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总结通用多篇

公路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总结通用多篇

幼儿园安全生产法活动总结 篇一

为有效提高师生们“防汛、防雷”的安全意识,普及基本的防汛安全常识,增强师幼的自防自救能力。近日,xx区xx镇中心幼儿园在xx党支部带领下,早部署、早宣传、早动员,积极开展“防汛、防雷”安全系列活动。

xx区xx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建立详尽的防汛防雷工作应急预案,对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修缮,在周前会中将“防汛、防雷”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到“防汛、防雷”宣传教育中,切实维护好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为确认幼儿园建筑防雷装置的有效性,xx区xx镇中心幼儿园特邀请成都市xx区防雷中心对中心园及5所办园点分别进行防雷检测,检查组依据各项检查标准,重点针对幼儿园操场、教学楼、食堂、旗杆等建筑物及校园各项设施开展防雷安全检测,并查找防雷安全隐患,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检测报告。在园内,各园点还对防汛设施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排查了幼儿园用电设施、教学楼、各处下水通道等,并对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同时,各班教师也分别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结合本园实际情况,通过观看视频、听故事、寻找图片资料等形式,传授孩子一些自防自救的知识,深化防雷防汛安全教育,使孩子掌握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园点根据“xx防汛演练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防汛演练活动,让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教师们还通过家园联系栏、网络平台等方式,提高家长对防雷防汛安全警惕性,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进一步构建了幼儿园安全防线,提高了师幼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为xx师幼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建设,促进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万无一失”的安全生产理念,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学习,下面我谈一谈在学习中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只有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于未然,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恰好与我公司的安全方针相呼应,让员工们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牢固的树立了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万无一失”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了更重要的位置,让员工们更加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大家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三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