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大扫除制度_卫生大扫除制度规定通用多篇

卫生大扫除制度_卫生大扫除制度规定通用多篇

卫生大扫除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社区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每年除全市开展春节、五一、国庆、元旦节前以及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周、除四害等爱 国卫生活动外,社区还将组织居民、志愿者、学生、企事业等单位职工参与的多种形式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周末卫生大扫除工作。坚持社区组织、单位和庭院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居民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 针。建立由社区爱卫会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评比,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四、积极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社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对室内卫生和规定区域的室外环境卫生集中整 治。清除卫生死角。要及时清理各单位、居民楼院、居民住宅、阳台楼顶的垃圾和杂物,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五、在社区范围内要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卫生死角,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杜绝成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存在。

卫生大扫除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动员社

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卫生大扫除工作,坚持政府组织、街道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建立由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评比,辖区各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大扫除活动。

第四条 卫生大扫除主要内容,是指在每周星期五下午,由各社区、各职能部门及辖区各单位组织市民群众和职工,对室内环境卫生和规定区域的室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 清理小街小巷、单位庭院、居民楼院、居民住宅、阳台楼顶的垃圾和杂物,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第五条 卫生大扫除工作质量要求。

(一)市容市貌卫生:认真做好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保持街面干净整洁,无乱扔果皮纸屑,无乱涂乱画,无乱停乱放;交通安全隔离栏、花坛护栏清洁无灰尘;绿化带、花坛、树穴内整洁无杂物;店铺门面、橱窗整洁美观,广告用语规范,门前秩序井然;城区铁路沿线干净整洁,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

(二)背街小巷卫生:认真作好小街巷清扫保洁工作,强化背街小巷流动摊贩的监管,确保居民出行畅通;坚决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

(三)辖区单位卫生:保持门前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单位内部垃圾污物,露天物品堆放整齐,修整坑洼积水场地,确保窨井流水畅通,设置垃圾密闭容器并做到定点倾倒,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源点;保持室内墙面、地面、走廊清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厕所清洁无臭味,便池无积粪积垢;配置必要的`除“四害”设施,采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合理消杀,确保“四害”密度不超标。

第六条 辖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大扫除制度,做到每周一自查,每月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评定卫生单位、文明单位的依据。

第七条 辖区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标准要求,每月对本辖区、本部门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归档备查。

第八条 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加大对辖区单位和个人大扫除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和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对卫生大扫除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或行动迟缓、卫生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媒体曝光,并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重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需要做出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 辖区内各级已经命名的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在卫生大扫除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根据命名权限,由街道爱卫办、街道文明办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连续三次检查仍存在问题的,由街道爱卫办或街道文明办提请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十条 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对街道属各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落实周末卫生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城关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大扫除制度 篇三

为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工作内容

(一)校园环境卫生

教室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保持课堂的清洁卫生。

功能室卫生: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使用者共同维护。

办公室卫生: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轮流值日。

清洁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校教职工都有义务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

(二)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给学生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1、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清扫;

2、每节课间派环保小卫士进行保洁;

3、每周四进行大扫除,周五早上检查;

4、每月末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一次清洁安全大检查。

三、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1、值周领导和值日师生每天早晨、下午负责学生的个人卫生晨午检,检查结果记入当天学生晨午检考核。并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情况巡视。

2、功能室和办公室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每月至少抽查四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每月末进行一次全校的清洁卫生大检查,由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分组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纳入期末绩效分配考核之一。

四、卫生工作评价标准

(一)校园环境卫生标准:

1、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卫生标准:

地面:无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积痕和其他污痕。

门窗:门、玻璃及窗框每周揩擦,无灰尘、蜘蛛网。

桌凳:桌凳放置规范、整齐、不零乱,无乱挪乱移现象。桌凳面上无灰尘和乱涂乱画,桌内物品整齐,无垃圾。人离开时凳子放在桌下。

墙壁:无积尘、无脚印、球印和污渍。

门口:门口及所属走廊清洁干净,无泼水、垃圾堆积现象。

黑板及讲台:黑板应每天擦干净,无粉笔头和粉笔灰积存,无乱涂乱画。讲桌面和桌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卫生工具放置:定点定位放置整齐,无破损肮脏的用具。不存放污水,应及时倾倒垃圾,存放垃圾不超过半桶。

天花板及四角:天花板、日光灯、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课程表、时间表等:定点定位张贴整齐,不零乱,无破损,美观大方。

整体效果:清洁、明快、协调、文明。

2、清洁区卫生标准:

室外地面、篮球场:清扫干净,无纸屑、果皮、杂物,清除石块、碎木等危险品;有水沟的保持水沟干净畅通;拖擦旗台,水泥地面无明显灰尘。

绿化带:捡净落叶、石块、碎木、纸屑、包装袋等杂物,拔除杂草。

厕所:扫干净墙面、地面干净,无垃圾、积水,每天安排便槽冲刷。

水池:水池内外保持干净,无泥沙垃圾堆积,不堵塞。

(二)个人卫生标准

1、穿戴整齐,坚持佩戴红领巾、队干部标志、校徽或校牌;

2、男生不留长发,女生头发梳理整齐;

3、经常洗澡、洗头,勤换衣物,身上无异味、汗臭、污垢;

4、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手的洁净,不留长指甲,指甲内无污物;

5、不准在校内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在校外摊点买不卫生零食;

6、不在旗台、草坪里玩耍,不趴(躺)在地上玩耍。

五、工作职责

1、跟班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清洁扫除;

2、值日老师会同学生值日每天早、中、晚三次全面巡视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值日簿);

3、班主任、副班主任在学生日常清扫、大扫除的时候,要到现场进行督促、指导,以保证安全和质量;

4、科任教师每节课前后都应该指导学生进行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