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建议

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市营商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但面对加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广大民营市场主体的需求和期盼,“放管服”工作和营商环境还有充裕的优化空间。为摸清当前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真实需求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制约,结合XX活动的部署安排,市组织专人通过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放管服”背景下民营企业对发展环境的切身体会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中汇集到的一些问题和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建议

一、当前“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民营经济主体已发展到XX万户,注册资本金近XX亿,XX年民营经济户数及注册资本金五年年均增幅分别达XX%、XX%,始终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尽管势头良好,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民营经济距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方面,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技术创新能力弱,知名品牌少,管理水平不高等民营企业内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够优化,“放管服”改革中“优服”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还没有真正形成涵盖民营企业全服务需求的环境体系和生态系统。归纳起来,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数民营企业产业层次依然较低。受发展基础、地域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市多数民营企业整体发展层次偏低,依然没有走出小微企业多、规模企业少,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加工型企业多、创新型企业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科技型企业少,低端产品多、高端产品少的“五多五少”发展窘境,多数企业还处在模仿加工、贴牌生产的初级阶段,没有自主品牌和独有绝活,核心竞争力薄弱。XX的纺织业聚集区,50多家企业没有一家设立技术中心,产品层次上,依然以纯棉纱、化纤纱为主,品种单一,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格局上,依然以订单服务为主,缺乏品牌,附加值偏低。在当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环保倒逼压力持续加大,部分传统小微企业产业粗放、产品低端、管理落后、创新乏力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二)政策落实仍存在“堵点”“痛点”。一是“政策入企”存在差距。部分企业反映,政策的来源大多是各种社会媒体,宏观上了解多,怎么具体落实到本市、本县的管用的细节少,热闹一阵子,最后不了了之,导致企业的政策敏感度降低,新出台政策的边际效应大打折扣。二是惠企政策落实率低。一些企业反映应该享受的政策扶持资金、财政奖励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据参与调查企业的数据分析,我市惠企政策总体知晓率为XX%,实际享受率仅为XX%,一些政策文件中列明受益财政兑现拨付的奖补资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没有落地,如《关于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加快转型发展的意见》规定“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XX万元的奖励”,由受益财政给予落实,但真正兑现奖励政策的只有金乡等少数几个县区。三是政府失信问题依然存在。根据被调查企业反映,目前县乡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兑现和承诺缩水问题,反映这些问题的企业占到被调查企业的XX%,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部分单位和部门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够强的突出问题,挫伤了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三)人才匮乏仍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当前我市民营企业户数突破10万户,绝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又以传统加工型企业为主,此类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科技研发水平不高,造成产品同质化,竞争力不强,其中一个重要瓶颈制约就是技术型人才匮乏。有的是生产一线技能型操作工人数量不足,压制部分行业企业产能有序扩张。如,XX县2018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大型招聘会上,提供的1000个技术性人才岗位,最终达成就业意向的不足400人。有的是企业一线技师型实用型人才层次较低,创新支撑能力不强。如,XX县省级首席技师仅有3人,且全部集中在一家规模较大的纺织有限公司,其它服装、机械、发电机组等产业中几乎没有引领型的高端技术型人才。有的是行业一线工匠型攻关人才结构不优,技术传承青黄不接。如,XX一家电气设备公司的技术专家是从原县变压器厂退休的技术人员,已经70多岁了,跟着老专家研究技术的人员有20人,但能达到企业技术需求的青年技术性人才寥寥无几。有的是技术技能型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企业持续发展。传统生产型中小企业大多处在园区、乡镇,各类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相对闭塞,由于技术型人才拥有较高的劳动技能,一旦现有企业没有足够大的吸引力,会很容易转投其他公司,寻求新的职业机会。再加之本地技师院校毕业生外流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剧了我市当地企业对高端性技术性人才的需求难题。

(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尽管我市民营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上市挂牌等直接融资方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多数获取融资支持的民营企业还是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几乎只有单一的银行融资渠道。在银行融资渠道难以获取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有的企业就会通过民间借贷来缓解资金需求,这样进一步增大了融资成本。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支持企业面窄量小,集中度高。2017年,济宁辖区银行业小微企业(银监会统计口径含个体工商户)贷款户数50694户,仅占全市民营市场主体的十分之一,法人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22.54亿元,贷款户数33896户,仅占中小微企业总户数的三成左右。二是企业融资成本负担重。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支持,利率一般都较基础利率上浮70%—80%,此外银行金融机构对抵押物要求苛刻、续贷周期过长、以“承兑汇票”形式拨付贷款资金等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不能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支持的小型微型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满足资金需求,这部分融资成本普遍在20%以上,有的高达30%以上,超高的融资成本往往超出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三是融资担保物设定范围狭窄问题没有突破。企业长期以来呼吁的轻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专利、应收账款等抵质押物,迟迟不能取得担保抵押突破,致使一些高市场成长性的企业无法及时扩大生产。

(五)政务服务仍有改进优化提升的空间。XX在XX组织召开了全市中小企业“放管服”改革座谈会,参会的14家企业普遍认为在当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各级审批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基本都能明确服务时限、审批流程,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都有了较大的优化和改善,但距离“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大厅服务窗口个别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企业反映,在一些窗口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办理事项时需重复多次电话请示相关领导,造成效率过低,还有的窗口不同工作人员对企业办理同一事项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时不知所从。另外,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优、“脸难看”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二是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企业反映,在涉及一家职能部门办理业务时,整体效率和质量一般没有问题,但不同职能部门窗口协同受理能力还有待提升,往往是对于同一审批要件,需要向不同职能部门窗口重复提供,部门与部门之间没有形成信息的互通和共享,距离“一窗受理”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部分业务多的职能部门设置窗口偏少,造成排队时间过长。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安、不动产登记等窗口设置太少,有的办理业务仅排队就要耗费1-2个小时,极大降低了办事主体的体验感。四是服务大厅内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反映个别第三方机构打着政府的幌子,把企业自愿办理的事项,诸如征信业务等,给企业说成是必办事项,有些辨别能力差的初创企业往往就按要求办理,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五是行政服务中心的政策宣传还需强化。一些初创的小微企业不同于成熟规范的规模企业,本身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少,对办理政务事项的政策、流程等方面了解不足,造成多次跑腿,降低了办事效率,企业期盼审批中心能够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办理政务事项的公益培训,让他们熟悉政策流程,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同时,上级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下级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导,确保企业在各级服务中心都能享受到品质相同的政务服务。六是服务大厅硬件便民措施还有改善。诸如公共复印设施、外部停车配套设施等方面还需优化提升。

二、几点工作建议

回顾近几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诸多成效,一方面得益于广大经营者的“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创业精神,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市委市政府这项工作持之以恒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要抓住当前深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机遇,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当前“放管服”改革在“宽放”“善管”方面都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效,还要在“优服”上下硬功夫,进而形成更加利于民营经济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服务支撑体系。

一是以推动政策落实为依托打造更加利于创业兴业的政策洼地。①深入推进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按照《促进法》的新要求、新精神,加快出台我市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在环境优化、全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更加务实的可操作的支持意见。②针对政策知晓度低、部分政策未能有效落实的问题,积极衔接当前的新媒体,物色培养政策推送代言人,压实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政策推送责任。③扩大不涉密政府文件制发范围,把规模以上企业列为政府文件发送对象,切实抓好政策推送,提升政策的社会知晓度。④开展惠企政策专项督导落实行动,强化监管督导,一次性完成过往惠企政策的清查清理和落实,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渠道不畅、手续繁杂、中介干扰等问题。⑤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独立评估机制,全面审计各级政府合同、协议,限时结清欠账。⑥强化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民营经济政策的督导检查,确保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以激发创业活力为目标营造更加浓厚的双创环境氛围。①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培育力度,力争用XX年的时间,每个县市区市级以上小微创业示范基地(园)达到XX个以上,全市创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XX个以上,形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服务水平。②做好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扎实办好济宁市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暨“名优特新”商品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充分激发各类群体的创业热情。③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能力提升为导向,实施好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百千万”培训工程,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④定期开展全市熟练技工需求摸底活动,有针对性的制定一线技术性人才的薪酬保障政策,留住产业工人。⑤设立地方性技能型人才专业职称体系,或者荣誉称号体系,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⑥鼓励企业走进地方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训和“在学即就业”的宣传活动,保证技术性人才即学即用。⑦加大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的高端人才需求服务力度,每年从市级层面为企业解决一批亟需的技术研究型高端人才和经营管理智能型人才。

三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①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布局,积极打造“开放式运作、内涵式发展”运营机制,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创业主体创业创新提供坚实保障。②鼓励各级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优化服务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财务管理、素质提升等综合性高效便捷服务,扩大企业享受服务的覆盖面。③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④尽快启动政府专项担保基金,用担保基金架通金融部门与企业的桥梁,扩大企业融资贷款的受惠面,消除金融部门的顾虑。⑤鼓励民间融资担保机构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的开展合规业务,杜绝因噎废食。⑥支持金融部门在争取上级支持的情况下,尽快开展各类抵押担保物的抵质押担保试点。

四是以提高发展质量为定位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的培育提升。①从产能过剩约束型、产业市场萎缩型等XX类传统企业和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XX类新型企业中筛选一批典型企业,深入开展“6+10”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精准培育,推动传统产业“老树发新枝”,催生一批新经济、新动能生力军,打造示范标杆,形成示范效应。②优选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在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上重点倾斜,引领其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提高核心竞争力。③扎实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着力打造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④瞄准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等10大优势引领产业,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深入实施产业集群团体标准建设、区域品牌建设、创新中心协同建设等培育行动,积极探索“智慧集群”建设试点,形成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集聚引领优势。

五是以行政审批改革为抓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①加强对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优化组合,分领域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②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③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网上预审、网上验证核对等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④对入住窗口人员的职位要求和办事充分授权,真正将“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红利落到实处,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审批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快捷。⑤公布“合规中介名录”,印制“创业、涉企收费清单”,清单内的按标准收取,清单外严禁收费,同时全面取缔隐形“红顶中介”。⑥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划转、集中审批”的思路,试点设立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不同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到底和审管分离,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理,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原审批部门作为监管主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服务和加强监督方面,对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从源头上解决好你放我不放、放权不同步等问题,确保“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⑦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定期开办“创业流程培训班”、“企业办事流程培训班”,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办理政务事项的公益培训,让他们熟悉政策流程,少走弯路,提高效率。⑧上级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下级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导,确保企业在各级服务中心都能享受到品质相同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