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律师事务所 ,某某律师,地址:铜陵市。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某某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一案,被贵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某某丈夫某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其理由如下:

第一,某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此次涉嫌犯罪,属于初犯、偶犯,犯罪的原因也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误入歧途。第二,某某丈夫愿为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如果对某某适用取保候审,一定对其严加管教,监督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第三,某某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该罪属于经济犯罪范畴,不同于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有一定人身伤害性的犯罪,且其主要犯罪行为是提供账户给他人使用,其本身并没有直接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其犯罪情节较轻。第四,某某基本不认识本案其他同案犯,这也意味着某某没有干扰证人作证、与他人进行串供等妨害侦查活动的可能。第五,某某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认罪认错态度良好,并愿意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第六,某某及其家属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并已经退出案涉相关赃款。

综上,恳请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致

某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