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要求

各乡镇妇联:

妇联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要求

根据省市妇联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的通知精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禁毒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让人民群众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要丰富活动形式,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全民禁毒宣传月前后,各乡镇妇联要紧紧围绕“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要时间节点,结合“2019禁毒两打两控”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 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等重点工作,以普及毒品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妇联系统开展妇女群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大、富有妇联系统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针对性,提升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做到禁毒整体工作群众满意。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载体,利用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大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普及毒品危害知识,展播禁毒公益宣传片,宣传禁毒工作成效,结合妇联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全民禁毒宣传月后,请各乡镇妇联于6月21日前将禁毒宣传工作总结(含图片、视频资料)报县妇联权益部。此项工作列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请准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