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

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

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

一、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产生的背景分析

旅游业列为现代五大幸福产业之首,是一个真正的全民性消费产业,旅游业在第三产业是标杆性的引擎产业。旅游业的发展是国家经济转型的需要,同时也是全民提升幸福感的需要。面对旅游业发展消费大众化、需求品质化、发展全域化、产业现代化竞争国际化的新趋势,阿勒泰地区应适应大众化旅游发展需求,以全域旅游为抓手,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提高国际竞争力。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节点,被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国家带核心区二级交通枢纽节点”、“ 国际旅游集散中心” 、“新疆会客厅”、环阿尔泰山“四国九方”跨境旅游合作区,国际和国内都有较高的战略地位。未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阿勒泰地区发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清,地区旅游产业面临着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的突出问题,就业岗位供给端与需求端无法协同发力,无法着力提高旅游产业发展效率和质量。面对历史赋予的良好机遇,如何规划实施好旅游产业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解决供给需求结构性矛盾、促进供给则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推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地区旅游业发展供给端需求,针对性实施专项培训培养计划,创新职业培训模式,普遍提高旅游业就业人员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实现旅游产业技能人才数量稳定增长,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持续扩大。

三、重点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对转移到旅游产业就业的城乡劳动力,在转移就业前开展基本劳动素质培训+技能培训,入企业就业后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旅游产业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创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旅游产业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阿勒泰地区,同时扶持本地劳动力密集企业的发展,有效扩大就业岗位需求供给量。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旅游景区和关联旅游景点提供服务,培养旅游名品生产匠人。2019—2020年,对有意愿转移到旅游产业就业的的城乡劳动力实现应培尽培,实现两年累计组织培训6千人以上;建设2个自治区级特色旅游公共实训基地,建设1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地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任务,地区将着力建设可可托海北疆明珠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福海县技工学校两个已确定的自治区级特色旅游公共实训基地。

(二) 按就业渠道分解 。

1.住宿、餐饮、特色产品销售等旅游服务行业开展培训4000人。

2.旅游纪念品、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等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400人。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组织培训300人。

4旅游小微创业培训 300人。

   (二)具体措施。

以县市为单位,紧紧围绕本地核心支撑景区和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和要求,充分利用企业、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资源,开展职业培训。要积极新建一批特色旅游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1.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转移到旅游产业就业的城乡劳动力开展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

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围绕旅游业就业基本要求,实施标准化培训,提高旅游业就业基本素质。使用自治区统一的《旅游业就业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包》开展标准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感党恩教育、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律常识、旅游文明礼仪、旅游基础国语、军训等7项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岗前技能培训。围绕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生产,开展企业新招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以企业为主体,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培训,也可采取校企合作等方式委托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培训。

    2.创业培训。围绕旅游新业态发展,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力,开展创业引导性教育培训,激发农村劳动力的创业意愿。组织开展“旅游项目+创业”、“实体店+网点”创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旅游小微创业能力,培养农家休闲、农家餐饮、民宿、农家乐、牧家乐、手工作坊创业能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3.建设旅游公共实训基地。围绕全域旅游发展主线,依托冬季冰雪“四区一带”和夏季东、中、西“三条精品旅游线路”规划的实施,建设2个自治区级和7个地区级集培训实训、考核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实训基地开展餐饮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生产培训,为旅游景区和关联旅游景点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服务。

4.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各县市要帮助和扶持发展旅游民宿、“阿勒泰礼物”等文化旅游产品研发销售,积极挖掘在新疆特色旅游产业范围内,具有绝招绝活的技能大师,重点支持特色旅游纪念品研发、生产和非遗传承,选择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三、政策保障

(一)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培训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800元的培训补贴。

企业接收城乡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开展岗前培训(包括企业自行培训、师带徒培训、委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照现行职业培训标准补贴,培训补贴直接拨付至用工单位。

(三)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后,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250元的培训补贴。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60元的一次性职业鉴定补贴或最高不超过40元的专项能力考核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摸清需求,精准培训。在掌握城乡富余劳动力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旅游业新增就业计划任务,根据“七个一批”就业渠道,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对转移到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在输出地开展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入企后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力,组织开展“旅游项目+创业”培训。优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转移就业。

(三)加强培训管理。要增强对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管理,避免无效培训,严防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和骗取培训资金。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培训信息、补贴申请审核全部纳入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定期检查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要定期开展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各类培训项目不得少于最低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指导院校、培训机构做好就业指导和就业跟踪。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地区每年年底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