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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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隆 住 建 [2011] 1 号

 

隆化县住屋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呈报《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草案)》的

报     告

县政府:

按照县政府意见,我局对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标准,依据《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结合县城绿化实际,经过实地踏勘和会议研究,制定了《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草案)》,现呈报县政府审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县城  园林绿化  方案  报告

隆化县住屋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1月6日

(共印10份)

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草案)

为进一步加快县城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如期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对照《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隆化县城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加快园林绿化建设,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合理,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目标,县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分别达到40%、35% 和10平方米以上,2013年8月底前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初步建成山水园林县城。

二、主要任务

(一)搞好绿化规划设计,科学指导绿化建设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聘请有资质的园林绿化设计单位,对县城公园、绿地、广场、防护林带、苗木生产基地等,进行绿化方案设计,经批准后实施。制定出台《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界线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规划,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审查把关,确保符合园林绿化有关规定要求。同时,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县城建成区的山体林地向城市公园过渡,指导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二)全面加强城市绿化,迅速提高绿化指标

1、多措并举,增加城市绿量。千方百计在扩大绿化规模上下功夫,依据《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城区周围山体绿化、美化进程,实施河道绿化、堤岸绿化和水景工程,改造沿河两岸绿化景观,增设观景护栏。通过规划扩绿、抽空还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途径,使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较快增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加大对现有道路绿化的改造,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建设绿化带,缺乏条件的栽植行道树,形成道路林荫系统。

2、因地制宜,优化绿地布局。利用县城现有的山水资源,加强县城周边山体绿化,建设城市内外片区间绿化隔离带,改善城市外围绿化环境,为城市提供生态屏障。加快实施过境公路、铁路防护林带、城市出入口绿化和沿河绿带建设,完善城市防护绿地系统。整合绿化资源,加快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积极开展植物引种、育种工作,培育一批适应我县自然、气候条件的优良绿化品种,提高绿化苗木的自给率。规划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和公园,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充分利用街角空地、楼体、墙(崖)面、桥体实施立体绿化,丰富绿化景观。以节地、节能、节约资金为重点,全面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

3、全民参与,拓展绿化空间。以每年3月12日“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达到80%以上。广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搞好庭院绿化工作,对绿化不达标的单位、小区要逐家落实责任,全面进行改造。大力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建成区内60%以上的单位、小区要达到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标准。

(三)建立园林绿化机构,切实提高创建成效

1、成立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园林绿化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2、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制订《隆化县城绿化管理办法》和《隆化县城绿线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

3、编制和实施《县城规划区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大生物资源的保护力度,着力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控制性保护,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应用树种数量不低于150种。

4、做好城区内道路行道树、公共绿地、广场、绿化带的修剪、补栽和日常管理。

5、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古树名木的建档立卡工作。制定《隆化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重点工作

计划在2013年8月底前,集中力量实施以下四项绿化工程,建设公园189.54公顷,广场6.92公顷,绿地5.25公顷,防护林带178.22公顷,绿篱1公顷,栽植路树9888株,估算投资3.05亿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列支、争取上级绿化项目资金、单位自筹及吸引社会资金。

(一)抓好“十园、六场、十二块街旁绿地”建设

1、三个综合性公园,总面积144.8公顷,估算投资8815万元,其中:东山公园,面积52公顷;苔山公园,绿化51公顷;土城遗址公园,面积41.8公顷。

2、六个专类园,总面积27.24公顷,估算投资8482万元,其中:红领巾儿童公园,位于皇姑路以南现有空地,面积0.8公顷;隆化植物园,位于东山公园西北角,面积5.6公顷;体育公园,位于体育馆南侧,面积10.27公顷;夕阳园,位于利民路与建设街交叉口东南角,面积0.4公顷;董存瑞烈士陵园,面积7.5公顷;董存瑞牺牲地,面积2.67公顷。

3、一个带状公园:伊逊河滨水公园,具体范围伊逊河两侧北安路至工业路,面积17.5公顷,估算投资3900万元,并随橡胶坝的建设逐步向西侧拓展延伸。

4、六个广场,总面积6.92公顷,估算投资950万元,其中:科学广场,位于隆化二中西侧,面积0.8公顷;文化广场,荣顺街与兴洲路交叉口西北角(老戏楼),面积0.15公顷;火车站广场,位于火车站前,面积0.6公顷;兴洲广场,面积2公顷;英雄广场,面积1.7公顷;迎宾大道转盘广场,面积1.67公顷。

5、十二块街旁绿地,总面积5.25公顷,估算投资789万元,其中:北安路与建设街交叉口西南角绿地,面积0.16公顷;阳光假日酒店前绿地,面积0.3公顷;国铁路两侧绿地(火车站至南旱河),面积1.8公顷;建设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四周(原酒厂南路口)绿地,面积0.36公顷;振兴路与东环城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和西南角(石灰窑沟口北路口)绿地,面积0.99公顷建设街与工业路交叉口四周(格林公司附近)绿地,面积0.16公顷荣顺街与苔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原中医院)绿地,面积0.1公顷建设街与苔路交叉口东北角(现工商储蓄所)绿地,面积0.27公顷振兴路西口南北两侧(阀门厂门前)及振兴路至红源果业(西环城东侧)绿地,面积0.5公顷;安洲街与兴洲路交叉口西北角(大班车站门前)绿地,面积0.1公顷;政府门前绿地,面积0.36公顷;丽海茗园北侧绿地,面积0.15公顷。

(二)抓好两个出入口、九条防护林带建设

1、两个出口,总面积3.84公顷,估算投资1152万元,其中:东出口(牌岔子承隆与承围线交叉口),面积1.78公顷;北出口(青龙泉山庄与承围线交叉口),面积2.06公顷。

2、九条防护林带,总面积178.22公顷,估算投资5348万元,其中:滨河西路防护林带,面积4.75公顷,位于滨河西路西侧,污水处理厂至阿拉营北;南旱河防护林带,位于南旱河两侧,面积1.82公顷;阿拉营旱河防护林带,位于旱河两侧,面积1.78公顷;工业路道路防护林带,面积0.78公顷;京通铁路防护林带,位于京通铁路两侧,隆化站至南旱河,宽约10米承隆铁路防护林带,位于承隆铁路两侧,隆化站东行第一座隧道口,宽15-30米张隆线防护林带,位于张隆线两侧,水泉至四道营,宽15-30米韩郭线防护林带,位于韩郭线两侧,韩麻营至蓝旗,宽15-30米承围公路防护林带,位于承围公路两侧,牌岔子至水泉,宽15-30米

(三)抓好街道绿化建设

对建成区“七纵八横”街道(东环城大街、安洲街、建设街、西环城大街、铁路东大街、河西大街,通站街、皇姑路、利民路、北安路、公园路、苔山路、兴洲路、振兴路、工业路)及铁路两侧、北旱河,栽(补)植路树9888株,绿化隔离带1.05万平方米,估算投资1023万元,并且随着新开道路建设同步完成绿化。

(四)抓好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

按要求需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30个,其中:2011年争取创建15个,2012年创建15个。

四、实施步骤

根据河北省园林县城考核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12月—2011年4月)

1、制订《2011年县城园林绿化方案》,成立隆化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2、召开2011年园林绿化工作动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向省住建厅提出创建申请。

5、邀请市园林局和专家指导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3年4月)

1、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逐项落实任务。

2、园林绿化工作季节性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春、秋两个植树造林的最佳时段,迅速掀起创建热潮,确保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3、创建任务中的硬件建设项目要求年内完成的必须按时完成,跨年度项目必须于2013年8月份完成建设任务。

4、整理收集各类创建资料。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2013年5月—2013年7月)

1、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和《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改进提高。

2、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3年8月—2013年10月)

1、做好迎接省级园林城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申请正式验收。

3、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另行文),全面负责园林县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抽调林业、住建、城管、宣传、环保等部门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和城区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创建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及时掌握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二)形成创建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创建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

(三)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根据创建标准确需实施的建设项目要纳入年度计划盘子,列出专项经费。同时,采取争取上级专项资金、BT、BOT、“县城居民每人认养一棵树”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新闻、住建、城管、林业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和相关知识,动员全体市民、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活动中来。广播电视台要开辟专题栏目,跟踪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在坚持正面报道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目标管理。为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如期达标,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创建领导小组同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严格考核,作为衡量部门、单位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件:

1.县城公园建设任务目标汇总表

      2.县城广场建设任务目标汇总表

      3.县城街旁绿地建设任务目标汇总表

      4.县城防护绿地建设计划表

      5.2011年城区主次干道绿化种植统计表

      6.2011—2012年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