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调研报告多篇

交易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建筑工程阳光交易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评标制度,遏止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行为,促进建筑工程实现阳光交易”的(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最低价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如:文字编排、文字内容、文字及数字错误等);

11、有知情人举报,投标人采取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2篇】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有偿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可就多余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依法进行有偿转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政府切实利用市场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环境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资源有限和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推行排污权交易这项改革创新,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我们对全国其他地方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赴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进行了考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有关建议,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涵义?

传统经济中环境政策以外部性为理论基础,以“庇古手段”为基本方法,通过实施征税、取消补贴和押金制度等方式,使全部环境污染的外部费用由制造污染的企业承担,这就是所谓的“庇古手段”。但这种手段增加了政府“寻租”的可能。现实证明,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已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20世纪7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按市场化的路径,通过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经济学家们的理由是,禁止污染同样会产生社会成本,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减少禁止污染的社会成本并实现相关资源的配置优化。?

科斯定理是经济环境政策中排污权交易较为理想的理论基础。按照科斯定理,在环境容量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随着环境容量稀缺程度的提高和相对价格的上升,企业在环境容量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不一致,并导致环境外部不经济等问题的产生。在市场机制完善的情况下,只要明晰界定产权并加以保护,外部性问题所造成的效率损失就可以通过市场自身的谈判机制、价格机制和自由竞争机制解决。即通过自发形成一个排污权的交易市场,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并解决环境污染对于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市场作用,最终的损失会完全由排污者补偿(等于社会的边际损失)。因此,只要产权清晰,市场制度完善,污染问题就会自动解决,社会福利也会自动达到最优。?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科斯定理在实践中的一种应用,是指政府在区域内进行污染控制时,将总量控制作为目标,不考虑单个企业实际的排放污染量,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量由其拥有的排污权所决定。当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少于其所拥有的排污权时,剩余的排污权就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售并获益,从而得到减少排污的激励。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市场机制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将污染的治理和企业的收益联系起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激励作用使得有能力降低污染的企业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达到激励企业降低排污量的目的,并降低社会总的排污水平。?

目前,许多资源性企业正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交易无疑会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多方面的效率改进。排污权交易使各个市场主体获得充分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生产方式和排污方式。污染治理成本高的企业会理性地选择购买排污权,而污染治理成本低的企业会选择对污染进行治理,使各企业自身效率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效用的提高。同时,污染治理技术提高,也可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增加有效投资,带动社会就业,推动消费增加,拉动经济增长。可见,排污权交易符合循环经济的原则,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着重要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现状?

我国在1988年开始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当时只在上海、北京、常州等城市进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试点,自1994年起国家环保局开始在所有城市推广该制度,截至1996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实行了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在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同时,国家也有选择地在包头、平顶山、上海等城市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自xx年南通天生港发电公司与南通一家大型化工公司进行我国第一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至今,已有多家企业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些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从经济成本考虑,逐渐让出排污指标,由效益好、污染少的企业取而代之,使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xx年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浙江省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揭牌。该平台的成立,意味着国内的排污权交易开始实现规模化、制度化,改变了排污权交易点对点的局面,为排污权转让方和需求方搭建了一个交易平台。从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情况看,虽然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排污权交易对保护环境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随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日益尖锐,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必定会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现以在全国比较领先的的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的做法为代表介绍国内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现状?

(一)嘉兴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情况?

嘉兴市人口335.6万人,下辖南湖、秀洲两个区,平湖、海宁、桐乡三个市和嘉善、海盐两个县,人均gdp约6000美元。嘉兴市主要重点放在排污权的交易上。xx年嘉兴市秀州区进行了第一笔排污权交易,但由于当时国家未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多种因素而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xx年嘉兴市正式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xx年11月,全面结束无偿获得排污权的历史。 目前已完成排污权交易1000多笔,交易金额1.76亿元,其中5%作为交易中心的管理费用。?

目前嘉兴在申报、交易、管理方面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程序和制度。是全国试点地市。xx年11月,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环保局成立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且为环保局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之一。中心在环境保护局的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排污权交易,是嘉兴市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嘉兴市目前正在对全市所有的排污企业进行排污总量核定,并综合已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数据建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拟在全市推行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目前,嘉兴南湖区开展了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试点工作。为规避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面临的法律障碍,对老企业采取了多项优惠政策。?

嘉兴开展排污权交易的主要做法:?

1、首先避开对老企业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实施对新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一般都是从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分有偿与无偿二种)开始,完成老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再进入排污权交易,但由于排污权初始分配情况复杂,有技术层面与法律层面的好多问题,为此,嘉兴采取了从比较容易且相对独立的新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着手,当各种条件相对成熟时,再回过头来对老企业进行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的办法。?

对实行排污权交易以前已经存在的企业采取:(1)企业通过行政审批无偿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在没有进行有偿初始分配之前,可以无偿使用;(2)当企业发生倒闭或迁出嘉兴市行政区域,通过环保行政审批而无偿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由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无偿收回,作为政府的公共资源;(3)企业通过投资减排工程等获得的减排量,经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专家组确认后,扣除企业应该承担的减排任务,多余的减排指标可出让给排污权交易中心,并从中获得减排收益。?

对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后新进入市场的企业,要求凡有新增主要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排污权。申购量以环评和“三同时”验收为数据基准,多退少补。排污权申购为环保行政许可中间的一个环节,当建设项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报批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总量与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买卖合同,申购排污权,交易完成后转入正常环评审批和监督管理。?

2、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排污权交易新的领域?

(1)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在推进排污权交易过程中,一些中小项目投资主体由于购买了排污权,客观上占用了一定量的资金,出现了资金紧张状况。为此,根据企业购买排污权后,排污权已经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现实,设计了排污权抵押贷款制度,xx年9月28日嘉兴市环保局、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与嘉兴市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即环保局为抵押登记机关,商业银行给企业根据购买排污权的数量以70%-80%的额度授信,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同时企业与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排污权交易出让合同,当企业到时不还贷时,为实现银行的债权,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可以直接按照预先签订的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出售该企业的部分排污权,并将出让所得为企业还贷,这种创新的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压力。?

(2)进行排污权公开拍卖。目前,嘉兴市推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指导价格为so?22万元/吨;cod:重污染行业项目8万元/吨、一般建设项目6万元/吨、生活?cod4万元/吨?。(以年排放量计算,有效年限为20年)。排污权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价格应该由市场来确定,为充分体现其价值,xx年10月,嘉兴市首次组织进行了排污权的公开拍卖活动,共有10家企业参与。cod竞拍达到10.35万元/吨,so?2竞拍达到2.16万元/吨,高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指导价。xx年cod经过公开竞拍达到11万元/吨。?

xx年国家财政和环保部资助嘉兴市900万元以进一步搭建排污交易平台。?

(二)绍兴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情况?

绍兴市着重开展排污权的有偿分配和使用。绍兴市人口435万,人均gdp约1万美元,轻纺产业占工业总值的一半以上,是亚洲最大的化纤面料生产基地。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萌芽于xx年绍兴污水处理厂(90万吨/日)以及配套管网建设时期,绍兴市区90%的工业污水汇入管网(其中70%为印染工业)。为筹措管网建设资金,绍兴市根据入网企业自行申报的日排放污水量向企业一次性收取管网建设费500元/吨。xx年绍兴市开始实施排污权交易,直接采取了老污染源排污入网费自动转换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管理方式,这一做法全国首创。?

1、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整体情况?

绍兴市xx开始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已基本建立了政策框架。成立市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市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负责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管理处增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处,并配管理处副处长职位一个。排污权交易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原有市政府事业单位)。目前交易工作正在展开。目前,绍兴市已有630多家单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金,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多万元。同嘉兴一样,绍兴市也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有四家银行参与,目前利用排污权抵押,60多企业已获贷款1亿多元。?

2、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具体做法?

排污权指标的确定和取得:老污染源通过转换或补交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办法取得排污权;新污染源通过向环保部门申购或向其他排污单位购买的办法取得排污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其cod排污权指标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标准确定;已经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认可,获得so?2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确定,无法确定的,根据排污单位的年用煤量与脱硫率进行计算。?

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核定:废水达标后直接排入环境的老污染源,按环保部门核定的年cod排放量交纳cod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为5000元/吨;交纳过污水入网费的老污染源,经核准后,转为cod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废水达标后直接排入环境的新污染源在环评批复核定的年cod排放量范围内申购cod排污权的,其cod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为xx0元/吨;废水纳管的新污染源,cod排污权按日纳管废水量计算,其cod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为1000元/吨,并乘以行业污染系数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金(行业污染系数排放生活废水为主的轻污染项目,系数按“1”计算;排放一般性工业废水的项目,系数按“1.2”计算;排放高污染工业废水的项目,系数按“1.5—2.0”计算。);老污染源按环保部门核定的年so?2排放量交纳so?2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为1000元/吨。新污染源按环评批复核定的so?2年排放总量申购so2排污权,其有偿使用金基准价为xx0元/吨。?

排污权的出让或转让: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申购审核确认后,将政府储备的排污权指标部分出让给申请人,由申请人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新污染源排污权申购,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同步进行。老污染源在初次核发缴纳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可优惠20%。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技术工艺改进、关停落后设备等所腾出的排污指标余量可由政府回购,作为排污总量指标储备;也允许转让给其他排污单位,并纳入市招投标中心自由交易。新批建设项目购买排污权后,三年内不使用的,按当时购买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价格强制回购。?

3、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地方特色?

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有几个明显不同于嘉兴的特点:一是同时处理了新老污染源的关系。根据绍兴市排污管网建设较早且已收取排污入网费的特点,采取了老污染源排污入网费自动转换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管理方式,顺利解决了老污染源的问题。在so?2、cod排污权的价格制定角度看,老污染源与新污染源的价格相差20倍,又使老污染源转换排污权的积极性得到实现;二是从排污量的计算口径来看,so?2排污权按年排放量计算,单位为:吨/年,与嘉兴一样。但在cod排污权上有独特性,即:废水纳管的,cod排污权按日排放废水量计算,单位为:?吨/日?;废水排入环境的,cod排污权仍按年cod排放量计算;三是排污权交易更加自由,交易的主体可以是企业、单位。但交易是在政府监管下的有序交易,出让排污权的单位必须有经审核确实多余的排污指标,受让的排污单位必须有经审批的项目或扩产需要。交易完成后由政府重新确权;四是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中,环保部门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所有资金全部上交财政,用于环保和排污管网建设,体现了污染减排的公益性原则。?

(三)两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成效?

嘉兴、绍兴两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操作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障碍,但目前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开始企业不愿认购排污权,到后来踊跃高价竞购;从以前抱怨环保部门不给总量指标到现在意识到环保搞不好就直接影响企业竞争力,扭转了环保部门与企业对立的局面等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排污权交易制度成为嘉兴、绍兴两市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由于重污染项目需要化更大的代价申购排污权,这就促使投资主体考虑,上这一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合算,是不是可以调整为更加清洁先进的工艺和产品。一些重污染企业也开始考虑是继续生产,还是停产部分污染重、效益低的生产线,出售排污权兑现收益。这就有效促进了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2、有利于污染减排。由于排放污染物不仅需要缴纳排污费,还需申购排污权指标;污染减排不仅能少缴排污费,更能出售富余指标兑现收益。这就激发了排污单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改进污染治理设施的积极性。?

3、有利于政府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通过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天然气工程等,可腾出环境容量进行出售,回收的资金可以再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良性循环。?

4、有利于缓解企业破产所造成的压力。如遇企业破产倒闭,可以通过出售排污权职工获得补偿,从而缓解了政府的民生压力。?

5、有利于总量控制政策更加落实到位。排污单位申购排污权后,环保法律责任和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义务不得免除。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需按指导价向排污权交易中心申购或向市场认购相应减排数量的排污权指标,否则必须限产限排;排污单位出售富余指标时也应扣除减排指标。实施排放指标有偿分配后,企业将综合权衡各种经济利益因素,不再热衷于总量指标的获得,而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污染减排状况,申购合适的总量指标,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囤积”总量指标的行为,有效激活排污交易市场,同时也为污染轻、效益好的企业发展腾出更多环境空间。?

6、有利于环保部门管理能力的提升。从适应排污权交易需要出发,各地环保部门加强了环保管理能力的建设。比如:一批环保管理制度得到建立,污染源自动化监测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强化,污染源管理台帐得到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排污总量执法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7、有利于环保理念的提升。通过排污权交易试点,一方面促进了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另一方面也使生态环境容量是资源,而且是稀缺有价资源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有力促进公众对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从而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基础。?

三、关于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建议?

我市是一个以钢铁、电力为主导产业的新兴工业城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单位gdp能耗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高,环境容量小,节能减排、调结构、转方式的任务重,因此实施排污权交易工作对我市有重要意义。根据调研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下一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为突破口,加快形成能够反映环境容量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权价格体系,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基本原则?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涉及广大排污单位和多层面的利益格局调整,技术操作和管理比较复杂,必须坚持逐步完善,扎实推进。?

——新老划断,区别对待。本着尊重历史、推进改革的精神,对现有排污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上实行差别化的政策。积极推进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

——依法依规,促进减排。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坚持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依法治理污染,促进污染减排。?

——公开公平,社会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排污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在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有序参与监督。?

(三)实施范围?

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为,列入环境统计的工业排污水单位和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业排污水单位;二氧化硫(so2)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为除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外列入环境统计的工业排二氧化硫单位和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业排二氧化硫单位;排污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后,逐步扩大至所有排污企业。?

(四)工作目标?

1、制定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程,初步形成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初始排污权定价机制,启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交易运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技术规程,完善初始排污权定价机制、排污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对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情况重新调查核定,结合“xx”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初步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

3、完成前期工作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增加交易标的,建成比较完善的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并启动排污权抵押贷款工作。?

(五)工作机制?

(1)建立合理的排污权分配机制。环保部门在排污总量指标允许条件下,根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合理确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购买的排污权指标;要积极稳妥地推行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要按照规范的技术规程,建立现有排污单位数据库,将区域排污控制总量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合法排污单位,并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污权的使用期限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排污单位获取排污权后,不免除承担其他的法定义务。?

(2)建立合理的排污权价格体系。建立完善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适应环境保护实际需要的排污权价格体系。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对待、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排污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排污权基准出让价格和使用年限,并视情况进行定期动态调整。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缴入排污权有偿用金专户。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全市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实施减排重点企业的补偿和多余排污权的回购等方面。?

(3)形成有效的排污权交易机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量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取得。排污单位通过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结构调整获得的富余排污权,需要出让的,应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办理出让手续。要不断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模式。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管,核准上市交易的排污权,确保排污权交易符合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的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

(4)建立排污权储备与调控机制。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排污总量指标,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调控,政府可储备一定量的排污权。排污权储备的渠道,一是在初始排污权分配时,政府适当预留一定比例;二是由政府回购或强制收回部分排污单位因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及其他因关闭、停产、转产、迁出而腾出的排污权;三是政府投资减排项目腾出的排污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创新,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莱芜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由市政府统一牵头实施管理,市政府成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经信、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协调相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特别是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的监管,协同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也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工作的组织协调。?

(2)构建交易平台。应成立莱芜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承担排污权交易的信息提供、交易服务、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并承担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相关事务。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排污权交易中心的指导和管理。?

(3)制定完善政策。制定出台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排污权交易监管、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排污权交易收益处置、排污权交易管理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4)保障必需的资金投入。要保障排污权交易机构的工作和管理经费,支持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和排污权交易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为加强政府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调控,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应安排一定的排污权储备资金。?

(5)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强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内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绩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把改革创新引向深入。

【第3篇】商品交易市场和社区商业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商品交易市场和社区商业基础信息,摸清底数,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促进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于近日对我县商品交易市场和社区商业现状情况进场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建设情况

我县由于人口少,城市规模小,市场建设滞后。目前,成型的商品交易市场仅有3个,即:县农贸市场、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

1、县农贸市场。建于xx年,占地1300平方米,经营面积1100平方米,年交易额约1000万元,主要经营:干鲜蔬菜、肉类、活禽、水产等,满足县城区居民生活需要。

2、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于xx年,占地6100平方米,经营面积3500平方米,市场内有:门面房60间,1100平方米的综合超市1个。目前,主要经营:农副土特产品、日用品、服装、电器等,形成一个综合市场。年交易额约4500万元。

3、农贸市场。建于xx年底,占地2700平方米,经营面积1800平方米,目前投入试营。主要经营:干鲜蔬菜、肉类、活禽、水产等。

(二)社区商业情况

我县只有一个商业社区,即袁家庄社区。

截止6月底社区总人口约(含流动人口)10000人,城市人均消费5000元/人、年;各类商业网点108个,从业人员233人;营业面积4122m2,营业收入2692万元(不含金融网点)。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近几年我市商贸流通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同其他城市相比还存着很大的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现代商业企业发展缓慢,龙头企业、大企业数量少,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小、档次低,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主要以个体、私营为主,规模效益体现不出来。要素市场发展缓慢,传统流通业仍占主体,新型业态、新型营销方式尚在起步阶段。二是在市场建设方面,除几个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外,几乎没有成型的商品交易市场,更谈不上统一核算、集中收银、配送。三是物流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没有专门的物流企业。四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规划约束力低,市场的形成还停留在自发阶段。

三、建议

1、进一步完善已建市场。重点是城区商贸综合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首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交易环境和交易行为;其次,扩大市场规模,增加交易市场商品品种,提升市场档次,充分发挥市场多功能作用。

2、加大对贫困山区县商贸流通业的投入力度。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建议上级部门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尤其是对现有扶持政策,适当降低对承办企业规模的限制,因地制宜,扶持一批符合山区小县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的商贸项目,比如镇超工程、县超工程等,通过项目带动我县流通业发展。县级政府也要对重要商品储备、农贸市场、定点屠宰等流通业基础设施,通过公共投入方式加强建设;对于农村市场网络和社区商业设施的建设,应运用财政贴息、税收调节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支持具有社会公益特征的流通领域建设。

3、积极培育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培育龙头企业,是促进我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对有实力的商业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二是积极引进现代商业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加快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转变。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商业企业与国内外大型商业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我县现代商业企业发展。

【第4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调研报告

以来,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3号令),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制度抓好监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进场交易”制度为核心的统一制度。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通过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发挥。

一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陆续发布后,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及时转发了相关部门和县市以及个企业。使各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制度要求,并对操作规则和政策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

二是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虽然地区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至今没有成立,但是,我们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3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地区国有产权(资产)处置实施意见》,要求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处置必须在财政国资部门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公司进场交易,截至目前,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由地区经贸委、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和资产评估、公开产权转让信息的前提下,对两家地直企业国有产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阿地国资[]7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工商局等五局委组成专项检查组,于5月15、16日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地直39家企业中的16六家占有国有产权的地直企业(单位)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公文写作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查发现,少数企业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的规定,对转让标底不进行评估审计、不履行相关手续或者不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转让国有产权。例如,地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分别于5月25日、3月25日被地区集团以630万元、1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有限责任公司和。没有履行相关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产权登记等手续,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绕开了国资部门的监督;分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行为,也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和国有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对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地县两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了所属企业,但是没有进行进一步深入宣传。企业本身也没有认真学习《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影响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第5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调研报告范文

2022年以,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号令),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制度抓好监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出台,标志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进场交易”制度为核心的统一制度。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通过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配置资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发挥。

一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陆续发布后,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及时转发了相关部门和县市以及个企业。使各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制度要求,并对操作规则和政策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

二是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虽然地区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至今没有成立,但是,我们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号令)的要求,制定了《__________地区国有产权(资产)处置实施意见》,要求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处置必须在财政国资部门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公司进场交易,截至目前,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由地区经贸委、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局、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和资产评估、公开产权转让信息的前提下,对两家地直企业国有产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阿地国资[2022]7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工商局等五局委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22年月1、16日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地直9家企业中的16六家占有国有产权的地直企业(单位)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查发现,少数企业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对转让标底不进行评估审计、不履行相关手续或者不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转让国有产权。例如,地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分别于2022年月2日、200年月2日被地区__________集团以60万元、1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没有履行相关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产权登记等手续,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绕开了国资部门的监督;分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行为,也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和国有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对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地县两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了所属企业,但是没有进行进一步深入宣传。企业本身也没有认真学习《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影响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第6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的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作,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近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2年底县(区)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全面建成运行”的目标要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我市10个县(区)中,已挂牌运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正在筹建中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景谷县、镇沅县、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总体来看,各县(区)都有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正按照总体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墨江、孟连两县通过新建办公楼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办公用房,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8个县(区)采取改建过渡的方式;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等5个县(区)编办已制定下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定方案;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孟连县等6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已任命到位;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9人,思茅区编办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6人,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2人。根据工作进度分析,预计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挂牌运行。

(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主要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平台统一建设,由于各乡(镇)情况不同,建设的标准和水平差异也较大,但在2022年底前基本可以全部挂牌运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推进交易中心建设。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和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制定了相关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保证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景东县通过购买改建原县信用社办公楼解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累计投入1090万元;孟连县在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基础上,投入280余万元以新建的方式解决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

(二)依法依规,积极探索,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建成运行,各县(区)都想了很多办法,充分整合了人员、资金、房屋等资源,努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加快交易中心建设。如思茅、景东、宁洱、江城等县整合抽调了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交易中心集中办公,景谷、墨江、镇沅等县采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解决了交易业务用房,江城、澜沧、景谷、西盟等县下步还将新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基本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交易监管体系。一是行业监督,严格按照监管办分离原则,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二是纪检监督,各县(区)纪委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并进驻交易中心,加强对资源交易适时监督;三是场内监督,各县(区)交易中心都建立了完备内部监督制度和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坚持科技驱动的理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目前,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挂牌运行。在工作中,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电子管理和监察系统,凡法律法规明确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设限和监管,均实行机器操作。二是建立视音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开评标、拍卖、谈判等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影音资料永久保存,做到了既实时监控,又可存档备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高效、便捷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五)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切实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都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面加快县(区)、乡(镇)两级交易中心建设。景东县通过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确定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乡镇2-6万元奖励,有效推进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镇沅县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孟连县统一制作发放了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匾牌。

三、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各县(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想认识均比较统一,都有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部署,并都有了一些成效。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以来,成效初步显现,实现了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由行业垄断、分散交易向有序开放、集中交易,由分口管理向综合监管的三大转变。一是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强化了监督,遏制了腐败。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招投标活动的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弊端,变以往业主单位邀请的被动监督为监督部门入驻中心进行主动监督、全程监督,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有效、更深入,构建预防腐败的坚实屏障。三是减少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趋规范,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营造了党风廉洁、民风和谐的良好环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进度也不平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县(区)党委、政府思想认识较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较快,软硬设施配套到位,运作比较规范。但也有一些县(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共资源中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心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缓慢,建设标准和水平较低。

二是软硬件配置不专业,服务不到位。要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应当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技术成熟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保密性良好的电脑自动抽取专家和语音通知系统,高清晰的摄像监控系统。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不足,办公地点及部分硬件、软件配置一次性到位存在困难,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宁洱县、澜沧县等县(区)的交易、办公场所面积较为狭窄,镇沅县的交易、办公场所仍未落实。此外,部分县(区)设备简陋,专家库的专家面窄人少、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等问题,难以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服务。三是部分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和人员未落实到位。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4个县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尚未落实;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7个县(区)交易中心虽已落实编制,但工作人员均未到位;部分县(区)编办下达县级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如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2人,根本无法做到全程进场交易,也无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今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为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督察组,于2022年9月至10月到各县(区)督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与县(区)一起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10个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二)协调各方、统一认识。对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是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权力制约、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政府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共同建立协调机制,健全市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监督主体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三)鉴于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建议市委编办在商有关县(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上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数,以满足工作需要。

(四)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议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原则,处理好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关系,先搭架子、再完善职能,先运行、再规范。同时酌情给予西盟、孟连、澜沧、江城等边疆贫困县适当资金补助,以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依托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势,安排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跟班学习,熟悉业务,提高素质。适时组织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到省内、省外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第7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奎年来,xx区委、区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区委、区政府按照“六统一”要求,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和科学支持为依托,以部门协调联动监督为保障,探索出了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牢牢把握组织建设这个前提,全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前提。

一是领导重视。区长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度重视。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绝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绝不能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是组织健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三是分工明确。根据本区实际,通过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原区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成建制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产权及地产相关的交易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现行体制暂时保留不变,组建工作进展顺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等3个职能机构。

二、牢牢把握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建设高标准公开透明交易场所

为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之初,区政府就明确了“六统一”的管理要求,即:

1、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适应招投标活动需要,专门设立开标厅、评标厅、竞争性谈判室、评委抽取室、中心总监控室,将我区所有建设招投标项目统一纳入到一个平台上来进行交易,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以便统一监管;

2、统一开评标区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开评标区管理办法,对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由总监控室对各开标、议标活动通过同步声像监控录制,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3、统一对专家库进行整合。已完成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的评标专家整合工作。规范了评委抽取和使用,由专人负责招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确保参与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性。

4、统一信息发布: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中心在区政府网和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发布招标信息;

5、统一受理报名:在招标信息统一发布的同时,中心在交易大厅设立的交易咨询台同时受理报名。为保证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6、统一结果公示。开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当众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区政府网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上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了“六有”,即有一个开标室,有一个评标室,有一个交易信息发布区,有一个集中办公窗口,有一个电子监控室和专家抽取室;在现代科技管理上建立了“八大系统”,即网上报名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评标系统、专家室门禁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身份证识别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在运行管理上做到了“四到位”,即交易活动流程图到位,交易活动备案到位,交易活动全程记录到位,交易活动监管到位。

三、牢牢把握创新服务这个环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透明运行

我们坚持科学发展,顺应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力量,配备和完善各类硬、软件设施,创新服务举措,具体包括:

1、在全市率先推行网上报名系统,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2、在全市率先推行电子评标系统,使评标工作更加严谨、规范,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高效、廉洁;

3、在全市率先采用身份证识别器,较好地杜绝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4、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提升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形象和团队整体性,显现出庄重和一丝不苟的精神面貌,突出工作人员的修养,给服务对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5、所有进场项目都做好了电子存档,对所有的工作程序进行了电子监控,每个项目都刻录了光盘,杜绝了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

6、保证金收、退两条线,退付手续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化配置水平,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规范、高效和公正。

四、牢牢把握监督管理这个环节,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高效监督机制。整合建设单位党组、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力量,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做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一交易平台建立以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对外服务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交易规则》、《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图》、《信息发布制度》、《专家抽取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了《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科室职责》、《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市场各环节形成了环环相扣、统一、有序的整体,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汇编》,为下一步的集中公共资源交易和强化统一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登记时建设单位提供的计划、资金、施工图等前期备案资料的管理,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了完整依据;严把招标信息公开关,确保招标公告和预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招标程序监督关,依法对开标时间、评委抽取、评标过程、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把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了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筑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区建筑市场参与投标活动;严把拒腐保廉预防关,落实工程建设防腐保廉机制,坚决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腐朽现象发生。

四是利用电子设备预防腐朽。对交易场所的硬件设施、网络信息系统和办公设备等进行了改造升级,依据统一市场规范要求,对现代信息平台、全程监控平台、专家抽取平台,以及电子屏蔽系统等进行了优化配置,并安装监控点8个,进行无缝隙、全时段音视频监控,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开标现场景评标现场的所有活动都有音视频监控和备份记录。同步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可适时进行交易监察,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预告,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中心的专家库实行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家抽取、参评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和纪律。开标前2小时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选专家评委。项目监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全程监督。在评标区,被抽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只有通过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核对身份后方能进入评标区,评标区设有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在业务受理区,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内部规范管理制度。在中心的显著位置上设立了《群众评议服务意见本》和服务工作投诉意见箱,并公开了本级和上一级投诉电话,使投诉渠道顺畅。

自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以来,湾里区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是腐朽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通过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在这一方面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xx个,制定防范措施xx条,从源头了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

二是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程序,统一的管理,有效的监督,进一步防范了官和商勾结、以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使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围标、串标、违法转包等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场诚信体系日渐完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8篇】商品交易市场调研报告格式

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商品流通的一种组织形式,发挥着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递消息、服务产销、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伴随着宏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湖南省商品交易市场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人民群众日用消费品和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重要集散地,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及方便城乡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湖南省商品交易市场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市场网络,商品市场体系日趋完善。2022年,全省商品交易市场2597个,总摊位数55.48万个,营业面积 1834.20万平方米,实现成交额3543.4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320个,总摊位数19.84万个,营业面积1036.78万平方米、成交额2969.65亿元,分别占全部商品交易市场总数的12.32%、35.76%、56.52%、73.81%。

(一)大型市场规模扩展,发展迅速。据统计,我省成交额5亿元以上的市场96家,占全部市场个数的3%,实现成交额2465.71亿元,占全部市场总成交额的81.4%。其中,5-10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有46家;10-10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有44家;10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6家,分别是:长沙市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大市场、湖南钢材大市场、湖南高桥大市场、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中南汽车世界大中南汽车贸易公司、湖南九华钢材物流园。全省商品成交额在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2130.15亿元,增长25.6%。100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1219.59亿元,增长25.9%。显示出湖南大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规模化发展的趋势明显。

(二)市场门类齐全,专业市场占优势。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省已建成一批涵盖工业原材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生产要素等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市场,形成了以专业市场为主,综合市场和其他市场为辅,门类齐全、协调配套、各具特色的商品市场体系。全省2597个商品市场中,综合市场有1586个,商品成交额为1359.18亿元,占比38.36%。其中,农产品综合市场712个,工业品综合市场88个,其它综合市场777个。专业市场1011个,商品成交额为2184.25亿元,占比61.64%。全省320个亿元市场中,综合市场有121个,商品成交额为1011.11亿元,占比37.8%。其中,农产品综合市场42个,工业品综合市场 26个。专业市场达199个,商品成交额为1958.54亿元,占比62.2%;从出租摊位数、营业面积和成交额看,专业市场比重均较高,分别为 56.5%、70.2%和66%。

(三)批零市场竞相发展,批发市场为主流。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已从单纯的交易主体的聚集场所逐步转向为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大经销商的培育基地,向集中化与规模化经营方式发展,提高了商品交易市场的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由于内部资源的整合,批发经营比重提升。2022年,全省320个亿元市场中,以批发为主的市场有172个,较2022年增加25个;以零售市场为主的市场有148个,较2022年增加32个;批发市场实现成交额 2248.46亿元,零售市场实现成交额721.20亿元,分别占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75.7 %和24.3%,批发市场成交额占总成交额的比重较2022年提高7.7个百分点。

(四)长株潭地区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从市场分布看,2022年,长株潭三市拥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129个,实现市场成交总额1968.34亿元,分别占全省同期市场总数的40.3%和市场成交总额的66.3%,市场的集中度及辐射能力进一步显现。处于西部地区的湘西、怀化、张家界、邵阳和永州等五个市州共有亿元市场72个,占市场总数的22.5%;实现成交额451.88亿元,仅占市场总成交额的15.2%。

二、我省商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消费环境加速改善和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商品交易都呈现平稳上涨态势。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

(一)商业网点规划滞后,且实施难度大。多年来,由于商业网点规划缺乏上位法支持,且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导致规划得不到落实。商品市场项目随意上马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项目缺少科学论证,或者是不经过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就立项上马。商业项目雷同,特色不突出,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而在新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则不能很好的满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专业批发市场“有市无场”与“有场无市”并存,一些批发市场在城区,造成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难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城郊近来兴建的大型专业市场大多处于闲置状态。 (二)市场整体辐射能力较弱,竞争压力加大。全省商品市场发展结构不够平衡,商品市场总体水平不高,各专业市场的扩张受到制约,商品辐射面不广。同时,各市场之间的行业布局不尽合理,市场与市场之间经营的商品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和重叠,发展空间难以做大。2022年,从全省亿元市场经营的商品分类看,以简单、初级、低档的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鞋帽类和农副产品为主的亿元市场达140家,缺乏高端及特色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带动周边小企业和手工作坊的发展,产业规模难以扩大。并且同一个市场内的商品相似性较大,产品结构单一,由于技术含量低,缺乏协调,因此同一市场内的商户的竞争压力较大。再者,基于当地产业发展起来的市场,还存在着与竞争范围内其他市场的竞争,竞争压力较大。没有产业作依托,势必增加销售成本,减弱商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制约发展空间。

(三)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对薄弱。目前商品交易市场规模大小参差不齐, 相当数量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个别市场处于放任自流的现象, 致使许多摊位摆设杂乱, 经营环境差, 违法违章行为比较普遍。特别是部分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扰乱了市场秩序, 也严重危害和威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许多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随意性很大, 许多违规经营的情况以罚代管。消费者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严重危害到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以及消费者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心, 影响了商品交易市场的持续发展。

(四)商品市场基础配套设施落后。我省商品市场大多建于80-90年代,基本属于第一、二代商品市场,规划起点低,基础设施落后,有的甚至是利用街道或其它空地搭起简易货棚建起来的,水、电、通风及排水设施都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由于缺乏专业规划,大部分商品市场没有配套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交通。大部分专业市场缺乏专业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这个“魂”,有的虽在周边自发形成了仓储和物流区,但大多是极其低端的临时建筑,缺乏规划,管理粗放,安全隐患大,给市场监管带来很大的难题。如长沙高桥大市场等商品市场的仓储都集中在黎托和东山这两个街道,因为两个街道均为武广开发片区,仓储基本上都是临时建筑,仓储交通出入、货物存储安全、信息化管理、交易方式转变等与市场需求不配套,满足不了部分消费要求

(五)新型业态对商品市场冲击大。近几年来,电子商务、专业店、便民店、仓储式商店及购物中心等新型流通业态蓬勃发展,它们运用配送、代理制等现代商业组织形式和规范化流通运作模式,在商品流通领域不断扩大自己的份额,对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交易市场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经营方式和管理手段,将很难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进一步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大流通意识。流通活,百业兴。商品交易市场是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广大企业产品销售与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引导群众消费、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商贸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受素质性、结构性因素影响,我省商品交易市场面临规划引导不够、创新能力不足、转型提升缓慢等问题,又受到连锁卖场、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模式和省外部分新型交易市场的挑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强化规划意识。规划是发展蓝图。好的规划能够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统筹性、法定性、稳定性,使空间与产业得以有效拓展和发展。我省要改变商品市场散、小、品质不高的格局,必须要强化规划意识。三是强化开拓意识。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湖北、浙江等地商品市场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思想解解放,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让利、放权、给政策,既要大胆又要大度。

(二)突出三个抓手。一是抓规划引导。要放眼长远,着眼全省、全国,围绕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的总体目标,将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时要依托现有主题市场、产业基础和优势资源,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市场布局和调整带动城市经济产业布局的优化,充分考虑商品市场集群化,形成“大市场、大商圈”的格局。二是抓战略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为突破口,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市场的建设培育,把重点市场建成上规模、高品位、配套全、设施优,集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展博览、品牌建设于一体的现代化专业市场。三是抓提质改造。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支持现在有条件的商品市场进行提质改造,不断提高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提升市场档次;支持将现有分散的小规模同类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向市场集群化发展,增强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

(三)提高五种能力。一是提高市场创新能力。引导重点市场创新交易手段和营销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积极推进连锁经营、仓储式平价批发、代理、经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建立信息咨询、共同代理、展销展示、配送服务等现代市场功能,把重点骨干市场培育成商品集散中心、商品展示中心、商务活动中心、技术交流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产业引导中心。建立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托,集仓储、物流配送、旅游购物、流行趋势发布于一体的市场服务综合体。强化市场助推产业发展功能,依托市场商品信息和采购需求高度集聚的优势,探索市场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提供市场实时动态信息,推动众多服务市场的中小微企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提高市场信息化能力。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加快建设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公告系统、联网监测监管系统等。鼓励发展适合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模式,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的应用,完善交易支付安全认证、移动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鼓励主动对接网上市场,积极培育和引进网商,使商品交易市场成为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鼓励加快建立支付、信用查询、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市场软实力。三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积极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的制定、宣传与实施力度。启动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修编程序,完善市场管理法规。建立适应市场商品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对市场上市食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可追溯管理。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部门联合执法,精简执法检查,着力解决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加快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推动行业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征信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制定不同类型市场的管理服务标准,鼓励市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建立有资质、有品牌的市场管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运营管理团队,对市场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公司做大做强,通过输出专业管理、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提高市场创品牌能力。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强市场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导入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指导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尽快注册服务商标、防御商标等;鼓励市场注册集体商标等,并授权经营户使用;积极支持市场争创驰名商标、省商标、省知名商号,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品牌企业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等,提高市场上市商品品牌率。五是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能力。鼓励市场举办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举办者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途径,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改造提升、对外拓展、兼并收购的能力;鼓励现有品牌市场改变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兼并、整合现在各类市场资源,培养组建市场集团公司,采取连锁化、超市化、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推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三个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有关部门组织,定期的会商制度,统筹协调流通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按照分工明确、统一、协调、高效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对重大项目,要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为项目量身定做服务措施、优惠政策、解决建设难题。二是要素保障。建设大型市场集群,的要素瓶颈就是土地供应问题。要借鉴武汉汉口北商贸枢纽区的做法,以园区的方式、价格为大型商品市场集群项目供用地。此外,政府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组织人才培训等措施,为商品市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要素保障。三是机制保障。首先要完善规划落实机制,将商业网点规划纳人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其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部门在制定地块详规是要征询商务部门的意见等机制。其次要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要组织专门班子,开放“绿色通道”,为项目开工、开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加大政策扶持。一是要加强财税扶持。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积极支持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要从培育市场的角度出发,在市场试营业期给予税费减免。二是要加大金融支持。搭建商品交易市场金融合作与资本运营平台,拓展商品交易市场融资渠道,构建有利于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市场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增设服务网点,推动银行卡、电子支付业务等在市场的应用,为市场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9篇】商品交易市场调研报告格式范例

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商品流通的一种组织形式,发挥着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递消息、服务产销、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伴随着宏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湖南省商品交易市场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人民群众日用消费品和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重要集散地,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及方便城乡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湖南省商品交易市场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市场网络,商品市场体系日趋完善。2022年,全省商品交易市场2597个,总摊位数55.48万个,营业面积 1834.20万平方米,实现成交额3543.4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320个,总摊位数19.84万个,营业面积1036.78万平方米、成交额2969.65亿元,分别占全部商品交易市场总数的12.32%、35.76%、56.52%、73.81%。

(一)大型市场规模扩展,发展迅速。据统计,我省成交额5亿元以上的市场96家,占全部市场个数的3%,实现成交额2465.71亿元,占全部市场总成交额的81.4%。其中,5-10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有46家;10-10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有44家;10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6家,分别是:长沙市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大市场、湖南钢材大市场、湖南高桥大市场、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中南汽车世界大中南汽车贸易公司、湖南九华钢材物流园。全省商品成交额在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2130.15亿元,增长25.6%。100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1219.59亿元,增长25.9%。显示出湖南大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规模化发展的趋势明显。

(二)市场门类齐全,专业市场占优势。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省已建成一批涵盖工业原材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生产要素等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市场,形成了以专业市场为主,综合市场和其他市场为辅,门类齐全、协调配套、各具特色的商品市场体系。全省2597个商品市场中,综合市场有1586个,商品成交额为1359.18亿元,占比38.36%。其中,农产品综合市场712个,工业品综合市场88个,其它综合市场777个。专业市场1011个,商品成交额为2184.25亿元,占比61.64%。全省320个亿元市场中,综合市场有121个,商品成交额为1011.11亿元,占比37.8%。其中,农产品综合市场42个,工业品综合市场 26个。专业市场达199个,商品成交额为1958.54亿元,占比62.2%;从出租摊位数、营业面积和成交额看,专业市场比重均较高,分别为 56.5%、70.2%和66%。

(三)批零市场竞相发展,批发市场为主流。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已从单纯的交易主体的聚集场所逐步转向为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大经销商的培育基地,向集中化与规模化经营方式发展,提高了商品交易市场的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由于内部资源的整合,批发经营比重提升。2022年,全省320个亿元市场中,以批发为主的市场有172个,较2022年增加25个;以零售市场为主的市场有148个,较2022年增加32个;批发市场实现成交额 2248.46亿元,零售市场实现成交额721.20亿元,分别占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75.7 %和24.3%,批发市场成交额占总成交额的比重较2022年提高7.7个百分点。

(四)长株潭地区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从市场分布看,2022年,长株潭三市拥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129个,实现市场成交总额1968.34亿元,分别占全省同期市场总数的40.3%和市场成交总额的66.3%,市场的集中度及辐射能力进一步显现。处于西部地区的湘西、怀化、张家界、邵阳和永州等五个市州共有亿元市场72个,占市场总数的22.5%;实现成交额451.88亿元,仅占市场总成交额的15.2%。

二、我省商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消费环境加速改善和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商品交易都呈现平稳上涨态势。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

(一)商业网点规划滞后,且实施难度大。多年来,由于商业网点规划缺乏上位法支持,且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导致规划得不到落实。商品市场项目随意上马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项目缺少科学论证,或者是不经过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就立项上马。商业项目雷同,特色不突出,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而在新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则不能很好的满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专业批发市场“有市无场”与“有场无市”并存,一些批发市场在城区,造成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难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城郊近来兴建的大型专业市场大多处于闲置状态。 (二)市场整体辐射能力较弱,竞争压力加大。全省商品市场发展结构不够平衡,商品市场总体水平不高,各专业市场的扩张受到制约,商品辐射面不广。同时,各市场之间的行业布局不尽合理,市场与市场之间经营的商品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和重叠,发展空间难以做大。2022年,从全省亿元市场经营的商品分类看,以简单、初级、低档的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鞋帽类和农副产品为主的亿元市场达140家,缺乏高端及特色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带动周边小企业和手工作坊的发展,产业规模难以扩大。并且同一个市场内的商品相似性较大,产品结构单一,由于技术含量低,缺乏协调,因此同一市场内的商户的竞争压力较大。再者,基于当地产业发展起来的市场,还存在着与竞争范围内其他市场的竞争,竞争压力较大。没有产业作依托,势必增加销售成本,减弱商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制约发展空间。

(三)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对薄弱。目前商品交易市场规模大小参差不齐, 相当数量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个别市场处于放任自流的现象, 致使许多摊位摆设杂乱, 经营环境差, 违法违章行为比较普遍。特别是部分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扰乱了市场秩序, 也严重危害和威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许多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随意性很大, 许多违规经营的情况以罚代管。消费者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严重危害到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以及消费者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心, 影响了商品交易市场的持续发展。

(四)商品市场基础配套设施落后。我省商品市场大多建于80-90年代,基本属于第一、二代商品市场,规划起点低,基础设施落后,有的甚至是利用街道或其它空地搭起简易货棚建起来的,水、电、通风及排水设施都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由于缺乏专业规划,大部分商品市场没有配套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交通。大部分专业市场缺乏专业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这个“魂”,有的虽在周边自发形成了仓储和物流区,但大多是极其低端的临时建筑,缺乏规划,管理粗放,安全隐患大,给市场监管带来很大的难题。如长沙高桥大市场等商品市场的仓储都集中在黎托和东山这两个街道,因为两个街道均为武广开发片区,仓储基本上都是临时建筑,仓储交通出入、货物存储安全、信息化管理、交易方式转变等与市场需求不配套,满足不了部分消费要求

(五)新型业态对商品市场冲击大。近几年来,电子商务、专业店、便民店、仓储式商店及购物中心等新型流通业态蓬勃发展,它们运用配送、代理制等现代商业组织形式和规范化流通运作模式,在商品流通领域不断扩大自己的份额,对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交易市场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经营方式和管理手段,将很难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进一步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大流通意识。流通活,百业兴。商品交易市场是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广大企业产品销售与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引导群众消费、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商贸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受素质性、结构性因素影响,我省商品交易市场面临规划引导不够、创新能力不足、转型提升缓慢等问题,又受到连锁卖场、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模式和省外部分新型交易市场的挑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强化规划意识。规划是发展蓝图。好的规划能够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统筹性、法定性、稳定性,使空间与产业得以有效拓展和发展。我省要改变商品市场散、小、品质不高的格局,必须要强化规划意识。三是强化开拓意识。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湖北、浙江等地商品市场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思想解解放,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让利、放权、给政策,既要大胆又要大度。

(二)突出三个抓手。一是抓规划引导。要放眼长远,着眼全省、全国,围绕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的总体目标,将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时要依托现有主题市场、产业基础和优势资源,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市场布局和调整带动城市经济产业布局的优化,充分考虑商品市场集群化,形成“大市场、大商圈”的格局。二是抓战略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为突破口,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市场的建设培育,把重点市场建成上规模、高品位、配套全、设施优,集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展博览、品牌建设于一体的现代化专业市场。三是抓提质改造。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支持现在有条件的商品市场进行提质改造,不断提高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提升市场档次;支持将现有分散的小规模同类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向市场集群化发展,增强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

(三)提高五种能力。一是提高市场创新能力。引导重点市场创新交易手段和营销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积极推进连锁经营、仓储式平价批发、代理、经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建立信息咨询、共同代理、展销展示、配送服务等现代市场功能,把重点骨干市场培育成商品集散中心、商品展示中心、商务活动中心、技术交流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产业引导中心。建立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托,集仓储、物流配送、旅游购物、流行趋势发布于一体的市场服务综合体。强化市场助推产业发展功能,依托市场商品信息和采购需求高度集聚的优势,探索市场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提供市场实时动态信息,推动众多服务市场的中小微企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提高市场信息化能力。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加快建设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公告系统、联网监测监管系统等。鼓励发展适合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模式,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的应用,完善交易支付安全认证、移动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鼓励主动对接网上市场,积极培育和引进网商,使商品交易市场成为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鼓励加快建立支付、信用查询、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市场软实力。三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积极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的制定、宣传与实施力度。启动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修编程序,完善市场管理法规。建立适应市场商品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对市场上市食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可追溯管理。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部门联合执法,精简执法检查,着力解决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加快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推动行业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征信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制定不同类型市场的管理服务标准,鼓励市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建立有资质、有品牌的市场管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运营管理团队,对市场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公司做大做强,通过输出专业管理、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提高市场创品牌能力。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强市场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导入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指导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尽快注册服务商标、防御商标等;鼓励市场注册集体商标等,并授权经营户使用;积极支持市场争创驰名商标、省商标、省知名商号,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品牌企业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等,提高市场上市商品品牌率。五是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能力。鼓励市场举办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举办者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途径,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改造提升、对外拓展、兼并收购的能力;鼓励现有品牌市场改变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兼并、整合现在各类市场资源,培养组建市场集团公司,采取连锁化、超市化、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推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三个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有关部门组织,定期的会商制度,统筹协调流通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按照分工明确、统一、协调、高效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对重大项目,要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为项目量身定做服务措施、优惠政策、解决建设难题。二是要素保障。建设大型市场集群,的要素瓶颈就是土地供应问题。要借鉴武汉汉口北商贸枢纽区的做法,以园区的方式、价格为大型商品市场集群项目供用地。此外,政府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组织人才培训等措施,为商品市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要素保障。三是机制保障。首先要完善规划落实机制,将商业网点规划纳人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其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部门在制定地块详规是要征询商务部门的意见等机制。其次要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要组织专门班子,开放“绿色通道”,为项目开工、开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加大政策扶持。一是要加强财税扶持。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积极支持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要从培育市场的角度出发,在市场试营业期给予税费减免。二是要加大金融支持。搭建商品交易市场金融合作与资本运营平台,拓展商品交易市场融资渠道,构建有利于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市场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增设服务网点,推动银行卡、电子支付业务等在市场的应用,为市场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