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市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及《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我乡已登记注册的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时间和范围

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23日,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以注册登记的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整治。

二、整治原则

1、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不善停止运行2年以上、确无发展条件、无法联合或合并的“僵尸社”、“空壳社”引导其自愿注销。

2、对发现涉嫌骗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合作社,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事实确凿的坚决取缔。

3、对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有缺项的合作社,要逐社列出清单,提出时限要求和整改标准,逐项整改到位。

三、整治步骤

1、摸排登记(7月15日-7月19日)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甄别分类标准(见辅导手册190页),对照《XXX合作社汇总表》,各包村组将本村所属的合作社按“运营规范的”“运营较规范的”“运营一般的”“未运营的”和“注销吊销的”进行摸排登记,并填写上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摸排登记表。

2、集中整治(7月22日-7月26日)

各村和包村工作组对摸排出来需注销的合作社,各包村组动员和引导合作社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申请表,附成员大会会议记录,并在 2 日内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进行注销。

3、规范提升(7月29日-8月16日)

对已运营的合作社,按照规范提升的标准,逐条逐项整理完善我乡已注册登记但未注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整治必备资料,并由农科中心预审。

四、具体要求

1、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和方法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将集中整治的各阶段任务分解落实到工作组成员头上,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整治。集中整治原则上由各包村工作组组长亲自挂帅,各成员全程跟踪参与,确保摸排不漏一村、注销不缺一社、整治不漏一项,做到整治不结束不撤队、整改不彻底不罢休。

2、加快整治进度。各村和包村工作组要按照整治时间和步骤,统筹安排各阶段工作,加快进度推进整治。各工作组要统筹处理好单位业务工作与集中整治工作的关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工作组成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3、发挥辅导员作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完善合作社各项资料,联系乡合作社辅导员,对合作社资料整理进行指导,解决好合作社规范提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相关人员及时解决,确保合作社集中整治和规范提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