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廉于心,践廉于行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廉政思想是我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党和政府的廉政作风建设有着深远影响。我们作为一名司法戒毒人民警察,廉洁自律是我们必备的政治品德,也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政治本色,它是坚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是恪守廉洁从政,秉持克己奉公的基本操守。

植廉于心,践廉于行

学百年党史,树廉洁自律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说:“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学史以明智,鉴往而知来。中国共产党在创建之时,虽然没有设立党内纪检机构,但它是遵照无产阶级的建党原则,坚持用严格的纪律和规矩建党。1927年,党的五大设立了党的历史上最早的纪律检查机构,从这时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一以贯之。由此可见,无论何时廉洁自律都是共产党人的为政之本。

波澜壮阔百年路,历久弥坚葆初心。廉洁是司法戒毒人民警察综合能力的基础和保证,一个团队,必须先有廉洁,才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而我们要坚守廉洁,就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来坚持,这样才能强化自身对廉洁的认识,在心中扬起自律的风帆。

观警示教育,行廉洁自律之事

近期,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4·14”案件、《裂缝4》、周浦监狱等警示教育,这些身边事身边案让我认识到一时的欲望将会成为一生的悔恨,不但让自己备受煎熬,也会影响家庭和睦,给家人带来悲痛与忧愁,纵使有再多的财富,再有势的权位,也无法换回心中的伤痛。“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这一定也是追悔莫及者的内心感受,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已是悔之晚矣。

“为官常想,官是公仆,恃官傲物人不齿;用权当思,权本民赋,弄权谋私法难容”。作为一名司法戒毒人民警察,我们应时刻警醒自己,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应当担负起警察这个光荣的职业所赋予的责任。因此,我们要坚守清廉,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司法戒毒人民警察的廉洁本色。

品教育整顿,做廉洁自律之人

教育整顿活动自开展以来,经历了学习教育环节,现在正处于查纠整改环节,政法干警通过填报自查自纠表、撰写查摆剖析材料等,旨在教育引导我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我们作为司法戒毒人民警察,要具备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品质,做到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作为司法戒毒人民警察,我们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警风,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惑,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和子女骄傲的人,做一个廉洁自律、问心无愧的人。

植廉于心,心有所畏;践廉于行,行有所止。因此,当代的司法戒毒人民警察应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情操,履行好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