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魁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

摘 要:伴随城市化水平持续提高,在国内农村区域,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他们不断进入城市依靠打工来维持日常生活,因此就导致农村家庭结构出现改变,随之出现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主要是子女不在身边,缺少其他人照顾的农村老年人。因此,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就变成目前需要尽早处理的现实课题。所以,本文将四川省****空巢老人当做分析主体,全面研究目前该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指出改善该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的建议,在持续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能力的时候,进一步为四川省甚至国内农业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现实参考。

浅谈金魁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

关键字:农村空巢老人  养老  社会支持体系

一、前言

人口老龄化逐渐变成当前重要的现实问题,我国即便并非发达国家,然而我国也提早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队列。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方针,顺利管控人口出生率,促使家庭平均人口数不断缩减,因此开始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队列。伴随国内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区域众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利用个人劳动力确保自身正常生活。尤其是众多青壮年进入城市,导致农村家庭结构出现明显改变,空巢家庭不断增加。其中空巢老人家庭表示儿女不在家中,缺少劳动力,老人自己在家。空巢老人目前的处境是生病缺少人照看,家务活没有人帮衬,此外独自居住在家的老人因为儿女不在周围,因为会觉得孤单。所以,此类老人养老问题逐渐变成我国各界人士重视的问题,建立与此类老人相关的养老保障系统,逐渐变成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

二、相关理论概述(一)空巢老人的概念

当前众多专家对空巢老人提出的概念并不相同。最初在二十世纪末期,专家就针对空巢家庭与老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美国专家罗伯特•韦斯指出,空巢老人情感孤独被划分成情感和社会性空虚两部分。国内专家姚引妹(2009)指出,国内空巢家庭出现是因为孩子在外地工作或者学习,造成老年人独自在家缺少人照看的社会问题。本文指出,要充分掌握空巢老人的定义,就需要全面了解“空巢”家庭定义,“空巢”家庭表示孩子离开家庭独自生活或者工作之后,由剩下的中年或老年夫妇所构成的家庭。所以,空巢老人是年龄高于65岁的独自生活的老年人,此外居住在空巢家庭内的老年人,一般涵盖下面以两类:首先是有子女,然而孩子外出工作或外嫁不在身边,隔段时间去探望老人;其次就是独自生活的老人和没有孩子的老人。

(二)社会支持理论

二十世纪末期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最早指出社会支持观点。社会支持被首次指出。此后,相关专家托佐夫,分析社会支持功能,指出此支持可协助个人其完成自身目标,或者个人的情感、自尊、心理等需要得到他人支持才可以被满足。此观点是社会工作的关键知识,其重视个人资源和宏观环境对人的作用。此观点凸显个人利用联系个人或其余人群而得到正式或非正式的关心与慰藉。社会支持网络表示激发政府、家庭与亲戚朋友等众多力量的影响,处理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此网络可以减少空巢家庭与老人的家庭压力与确保空巢老人权益等。本文利用分析社会支持网络知识,对怎样汇总政府、家庭与社会资源与能力提出个人意见,为处理当前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

三、**空巢老人养老现状分析

本次利用对**走访分析之后得出,目前空巢老人养老方式一般是传统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的作用并不明显,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并未被全面使用。

(一)传统家庭养老

当前,去除部分“五保”老人被集体养老之外,剩下大多数农村65岁和以上的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依旧是家庭赡养。**地处偏僻,因为交通不便,缺少相应的经济来源,地区家庭收入并不高,在上述状况下,年轻孩子必须去外工作维持正常生活,然而其工资较少,每月需要给予老人相应的养老资金,此外也需要抚养孩子与维持家庭生活,因此就更加捉襟见肘。只可以给予空巢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伴随农村民众外出打工的增加,很多空巢老人独自生活,因为地区经济环境不好,其生活条件差,目前老人大部分生活在破败的屋子,居住环境不好。

(二)农村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被划分成两部分:首先是创建乡镇养老院,承担“五保户”老人的日常生活和赡养活动;其次是村民组集体五保,只要是满足要求的老人,让村民组承担日常生活和赡养责任。从2002年农村实施税费变革之后,五保供养费用、村干部补助与村办公经费从之前的乡镇统筹与农村多种方式的提留转变成让政府担负,如此就发生众多纠纷:比如少数职能组织将乡镇养老院当做负担,因为目前乡村集体机构的资源不足,覆盖范畴较小,此外集体养老的保障能力不高,供养点不足,硬件缺乏,不能确保正常运作,也不能满足目前大多数养老需求。

(三)农村自我养老

自我养老是在经济层面上全部依靠自身劳动或者之前储蓄来确保日常生活的方式。但是值得关注的是,农村自我养老只出现在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的状况下,在此类老人年龄较高的时候,不能自理,不能利用劳动来满足个人需求,其养老就变成重要的问题。目前,自我养老在**一般表现在两个部分。第一,储蓄养老,上述养老方式对于**空巢老人来说无法完成,此类空巢老人早年生活都需要依赖农业生产来勉强维持,并未积攒足够的储备来养老,显然部分拥有其余技能的老年人不再此范围内。第二,土地养老是**空巢老人自我养老的关键模式。土地是农村地区此类老人主要依赖的生存方式,他们也许终其一生都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日常生活也都是劳作,思想单纯,怀揣“活到老,干到老”的想法不断劳作,一直到现在,**的玉米与水稻种植、收割依旧采用之前的人力劳作方式。

四、**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存在的问题

当前,**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工作虽然不断在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下面的现实问题:

(一)法律支持体系尚不健全

当前,国内单独针对老年人养老权益保障的系统并未创建完成,比如《婚姻法》与《民法通则》中都包含与老人赡养相关的内容,且附带维护赡养老人独特权益的法律内容。而上述法律内容主要表现在精神上的赡养,而距离赡养老人的现实需求还有相应的距离。此外,在上述部分的保障性举措大部分是要求、暂行办法等,进入到国家层面依赖我国强制力执行的法律制度较少,国内目前并未创建单独的赡养法,不能充分确保城市空巢老人在经济赡养、生活照顾与精神慰藉等部分的权益。此外,作为法律实施者的司法组织,对于老年人的正当权益保障问题,缺少相应的关注,此外并未在法律条文中清楚要求,导致工作人员中部分违背法律的活动和行为也没有被惩处,缺少具备现实效力的执行,最后导致当前社会法律观念的弱化。在**法院中,很多审判人员会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在工作的时候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违法犯罪问题调查取证较少就随便判决,进而导致对不赡养人的惩处较弱。

(二)政府相关救助标准较低

国家补助在确保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上具备重要影响。但是,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目前该地区政府有关组织在惠老举措上使用下面的方案:每月向超过60岁的地区老年人下发510元补助,然而上述钱明显不够地区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等相关开支,假如部分缺少劳动能力的空巢老人不存在其余经济来源,那么依旧不能确保自身正常生活,进而陷入贫困,对生活失去希望。总而言之,在**,政府对于老年人和空巢老人的救助要求基本上都不高,不能确保空巢老人的正常生活。

(三)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人年纪大了之后身体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此时就需要医生的帮助。目前,“新农合”开始全面覆盖**农村区域,这就变成该地区空巢老人最重要、最普遍的医疗保障方式。但是,因为报销比值较低,此外医保要求有很多药品、药具以及部分检查项目无法报销,剩下的部分资金依旧需要空巢老人独自支付,此部分费用给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带来较大的压力。所以,该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频繁出现。

五、改善**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的建议(一)健全老年人养老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创建完善的巢老人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不仅要根据实际情况,此外也需要伴随现实情况的改变,根据出现的全新问题、全新情况修订健全的法律体系,确保空巢家庭与老人的正当权益,减少此类家庭的经济压力,处理此类老人精神空虚难题,确保所有农村空巢老人都可以平稳的度过晚年生活。此外,政府开始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推广力度,相关司法组织需要强化普法推广力度,送法下乡,开展空巢老人维权法律推广活动,积极动员村干部利用广播或粘贴宣传海报或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促使农村空巢老人了解法律,此外也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小站,为老人准备法律咨询与相关服务,让法律变成农村空巢老人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方式。

(二)加强政府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资金保障

财政不只可以确保社会平稳发展,此外还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关键方式,是统筹城乡经济和谐发展与确保农民日常生活的关键财力基础。伴随物价提高,多种生活成本也在提升。对于农村贫困空巢老人来说,假如可以提升国家救助要求,就可以满足此类人群的主要生活需求。所以,该地区政府在修订如何下发农村空巢老人的补贴制度的时候,需要全面了解所有空巢老人的经济情况,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增加财政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资金投放。也必须依赖我国财政的持续支撑,社会养老服务才可以顺利运作,得到稳定发展。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全新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宗旨是“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在农民地区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需要科学划分处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职责。需要从下面的部分着手:一是扩张养老补贴的覆盖范围,让全部农村空巢老人都可以得到上述养老补贴;二是以地区生活水平为准则,持续提升社会养老补贴水平。所以,要激发政府主导功能,提高对地区空巢老年人的经济扶持水平,给予他们充分且高效的医疗保障,让他们“老有所医”,全面为此类人群的晚年生活提供帮助。政府需要不断扩张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值,之后自主健全农村医疗养老保障体系。详细的说,对于部分普遍的慢性病和普通药物需要尽早添加到报销范围内,此外也需要减少就诊流程和补偿程序,特别是面对农村空巢老人群体,假如遇到就医要进行转诊的时候,需要在全市要求的医疗组织住院诊治,此时要开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便于救助。

六、总结

本文使用文献资料法和实地调查法,将**空巢老人当做分析主体,全面研究目前该地区空巢老人养老现状、社会支持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基于以上问题,且根据地区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提出改善该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的建议主要有完善老年人养老权益保障法律系统;强化政府对此类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资金扶持力度;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等,希望对改进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梁鸿等,著.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27.

[2]张文霞,朱冬亮著.家庭社会工作[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6-38.

[3]许典利.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创新[J].人民论坛.2014(02):12-13.

[4]陈成,杜兴端.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13(09):24.

[5]杜云素,钟涨宝,李偲.集中居住背景下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探析[J].理论导刊.2015(05):18-19.

[6]彭金玉.农村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基于诸暨市的实证分析[J].人民论坛.2013(02):35-36.

[7]徐祥运,闫秋梅,王世东.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探究——以山东省青岛市Q村为例[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4):21.

[8]叶丹丹.新农保视角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方式的路径选择[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9):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