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治理小产权房要疏堵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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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治理小产权房要疏堵结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一、?? ?产生原因
一是城市屋价过高。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屋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屋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二是法律界定模糊。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屋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三是农村土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二、?? ?对策建议
面对这样一个关乎民生的问题一味的严防死守,想要立禁立止显然是不现实且不恰当的,必须找准根源,疏堵结合从源头上杜绝小产权房的产生。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查处,用堵的办法提高违法代价,确保小产房建设不反弹;另一方面,通过诸多综合手段,用疏的办法提升集体土地收益,从根本上消除违建小产权房的动力。
堵:一是要严格查处已建好的或正在建设中的小产权房,对建房者处以高额罚款,对于村集体牵头开发的追究带头人法律责任。二是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禁止建造小产权房,对于非法建造售卖小产权房的行为要依法惩治。三是改变农村关于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的土地制度,彻底禁绝村民集体开发以出售小产权房获取高额收益的违法行为。
疏:一是已建成的小产权房可以由政府收回作为保障房,由住屋保障部门负责后续建设工作,并将前期投资建设成本退还给开发商与村镇。二是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使农民不因销售小产权房的高额收益而铤而走险。三是加快赋予符合政策的集体土地建房、租赁、交易权,进一步发展家庭农场、优化农业结构、发展观光农业,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四是增加住屋保障投入,解决因偏高屋价而买不起房的人的住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