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金融和信贷资源?如何运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工具?

一、什么金融?功能是什么?

如何获得金融和信贷资源?如何运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工具?

1.什么是金融?

金融是资金融通的手段和通道,是信用和契约精神的产物,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液和核心,是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和脱贫致富的发动机。

2. 金融的概念:金融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金融产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 。

二、为什么要借助金融工具助推脱贫攻坚?

1.金融是如何发挥核心推动现代经济发展和脱贫富民作用的?金融扶贫功能是什么? 

具体讲,经济发展了,谁得利?政策制定对那个阶层有利?影响了谁的收入水平?有了钱就会有储蓄、投资、理财和消费的冲动?储蓄、投资和理财能保值增值,消费能激活产业链良性循环,储蓄和理财会增加资金的供应量,转化为信贷和投资,促进金融交易量的增加,金融交易和投资的增加会提升人们运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意识,这就促使产生专业的代理机构——即金融中介,从而推动整个金融业的繁荣发展。

2.金融扶贫的功能和要义是什么?

金融扶贫的要义在于变输血为造血,从“给钱养”到“借钱干”,从“伸手要”变“动手造”,从扶贫到扶志、扶智、扶能,实现贫困到富裕的过程,既富了口袋,更富了脑袋,提高了发展能力和技能,提升了自我求发展的意识和潜能。

但是金融资源天生喜欢会流向投资回报率高、产业集群多、经济社会发达的地方和产业及人群,因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主要支持企业融资、政府融资及服务,而这两类金融

三、如何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工具?如何获得金融扶贫信贷支持?

今天的农村政策红利、创业机遇、融资环境、信贷成本和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富民工程力度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投入前所未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总体来讲,就是以金融扶贫政策为依据,运用金融工具链支持产业链的发展,通过信贷资金和财政支持和投入,培育研究咨询、规模种养、精深加工、包装配送、仓储物流、销售服务一体化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化发展的母体和细胞—打造一批带动扶贫群体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向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化演进→迈向全区、全国或世界市场销售服务渠道→参与到全国或世界产业分工体系,提升贫困地区群众的收入和财富。

金扶模式:黄河农商行的“黄河富农卡”、农业银行的“脱贫致富贷”、邮储银行的“惠农易贷”、宁夏银行的“如意金扶贷”等,为贫困户提供产品化服务,提高了金融扶贫效率。在推广“盐池模式”“蔡川模式”的基础上,国开行“四台一会”模式、农发行“6+2”模式、黄河农商行“张易模式”、海原的华润模式、关桥白吉模式等,探索出了适合本行和当地实际的多条路径,推进全区金融扶贫向纵深发展。 

(一)国家的金融扶贫政策和制度安排等顶层设计是获得信贷资源核心推动力。

从国家政策方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做好金融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贫政策,特别是2015年《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下发后,“一行三会”等相关部委密集出台金融扶贫政策,多层面、多角度构成了较为完整的金融扶贫政策体系。

下面,我系统性地做一简要介绍。

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第一次制定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提出扶贫小额信贷是“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并未严格要求基准利率),同时,要求地方政府统筹资金,按不超过基准利率的水平实施贴息。

2016年3月,在《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下发后,《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这是目前金融扶贫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文件,明确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前面已经谈到)、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工作机制。之后,银行、证券、保险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都以此为纲领,制定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

2016年4月,紧随其后,银监会及时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9号),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具体政策,提出:要加大扶贫开发信贷资金投放,保持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与项目计划、进度要求相匹配,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贷款需求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全覆盖,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所在省(区、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016年5月,《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愿保尽保”,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保障。并对农业保险、健康保险、民生保险、产业保险、教育保险等做出了详细安排。

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19号),在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方面,对贫困地区实行“即报即审、即过即发”“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即过即挂”政策,开辟了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和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

2016年12月,保监会又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6〕105号),进一步强化了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支持贫困地区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聚焦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可以说,从一个侧面肯定了宁夏创新实践“脱贫保”的成绩。(关于宁夏“脱贫保”后面详细讲)。

2017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复函》(银发〔2017〕33号)同意宁夏以省为单位创新金融扶贫示范区。

2017年7月,《中国银监会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要求。规定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2017年1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精神。“一行三会”又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银发〔2017〕286号),含金量极高,提出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深度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强深 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管理,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再贷款倾斜力度,到202 0年,力争每年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占所在省(区、市)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评级授信是获得信贷资源的前提和基础。

信用建设是前提,没有信用,贷款问题解决不了,银行放大倍数贷款也就更没有基础;

什么是评级?

评级是银行对客户偿债能力、偿债意愿分析、评估,据此判断客户违约风险的大小。

建档立卡户一般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什么是授信?

指银行通过风险评估,结合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融资风险,为客户核定信用支持额度的行为。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证等表内外信贷业务。

评级是对客户信用风险情况质的判断,授信则是在具体风险量的把握。

(三)财政资金是撬动信贷资源的重要杠杆。

由于财政资金的有限性,但是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的非常庞大,所以必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倍数,借助金融工具和手段创新,引导更多的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攻坚。

(1)财政注资扶贫担保资金,为扶贫贷款提供杠杆和增信支持。

(2)财政和扶贫资金整合形成风险补偿基金,为银行不良债务形成风险分担机制。有1:9,2:8,3:7,5:5。

(3)财政注资形成产业引导基金,为政府支持的主导产业撬动社会资本提供帮助。

(4)组建农业担保公司。

(5)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具体办法到现在也没出来。

具体讲:建档立卡户扶贫风险分担比例为9:1,农业产业化担保风险分担比例是3:7,全民(妇女)创业担保、扶贫产业担保风险分担为8:2。

(6)互助资金。将国家支持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与金融产品和富民主导产业“有效嫁接”, 创新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可探索试行“2242”的管理运行模式,将利息的20%滚入本金,20%作为公益金、40%作为运行成本、20%作为风险准备金,在资金监督、借款的发放和回收等方面健全制度体系。通过互助资金,培养贫困户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7)财政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100%全额贴息,对扶贫涉农新型经营主体50%的贴息。

(8)财政存款与支持地方经济挂钩管理办法。

(四)担保工具是获得信贷资源的增信支持。

目前,设立的与扶贫有关担保基金有:

(1)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包括乡村互助担保基金),与合作银行一般协议按照1:10的比例给予建档立卡户担保贷款,但是目前满负荷运转的银行不是很多,原因是多方面的;

(2)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与合作银行一般协议按照1:10的比例给予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但是目前运行的不怎么理想,没有满负荷运行,这里面既有银行慎贷、惜贷及防范风险的原因,也有这里贷款主体自身信用空白、信用不好、利润、财务不规范、产品销路等方面的原因。

(3)中小微企业担保基金,与合作银行一般协议按照1:10的比例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担保增信担保贷款。

(4)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具体担保比例与合作银行根据项目的不同而担保比例不同,一般讲,风险高的项目比例高。

(5)全民(妇女)创业担保基金,与合作银行按照1:5提供增信担保贷款。

(五)产业支撑是获得信贷资源的不竭动力。

脱贫致富培育产业是基础、是根本,没有产业,老百姓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载体,脱贫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致富奔小康也就无从谈起;金融支撑是血液、是推力,没有金融,融资问题解决不了,产业发展中所需的资金投入也就更无保障。

产业是基础。贫困地区一定要把产业发展起来,否则,把再多的金融活水引过来,没有产业承载,都是空中楼阁。各地要将金融扶贫与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紧密结合,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选准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特”。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和民间资本等金融资源向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生产基地集聚,向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倾斜。探索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缓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盐池模式:盐池县将互助资金、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等与信贷资金捆绑放大的做法,由银行放大10倍为贫困农户贷款,满足农户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对资金需求大的农户,借鉴盐池县“小额信贷”模式,将互助资金作为担保基金,由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放大10倍的贷款批发给互助社,再由互助社向群众发放贷款。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引导银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融资和产业链金融,由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放贷,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机制。

(六)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是信贷风险的重要屏障。

风险补偿金是指由区市县统筹财政资金及风险补偿金存款利息收入安排用于对银行机构向建档立卡户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进行风险补偿的专项资金。

风险补偿金的代偿范围为对本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

风险补偿金的存续期从本办法实施至扶贫小额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县人民政府成立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风险补偿金在各银行机构存放的分配比例、补充、代偿不良贷款、资金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贷款风险损失由政府、承贷银行按照9:1的比例共同分担,属于政府分担的,使用风险补偿金代偿,属于承贷银行分担的,由承贷银行负责。

贷款到期前,承贷银行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贷款主体按时还款。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承贷银行应启动追索程序并及时告知乡镇政府、县扶贫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等相关部门,相关政府(部门)有协助追缴贷款的义务。经承贷银行不少于2次有效催收仍无法收回的,按程序确定为风险,可由风险补偿金进行补偿。

风险补偿金、农业产业化、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及中小微企业担保基金都是1:10的比例放大,全民(妇女)创业担保基金是1:5的比例放大。其中风险补偿金与银行机构风险承担比例为9:1,全民(妇女)创业担保基金、扶贫产业担保基金与银行机构风险承担比例为8:2,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与银行机构风险承担比例为3:7.

(七)打击恶意逃费金融债务和司法执行绿色通道机制是保障信贷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2018年6月海原县制定《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等债权债务执行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1)加大对重点领域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2)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3)建立绿色执行通道。

(4)构建“黑名单”制度。

(5)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

(6)取消建档立卡户和低保户资格。

(八)保险工具是脱贫富民和防范金融风险护航保障。

“脱贫保”计划创新性地将4种保险产品形成一个组合,精准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其提供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借款人意外、特色农业等一揽子风险保障。

(1)“脱贫保”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

(2)“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3)“脱贫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四、获取扶贫信贷资金的步骤

当解决完银行放贷的担心、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各类主体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质押物,解决放贷后收不回来等方面的情况后,下面讲贷款的步骤和流程。

信贷业务是指贷款业务,主要是凭借建档立卡户(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根据银行与政府背景的担保基金签订的合作协议、风险分担比例,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额度、利息等按期偿本付息发放的贷款。

金融机构的扶贫信贷资金来源:社会存款、财政存款、银行本金、扶贫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借款、结算资金、利息收入等。

(1)按期限分短期贷款(1年以下)、中期贷款(1-5年),长期贷款(5-10年)。

(2)按照贷款发放方式不同,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质押贷款。

(3)审贷分离制度,从不同角度审视信贷业务,对大限度的规避信贷风险,防止道德风险和坏账发生。

(4)借款的审批流程:调查评估岗—受理贷款申请、收集资料、对客户初步调查评估、办理贷款的有关手续---审查核准岗—负责对贷款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批决策岗—在审批权限内提出贷与不贷的意见---放贷审核岗—审核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再次对贷款发放与支付进行审核---贷后管理岗---对借款人经营管理的监控及贷款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