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志愿者站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退役军人志愿者站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退役军人志愿者站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健全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二、志愿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党团员模范先锋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四、开展志愿服务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准时上岗、不迟到、早退、讲信用。

五、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结合炼化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实际开展各种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六、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七、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

八、建立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推荐表彰年度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