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住屋建设专家顾问团的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住屋建设行业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住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决定联合组建住屋建设专家顾问团,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组建住屋建设专家顾问团的工作方案

一、基本定位

专家顾问团由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牵头组建,是住屋建设领域的非法人咨询机构,为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课题调研、决策咨询等相关智力服务,进一步增强审批服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职责

(一)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在重大工程审批、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和民心工程等重点领域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介绍行业前沿动态,为我市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供参考;

(三)围绕住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座谈等活动,总结经验、提供意见、改进做法;

(四)对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提出的住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推进行政审批精准规范运行。

(五)承担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入选条件

入选专家顾问团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我市住屋建设领域情况,热心住屋建设行业发展;

(三)拥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业界较为领先的住屋建设企业担任负责人或技术业务骨干;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五)经工作单位同意,个人自愿接受聘任,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由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根据专家顾问团成员组成需要,向我市相关企业集中征集;

(二)专家顾问团成员选聘采用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本人自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告知被推荐人知晓。

(三)根据工作职责及入选要求条件,由市房协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预评选;

(四)由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对预评选通过人选进行联合评选,评选通过的,颁发聘任证书,任期三年。

五、机构运作

专家顾问团的各项活动由市房协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主要形式如下。

(一)咨询调研活动。就行政审批服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联系专家顾问团成员进行咨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座谈会等。

(二)重点课题研讨会。对关系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重要政策、重点课题召集相关专家成员,进行研讨咨询、建言献策。

(三)联系对接活动。加强专家顾问团成员之间、顾问团与组织方之间的沟通对接,组织开展单位座谈、专题咨询、实地考察等活动。

六、管理规范

(一)专家顾问团成员参与活动时,应服从组织方的管理及工作安排,按时出席专家顾问团的活动,严守活动纪律;

(二)专家顾问团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对参与的活动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以专家顾问团成员或专家顾问团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时,应事先经市审批服务局、市房协批准;

(四)不得以专家顾问团成员或专家顾问团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专家顾问团成员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专家顾问团工作中获知的政府泄密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

(六)专家顾问团成员参与专家顾问团工作时,违反本方案规定,工作不负责、造成工作失误或过错的,行为不当、不遵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专家资格;

(七)对专家顾问团成员因健康、年龄、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个人申请退出的,及时调整、动态管理。

七、经费安排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