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卫生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工作,提升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质量,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出以下卫生要求:

机关卫生要求

一、办公室(会议室)、宿舍

1.文件柜、桌椅、天花板、开关、灯具、插座、电脑、打印机、热水壶等无灰尘、无污迹。

2.地面无杂物、无灰尘、无积水、无污迹、无死角;纸篓内杂物及时清理。

3.门、窗(窗帘、纱窗、窗户轨道、窗台)无灰尘、无污迹,玻璃明亮。

4.文件柜、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其他物品(沙发、茶几、盆、桶等)摆放有序,无积尘。

5.大力提倡无烟办公,争创无烟机关。

二、卫生间(洗澡间)

1.地面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

2.脸盆、拖把池,光亮、干净。

3.便器、便池,无残留、无污渍、无堵塞。

4.纸篓垃圾不超过纸篓的一半。

三、机关大院

1.车辆停放到车位中;爱护机关花草树木。

2.按照永乐镇机关卫生责任区划分表,每组第一人为组长,做好本组责任区的卫生管理

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机关优美环境,树立机关对外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