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工作法” 擦亮监督“探头” 推进监察全方位覆盖

【主要考虑】

“四步工作法” 擦亮监督“探头” 推进监察全方位覆盖

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员办公室围绕辖区内镇(区)纪委办案中出现的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短板,熟人办案阻力和干扰,案件移送审理后的补证较多等问题,依据省纪委、监委《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建立了交叉办案“四步工作法”机制,即以监察员办公室为牵头室,一案一授权初核、问题线索集中评估、兼职监察员协同办案、总结案例促进整改,擦亮监督“探头”,扎实推进监察全面有效覆盖,推动监察员工作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监察员办公室牵头对问题授权初核,不放松每条线索“蛛丝马迹”。监察员办公室统筹辖区内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案一授权”原则,要求镇(区)纪(工)委按照“线索必核、证据必采”的要求先期初核,甄别问题线索真伪,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在线索初核中,把握好“全”“细”“精”三字诀。“全”,全面收集证据,辖区内镇(区)纪(工)委根据转交办的问题,制定初核方案,列明相关书证清单;在初核中,仔细甄别每一条问题线索,注重证据链的关联,判断涉及证据是否实用,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提请监察员办公室集体会商研判,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进一步处置建议。“细”,深挖细究每一处问题细节,围绕问题的隐蔽性、可查性以及被反映人职务等因素,对初核方案予以细致安排周到,形成环环相扣的调查取证措施;针对被反映人的年龄、健康等特殊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应急方案,为“安全办案”提供必要保障。“精”,突出问题重点,精准调查取证,紧盯农村基层风险易发高发领域,将扶贫优扶、惠农资金发放、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作为监督调查的重点方向,通过内查外调的方式,摸清问题线索去向。

二是监察员办公室集中评估问题线索,为准确研判处置“把向转舵”。监察员办公室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建立问题线索集中评估机制。(一)周例会集中评估线索。每周例会,除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精神外,共同研究疑难复杂的信访处理、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必修课”,监察员办公室将辖区内镇(区)纪(工)委收集整理的初核材料进行一一过堂,摸排问题线索涉及人和事,综合分析研判。(二)专题会议集中评估线索。线索经评估不能成案,作了结处理的,该室联合辖区内镇(区)纪(工)委,邀请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等室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集中评估、反复研判,制定规范化、个性化核查调查方案,分类确定处置意见,明晰案件调查方向。(三)借助外力集中评估线索。该室利用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沟通配合,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并邀请相关部门集中研判,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找出案件背后的问题线索。

三是构建“大协作”办案机制,抽调辖区内监察员交叉办案“兴利除弊”。监察员办公室构建“大协作”办案机制,整合镇(区)执纪审查力量,避免“熟人”对监察调查工作的干扰,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一)建构多方核查调查组。成立由监察员办公室主任、专职监察员、镇(区)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等兼职监察员组成的核查调查组,组内再细分为内审谈话组和外调取证组。(二)因案施策及时调整措施。核查调查组在调查工作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监察员办公室。核查调查组对其中需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的,交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直接办理。监察员办公室也可依据工作需要指导调整取证方式方法,并请委机关相关职能室适时介入、协调配合,做到快查快结。(三)统筹开展交叉监督和专项治理。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扶贫领域截留挪用、与民争利等问题,农地征收背后的一些利益输送问题,村霸和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及社会保护伞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统筹使用辖区镇(区)纪(工)力量开展交叉监督和专项治理,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四是总结发案缘由推进整改,做到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标本兼治”。该室注重把查处问题与长效整改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实行面上同步整治。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向辖区镇(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同时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重点领域和部门存在的普遍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通过监督评议,执法监督建议等形式,推动辖区内镇(区)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今年,对镇(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点建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集中居住点建设规范高效开展,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其他镇(区)同步排查,同步整治,同步监督;运用反面典型,精准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各镇(区)党组织召开支部会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已发案件进行全面剖析,组织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完善廉政防控措施。

【总结与思考】

一、 监察员办公室要发挥“引”力作用整合资源,有的放矢初核问题线索,转“粗放”管理为“精细”核查,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消除人为因素办案影响,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 监察员办公室要加强“调”配协助同向发力,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走出“单打独斗”办案窠臼,发挥县级办案经验足方法多的特长和镇(区)熟悉案情的优势,协调一致办案。

三、 监察员办公室要做好“督”查推进全程跟踪,不留监督盲区,全方位交叉监督,建立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驻点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监在明处,督在实处”。

四、 监察员办公室要以“点”带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办案”与“整改”两手抓,同落实,做好建章立制,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