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县级信访解难资金审计

浅议县级信访解难资金审计

浅议县级信访解难资金审计

国家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是否能反映突出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和谐稳定。当前,各级信访解难资金日趋庞大,但信访解难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却跟不上资金量增加的步伐。笔者针对突出问题,就审计县级信访解难资金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一、以县级信访解难资金申请事项真实性为立足点。经了解,全额使用县级信访解难资金的信访事项未纳入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范畴,因此在使用县级信访解难资金时就容易滋生“责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虚报冒领”等问题。针对这些常见问题,审计人员可从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入手,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核查纸质申请资料及案宗的真伪性和完整性;二是核查信访案件是否在“阳光信访”平台登记录入,有无错登、漏登等情况;三是核查每一个有疑点的信访案件,对相关信访人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调查了解,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以县级信访解难资金拨付合规性为切入点。县级信访解难资金不同于其他民生救助资金,其资金性质极具特殊性,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对县级信访解难资金拨付做严格约束,信访解难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没有具体标准和统一要求。审计部门可从信访解难资金拨付合规性入手,紧盯关键环节。一是查找地方上有无信访解难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信访机关业务会议记录中有无相关民主集体决策作为拨付依据;二是查找信访事项档案台账,以“四个签字、一个承诺”(即申报、审核、审批、拨付四个环节负责人签字以及信访人与责任单位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为标准对照财务资料,查看每一个信访案件资金该不该拨、是否足额拨付、有无按时到位、是否“一把尺子量到底”;三是在数据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把信访人员本人及亲属具体信息与地方信访系统干部人员信息做大数据关联对比,核查有无优亲厚友等情况。

三、以县级信访解难资金使用效益性为支撑点。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渐细化,相关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但县级信访解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成果不明显等现象时有出现。审计部门可从县级信访解难资金使用效益性入手,予以重点关注。一是把有无发生重大影响力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作为信访解难资金效益性审计“一条红线”;二是紧盯两项指标,把核查进京赴省上访总量和信访“五率”指标作为审计有效抓手,做到量化审计、科学评价;三是把信访当事人接受救助后息访罢诉率作为信访解难资金效益性审计核心,唯有案结事了、息访罢诉,信访解难资金才发挥了真正效益。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对县区级信访解难资金审计的根本目的,审计人既要坚持依法审计,也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给信访干部干事创业服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