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根据XXX镇整体规划,你二人于2013年转包的位于XX镇四XX居民小组,XXX小组集体所有的人工湖拟用于三角堰(二期)还房备用水源。并依法依规对你二人转包的人工湖收回集体使用。请你二人收到告知书七天内,带上相关文书手续(例:相关协议、投资账本、费用明细等),到XXXL办公室进行对接。重庆市XXXXX居民小组2020年9月26日对接人:XXXX居委会主任 XXX联系电话:13XXXXXXX4033XXXXX小组组长 XXX联系电话:189XXXX5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