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2年度财政管理制度

乡镇2022年度财政管理制度

乡镇2022年度财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保障运转,保障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民生,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财政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严格收费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征收税费,统一开具财政专用收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据或白条收款。整治乱收费现象,规范收费秩序。政府职能部门在办证和服务过程中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各类资金必须归口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办理收支业务和往来结算手续。

3.严格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由专人管理统一结算,资金及时上解,收入及时入账,票据及时核销。

4.严格财政资金监管,从严把好票据关、信息采集关、归口拨付关、验收关、报账关、公示关、回访关,加强对“一事一议”、水利、移民、粮食生产、公路及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成立财政资金监督小组,进行统一验收审批,村级资金统一拨付乡核算中心,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二、支出管理

1.支出审批要求:

(1)财政报账须开具税务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说明事由,乡长审批后,财政所长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同意,方可报账。

(2)当月发生的开支原则上当月审核报批。

(3)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压缩“三公”经费,杜绝烟酒娱乐开支,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4)健全政府采购手续。采购大额办公用品、实施政府工程项目建设,要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5)大额资金支出需提请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2.各类费用管理:

(1)招待费:①公务用餐凭公务接待函,按标准在机关食堂就餐,由党政办统一开出派餐单,注明事由和招待标准,派餐单要有陪同领导和派单人签字,月底食堂凭派餐单与财政所统一结账。用餐标准:工作餐7元/餐,按指纹就餐,标准为一荤两素,会议工作餐实行餐票管理,7元/餐,月底结算。客餐招待费原则上按200元/餐(6人以下)和260元/桌(标准为“七菜一汤”),特殊情况标准另定;食堂用煤5000元/年、煤气2000/年、用水、用电和添置更换餐具由党政办统一采购,米、油由党政办指定采购。②严格公款接待管理,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须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凭公务接待函由党政办按300元/餐标准安排,严禁随意签单和超标准接待。

(2)用车费用及管理:①原则上不能租车,确需用车,按《常宁市公务用车租车暂行管理办法》操作,由党政办开出派车单,注明事由和金额,(常宁—大堡150元/趟,乡内100元/趟、200元/天)经乡长签章后,方可用车,每月结账,无派车单的一律不予报销。②乡小车加油实行定点定车辆限额管理,党政主要领导外出开会办事按200元/天报账。③小车维修,必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财政所派专人参与,搞好预算再做维修。④小车由固定司机驾驶,不准借与他人驾驶。⑤司机要做好车辆的保管工作(晚上车辆必须停入车库),及时搞好保养和维修,平安驾驶,按惯例安排年安全奖、出车补助和洗车费,若出现安全事故,司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⑥公车限乡内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办公经费: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置,由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列采购清单,归口党政办报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采购。添置电脑等大件办公用品需按程序报批,并及时计入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料打印原则上在乡各办公室打印,所需耗材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各办签字领取。

(4)电话费:①乡党政办和卫计办办公电话费按200元/月标准实行包干。②乡机关办公网费按20000元/年包干。

(5)电费:加强管理,机关用电要厉行节约,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

(6)宣传费:各类宣传由分管领导报清单,经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到定点单位订制,凭批单结账。

(7)学习费用:①非公派学习,如函大、夜大、电大等学习费用不予报销。②行政干部培训,根据通知精神,金额按审批权限研究决定。③部门组织学习,须按程序报批,不得以学习为名变相组织旅游等公款消费活动。

(8)各办所中心定额工作经费:为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对部门工作经费实行包干负责。①派出所扫黑除恶、户政管理、治安巡逻、禁毒等经费30000元;②司法所调解经费4000元、社区矫正经费6000元;③民兵整组及征兵10000元;④中心学校教师节奖金20000元;⑤纪检经费20000元;⑥党建办经费20000元;⑦社会事务工作经费20000元,社保、医保录入、生存验证经费6000元;⑧规划所危房改造按200元/户安排。;⑨扶贫办经费20000元;⑩计生运行经费:按50%返还用于征收、两查和行政执法等费用;;⑪工作组经费26000元/组.年;⑫防疫费10000元;⑬核算中心验收车费12000元;⑭环卫检查督查车费12000元;⑮油茶收摘及森林防火10000元;⑯水管站防汛抗旱及河长制经费6000元;⑰粮食生产、产业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经费6000元。

(9)专项工作经费:人居环境整治、新农合新农保征收、烟叶生产、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油茶收摘和森林防火等各类工作经费根据集体研究意见按程序报批。

3.津补贴发放管理:

(1)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信访综治、安全生产、纪检审计、扶贫等岗位津贴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2)工会成员含在乡机关退休人员生日及7个节日慰问按规定标准执行,范围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乡镇工作补贴发放严格按常人社发【2015】39号文件执行,与考勤挂钩据实发放。

(4)13个月工资,①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发放13个月工资。②分管工作被黄牌警告或重管的,取消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13个月工资。③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13个月工资。④联点村底线工作出现较大问题的,取消13个月工资。

(5)绩效奖,30%用于安全、综治、扶贫、党建等底线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6)评先评优奖励,年度市政府嘉奖奖励1500元,安全、综治、扶贫、党建底线工作评为市以上先进单位的,奖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1000元,其他单项工作评为市以上先进单位的,奖励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600元,被全市通报批评的,处罚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400元。宣传报道被常宁市采用的奖励100元,被衡阳市采用的奖励500元,被省采用的奖励1000元。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在省、衡阳市检查中效果好的分别按400元、200元兑现奖罚。

(7)医保、社保缴费按完成比例安排联点乡干部征收工作经费:社保在规定时间完成70%、75%、80%的按600、800、1000元安排,低于70%的罚300元;医保在规定时间完成90%、93%、95%的按1000、1200、1500元安排,低于90%的罚300元。

(8)临聘人员工资:机关内勤(社工)按1000元/月,食堂炊事员按2800元/月(其中请人800元),机关保洁员按1000元/月,人大兼职副主席按200元/月,党风廉洁监督员按200元/月发放工资。

(9)乡工作人员,月旷工5天以上取消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全年旷工累计30天的,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13个月工资、绩效奖,工会等待遇。

(10)“四类人员”管理:①达到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不宜安排工作的,享受医保、公积金、乡镇工作补贴、13个月工资、绩效奖;②因病长期不能上岗的,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经党政集体研究同意,方能请假病休,病休期间,只享受医保政策;③借调人员享受医保、公积金、13个月工资、绩效奖金;④乡工作人员不服从安排、不打卡考勤,按文件要求作吃空饷上报,不享受一切待遇。

三、资金管理

1.财政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否则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调度计划执行,否则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财政所每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上月资金运行情况和资金入库进度,每季度碰头调度收支,每年向党政负责人会议汇报年度收支执行情况。

4.本月发生的各类费用和各项工作经费以及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财政所要及时拨付。

5.因工作需要个人临时借用财政资金,须经乡长批准,事后,及时与财政所结账。半年内未结账的,视为挪用公款处理。

四、资产管理

1.健全固定资产台账,明确专人管理,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2.固定资产采购要及时登记台账,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工作调动要主动移交。

3.机关用房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退休及调离应及时交房。

五、本制度从2022年2月15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