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告知书

原阳县大宾镇

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告知书

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告知书

为落实《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宾镇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禁售禁燃范围

大宾镇全域全时段。

二、禁售禁燃内容

禁售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售禁燃要求

(一)所有到店顾客做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本店铺概不出售烟花爆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有奖。

(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及派出所依法予以相应处罚。燃放烟花爆竹的,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违反规定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经查证属实后给予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373-7561100

原阳县大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