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并履行好社会责任。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打破部门层级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现象,尽快解决好当前仍然存在的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等突出问题,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信息的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加强政策推送和落地。在定政策和出举措时,要通过开展政企沟通协调、重大涉企政策问询等途径,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反映民情、集中民智、汇聚民声,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功能,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扩大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通达率和知晓率,让企业可知可感可获得,真正把我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今年我省开始对各设区市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并将编制发布《江苏省营商环境报告》,要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注重从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查找原因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衡量政府服务效能的量化指标和涉企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今后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价,先在有些地区进行试点,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要敏于发现与国际标准、国内先进地区的差距,善于借鉴有益经验、移植成功做法、注重自身创新,积极推动我省在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方面实现新的更大提升。

(二)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着力打造诚信政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政府要全面积极地履行自身做出的相关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部门或人员更换、政策调整等为借口拒不履行承诺和合同。要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力度,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要加大问责,同时积极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塑造诚信政府形象。注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公共项目,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在信贷、上市、税收、政府采购、招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遇到的隐性壁垒。推进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国企分类改革,放开重要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制,明确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让民营企业逐步能够平等地获得生产要素和参与市场竞争。切实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准确把握并统筹推进实质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财政奖补等各项政策举措,避免理解偏差和执行走样,在水电气价格、用工、物流等方面,要更大幅度地对企业减负。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高度重视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收费问题,审批部门不得向企业指定并强制其接受中介服务;对中介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担保、登记、审计以及附加隐性条件等行为进行整顿规范;对于部门审批事项取消后,其下属单位和中介机构搞变相审批所形成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坚决取缔。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创新信用监管、审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落实守信激励机制。结合地方机构改革,探索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试行跨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适当减少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环保督查和化工行业整治过程中的“一刀切”现象,要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的行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真正让督查和治理回归本源。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建立司法案件跨地区协调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注重对企业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行政处罚权,严厉打击网络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更加健康高效的金融环境。努力破解金融供给结构性矛盾。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货币政策传导不畅、融资结构不够合理、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不足和参与意愿不强都是重要原因。必须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金融供给的适应性,对民营企业实行分类施策,不搞“大水漫灌”,优化融资结构与信贷结构,为民营经济稳健经营奠定长期基础。重视构建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和政策套利。注重对金融机构的引导,通过加强风险控制、优化流程、降低中间费用、丰富金融产品等方式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广政银合作模式,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和支撑作用,拓展普惠金融覆盖面。在对接企业意愿,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开放共享更多的工商、社保、税务、海关、电力、司法等行业数据,为银行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有效防控风险提供信息支撑。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相对优势,特别是要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发挥本地优势以及在业务流程上的效率优势和灵活性,引导其机构下沉,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效率。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打造多层次高效率的资本市场,着重提升金融市场风险定价能力,发展可持续的民营企业融资模式。完善信贷等间接融资,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发行票据筹集资金,重点推进一批高科技和高成长型民企在创业板上市,稳步拓展融资渠道。推进“银税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缓解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题。加强对影子银行和理财业务的管理,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促进各类资金与实体企业直接对接。努力提高民营企业金融资源获得感。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和企业信用监测评价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的精准对接,健全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主动减费让利,推动民营企业金融市场良性竞争。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扩大金融市场准入,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增加有效供给。要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避免以行政化措施代替市场竞争,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成本逐步降低并稳定在合理水平。

(四)营造更加宽容的创新环境。持续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提高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研发机构的层次,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引导关联企业加强互动、抱团发展,逐步形成有效的创新生态圈。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办法支持产学研合作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以及开展国内外技术并购等方式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和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大创新优惠政策落实的力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采购、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补贴等落实不到位、政策打折扣,引进的科技人才在出入境便利、配偶就业、购房落户、子女入学方面存在的困难以及个税负担偏高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确保现有政策用足用好、新出台的政策务实管用。克服科技成果供需两端信息不对称、转化不通畅的弊端,提高科技成果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水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推动创新成果尽快就地转化。积极做好人才吸引和培养工作。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和市场优势主动参与人才竞争,破除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优化配置。突出“高精尖缺”,聚焦领军型科技企业家等战略科技人才,着力打造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注重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切实打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的现实制约,加快培养与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劳动者大军。高度关注民营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的职称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更大力度向民营企业放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