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税务局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税务局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州税务局:

一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州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提高防控机制、执纪问责,确保干部思想健康、作风健康、清正廉洁,为我局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现将一年来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确保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是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签订责任书。在年初,原国税、原地税分别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各自传达了全省、全州国税、地税系统会议精神和部署,原国税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和班子成员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各部门按照(施秉县国税局“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原国税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40份,监督责任书4份。原地税2018年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28份,双方都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局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二、做好年度述责述廉及廉政考评工作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6号)要求,在会前,监察室事先已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张贴公示。1月17日,组织召开了述责述廉及廉政考评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作2017年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会议结束后,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局干部31人,对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束后,对测评表进行了封存上报州局监察室,由州局统计测评结果,经州局反馈,原国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原地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总之,在州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年度述责述廉和测评工作。

三、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管理监督

(一)认真落实“纪检日”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每月组织开展纪检日学习1次,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增强了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和引导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二)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上半年,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总局公告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围绕案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点评。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醒人。同时希望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将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并公布到县局内网进行全员学习,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 开展实地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打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月18日,我局支部成员(原国税)积极参加了县直纪工委组织的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将参观实地警示教育内容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延伸拓宽教育面。

2. 6月22日,施秉县原地税局与剑河县原地税局联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脉络,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了解了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政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7月27日,施秉县税务局全体党员干部赴黔东南州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参加由县纪委组织的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刻的认识到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精神防线,不忘初心,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好事、办实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四)加强常态化明察暗访。一年来,按季开展明察暗访。主要采取走访纳税人,暗访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查阅单位财务收支凭证等多种形式,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警惕“四风”隐形变种、反弹回潮,坚守纪律作风底线不放松。通过明察暗访,促进了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作风建设。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按照《黔东南州国税系统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2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作风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强化日常督查、下企业、到中介机构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整治工作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检查,加强作风整顿。县局党组以身作则,带头查摆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我局对文件通报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和工作纪律四个方面存在19个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工作纪律并责成限期整改,重申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做起、从具体的工作改起,在严格惩处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集成优化、归口管理”考核办法、“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试行)等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重大节日,县局党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廉政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在重要节点做好提醒、警示,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严格落实 “月报告”、“零报告”“双签字背书”等制度要求。同时开展税务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活动,“四风”整治工作收效甚好。

五、落实“两个责任”,完善项目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州局“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进行了分解落实。一是落实任务责任分解。细化和明晰县局党组、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动作”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重点,责任内容,整个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二是推行项目管理。我局党组结合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确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关键内容,制定了落实方案,并报经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以项目化方式抓好主体责任的承接落实。

六、积极开展“两权”监督。

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一是加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收入的分析,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税额核定、按月检查税收票证、发票领用存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婚丧喜庆事项、选人用人、重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大额支出、房屋装修、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批,重点对规范津补贴执行情况的监督。

七、加强工作纪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县局纪检监察小组每月对局内部门开展同级监督督查不少于4次,不定时的对干部出勤、着装、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纳税服务执行情况等的检查,每季由监察室牵头完成一项指定业务的督查,一年以来(截止10月25日止),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和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共48次,发出通报8期,通报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2人次,旷工2人次,未按时阅读公文8人次,扣款金额1110元。

八、落实信访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访案件查办的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在县局办公楼大门外和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在举报箱上公开举报电话,一年来,没有收到信访举报。

九、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的方向。

一年以来,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的方面。一是监督责任细化不够,具体责任落实不够明确。二是监督方法欠缺,过于简单,工作按部就班。三是监督创新能力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态度和有效措施努力整改,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一是重新细化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继续完善同级监督管理工作,丰富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把监督工作推向纵深。四是加强自学,岗位练兵,上级培训等方法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更好地为监督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