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9年度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9年度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9年我站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悉心指导下,始终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来抓,强化担当,落实责任,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回顾过去的一年,我站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及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站每季召开建筑工程、燃气、房屋及农村道路安全例会,明确分工,将安全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一线,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有担子,人人有责任。

二、加大安全检查频率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我站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特别在夏、冬季节等恶劣天气下,加大巡查频率,做到每周都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不仅掌握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管理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站着重对在建工程施工用电及临边防护进行定期检查,对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撑模板、起重机械等易坍塌部位及临边作业、升降机、卸料平台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进行专项检查,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加强对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管,强化分片人员及村建管员的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到现场指导建房户安全拆除房屋,督促建房户与建筑工匠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缴纳相关保险,村建管员除负责村民建房前的申报,同时负责村民建房的现场安全监管。村建管员在村民建房期间至少三次以上到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适时提出安全整改要求,并适时跟踪检查。对建筑工匠实行定期培训,对未参加市建筑管理局主办的建筑安全知识培训及未取得工匠证书的工匠,不得承建农民建房及危房改造工程。对集镇、长生副中心燃气经营户,我站每月都例行检查,累计下发了《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150本,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不仅进行口头告知,而且下发整改通知。对已使用燃气管道供气的企业,我站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供气企业对接,定时对管道进行检测。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房屋安全进行了认真排查,摸清了全镇房屋安全情况,同时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履行好危险房屋治理义务。农村道路安全实行周报制,一经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设立安全标志,维修结束后,晚上设立灯光提醒,做到万无一失,未发生一起道路安全事故。通过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全镇建筑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及农村道路安全一直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我站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目前正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也临近春节,我站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燃气、房屋及农村道路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狠抓事故超前防范,确保程序不疏漏,检查不流于形式,整改不降低标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