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完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诊所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文件,每3-10万人左右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现状

1.基本情况。县城共有23个社区,其中高新区19个社区, 开发区4个社区,总户数8.1万户, 总人数24.8万人。目前,高新区城区内政府办公立机构有:一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一所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精神病和皮肤病专科医院各一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家;一所中心卫生院、1家区镇卫生计生所、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供给情况。

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位于县城凤山南路8号,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20000 m2,为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计划生育及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政府办公立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高新区19个社区,现有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复兴站、中大街站、新园站、闸东站、镇南站、二里站、星海站、海光站、新宁站、曙光站),其中:中大街站、闸东站、镇南站为政府提供房屋;星海站租用中心街道房屋,新宁站租用海安镇敬老院房屋,二里站租用私人房屋,海光站与新宁站合署办公;复兴站、新园站、曙光站为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提供房屋。其中:闸东、镇南、星海、复兴、新园、中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县验收。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海安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医疗保健需求和海安县城市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一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整体服务能力不强。目前县城高新区范围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只有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一家;近年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相继升为三级医院,而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因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医疗用房不足,仪器设备落后残旧,导致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县城区高新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10个,且多数建设水平不高,社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不强。中心街道4个社区,共42047人,只设有一个星海社区卫生服务站;黎明、洋港、旺池、育才4个核心区域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因房屋危房目前与新宁站合署办公。导致多个社区内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质量与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及设备设施陈旧。曙光站仅114M2,达不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2015年海光站被鉴定为危房,至今未能落实房屋问题;中大街站存在严重白蚁,需要进行整体防治。10个服务站中大部分站标准化建设在2010年左右,当时配备的部分设备设施尤其是办公设备目前已经陈旧,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三、对策建议

顺应海安县撤县建市的需要,结合我县县情,我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应按“补齐配强”的总要求,遵循“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规模适度,满足需求”的基本原则。

(一)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责任

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要让责任主体切实担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责任。

(二)科学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海安县城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本着方便城区居民的原则,一般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数较少,低于五千的社区可合并设站;小区居民人数较多,达5000人或住户达2000户以上的可单独设置一个站。

(三)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投入、管理和运行机制;制订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进高素质适用型人才。1.建议对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医院的建设标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业务用房建设、合理增加卫生技术人才、完善医疗设备的配置,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以满足城区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2.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站租用房屋房租,建议由区镇协调免收房租,或由各级财政落实房租。3.对存在问题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改造修缮,逐步淘汰更新陈旧的设备设施。3.落实经费,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工资。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充分调动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社区卫生服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综合提升,增强城市居民对医改红利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