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大喇叭”宣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扶贫大喇叭”宣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扶贫大喇叭”宣讲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营造精准扶贫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扶贫大喇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谁来讲。由第一书记、驻村专干、驻村工作队、乡镇包村干部轮流宣讲。

   (二)什么时间讲。“扶贫大喇叭”每天早晚两次定时宣讲(7:30—8:00,19:30-20:00)。

   (三)讲什么。利用“扶贫大喇叭”大力宣传扶贫产业政策、惠民政策、扶贫“好经验”“好典型”、实用技术等内容。

二、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乡镇要认真安排组织各村两委协调驻村工作队,做好“扶贫大喇叭”宣传活动。

   (二)规范管理,内容存档。各乡镇要指定专人,将各村“扶贫大喇叭”宣讲内容精心整理,录制成音频资料收集存档,定期(每月一次)报送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审核,综合考评。各乡镇要对播报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在大喇叭中随意播放。做好“扶贫大喇叭”日常管理播报,切实发挥作用,让宣传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县脱贫办年终将对各乡镇、各单位“扶贫大喇叭”宣讲工作进行考核,在全县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