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的感谢信

第一篇:接受捐赠感谢信

接受捐赠的感谢信

杨绍杰先生、陆颖女士:

您们好!

感谢您们于2014年3月16日(星期二)向北京在行动国际文化中心捐赠1台电脑以及相关的电脑配件,您们的公益行为可以帮助更多的流动人口学习电脑技术知识,北京在行动国际文化中心代表广大流动人口感谢您们所做的努力!

杨绍杰先生、陆颖女士通过捐赠电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北京在行动国际文化中心再次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第二篇:关于接受捐赠的感谢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资助者、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代表所有接受资助的同学发言。我叫**,是**理工大学的学生。去年大学联考、我以优异的成绩被**l理工大学录取,但是高昂的学费以及家庭的贫困又使我对美好的大学生活望而却步。正是此时、县工商联和各位资助者向我伸出了温暖的手、圆了我的大学梦。重新燃起了我对人生的热情。在此、我代表受助的全体学生,向工商联和所有关心和资助我们贫困学生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鞠躬)

我深深的为家乡人民这份沉甸甸的感情激励着。进入大学后,我发奋图强、努力学习、取得了较优异的成绩。因为我知道自己肩上担的不只是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更是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的期望。只有这样才是对大家最好的回报。

又是一年、不可避免的又要面临高昂的学费、看着一贫如洗的家境和父亲拖着虚弱的身体为我四处奔波。我心里真的很难受、不能分担家庭的重担。也有想过放弃大学生活、不忍心看着父亲如此劳累。但又是你们无私的资助给了我继续努力、拼搏下去的希望。对此、我有说不尽的感激。今后我一定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用更好的成绩回报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力争在不久的将来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像你们一样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

最后、再次对工商联的领导和资助我们贫困学生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谢谢!(鞠躬)

第三篇:接受捐赠图书的感谢信

尊敬的叔叔阿姨你们好!

衷心感谢你们的慷慨解囊和无私帮助。你们捐赠的图书,已成为同学们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了。

这种精神上的营养和食粮也必将作为一种精神财富,滋养一届又一届的莘莘学子茁壮成长,激励一批又一批学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有所成,满怀激情地自觉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造福桑梓,回报社会。

真希望你们能再次来我们学校。

最后祝你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第四篇:接受捐赠领导讲话

在捐赠仪式上的讲话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维

尊敬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同仁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是我收获感动的日子。我们怀着感激和振奋的心情,在这里隆重举行“内蒙古西迪医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阿南达先生向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捐赠执法车辆的仪式”,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旗食品药品监管战线全体工作人员,对内蒙古西迪医药业有限公司阿南达总经理的热心捐赠表示衷心感谢,对出席今天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致以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鄂托克旗分局,成立于2014年12月,属自治区垂直管理。于2014年9月划归地方管理,并正式命名为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级建制,下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及食品检验中心两个二级事业机构,现有在编人员18名,负责全旗1103家餐饮服务企业、203家涉药企业及230家保健品和308家化妆品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次捐赠活动,对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说,意义十分重大。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鼓舞。近年特别是去年划转地方以来,在

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我局的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监管质量也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与此同时,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难点和热点、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普遍关注的今天,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极大的困扰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紧张和执法车辆匮乏两个方面。由于我旗地域面积广大,监管网点数量众多,空间布局分散,使监管难度大大地增加,尤其是交通工具成为制约监管效率的主要瓶颈,仅有的一辆执法车远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求。针对以上困难,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以上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以阿南达先生为总经理的内蒙古西迪医药业有限公司为我局捐赠了4辆哈飞面包,我相信这次的捐赠活动将在极大程度上缓解我局执法车辆紧缺的困境,为我们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我旗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让(来源 本站)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这些关注我旗食品药品安全事业的领导和各界人士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第五篇:接受捐赠会计处理

例如:今年接受捐赠设备一套,发票(与公允价值相同)金额2014万,当期如不考虑捐赠设备时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00万。因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由于捐赠设备应纳所得税=2014×25%=500万,按5年分,每年缴纳100万 借:固定资产 2014

贷:营业外收入 2014

借:所得税费用 600(500+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00

应交税费-所得税 200(100+100)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需计缴所得税的问题没有提及。实际上无需提及,一是因为到目前为此,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需作为计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所以,在涉及相关税务问题时,仍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缴所得税;二是因为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对此问题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今后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另外,对由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税计交所得税的问题,所以,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确定的价值(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对于捐赠方,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直接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可,同时对涉及的相关税费要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