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科达集团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科达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按照开发区信息中心有关信息报送的要求,为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科达品牌知名度,做好科达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

各部门、各公司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作积极贡献。

二、明确责任

1、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同时,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为具体责任人。

2、报送信息由第一负责人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权威性,杜绝错报、漏报、迟报、瞒报、报喜不报忧等情况的发生。

三、 信息分类

1、应急管理类:施工现场巡查、安全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处理,预警信息、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抢险、应急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宣教培训等。

2、工作动态类:各部门、各公司的日常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工作、重点热点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及重大决策事项,工程项目进度、活动举办、培训学习等。

四、报送要求

1、每条信息不少于150字,所报送的信息应具备信息的基本写作要求,做到内容详细、事件真实、语言简练。

2、信息必须要有标题,无标题的不予采用。

3、信息涉及到的时间必须具体到年月日。

4、报送信息需注明作者。

5、信息照片需清晰完整,人物形象端正(避免吸烟、戴墨镜、衣冠不整等形象出现)。

6、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报送信息,其他单位或部门重复报送不予采用。

7、突发事件、重大决策、活动举办要求24小时内上报,其他信息要求及时上报,时限不得超过三天,否则视为无效信息,不予采用。

8、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在完成信息任务的基础上,如有信息必须随时报送,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对照周报、月报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9、报送信息流程: word文档(文件名请用信息标题)发送至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  马晓霞  QQ:40530482

10、根据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信息报送

任务分解如下:

序号

部门(单位)

任务量(月)

1

财务管理部

4条

2

项目管理部

4条

3

综合管理部

4条

4

安全环保技术部

4条

5

科达园林公司

4条

6

科达市政公司

4条

8

科达房产公司

4条

9

洁源排水公司

4条

10

科达高新技术公司

4条

11

鑫业担保公司

4条

12

盛达农产品公司

4条

13

鑫达资产管理公司

4条

五、考核办法

1、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如未按要求完成信息任务,月度绩效考核时,将扣除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分值。

2、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评优选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对未完成考核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年终考评时不得评为先进集体,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个人。

六、奖励办法

1、国家级新闻媒体发稿的奖励标准: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上发表一篇消息,奖励1000元。

2、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发稿的奖励标准: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电台上等新疆主流媒体上发表一篇消息,奖励100元;发表一篇通讯、报告文学或调研文章,奖励200元。

3、在地级新闻媒体发稿的奖励标准:在《巴州日报》、《库尔勒晚报》、巴州电视台、巴州电台上发表一篇消息,奖励50元;发表一篇通讯、报告文学或调研文章,奖励100元。

4、头版头条、新闻头条摘要按照同等、同类稿酬标准的双倍兑现。

5、政务信息及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媒体发稿按照同级别党报党刊发稿奖励金额的半数执行。被中办、国办各类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按自治区级的3倍计算。

6、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发稿的奖励标准:被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采用的信息,奖励10元/条,提供新闻线索奖励5元/条。

7、新闻宣传发稿按照最高级别主流媒体采用情况进行奖励,不重复累计。

8、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以被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及州级以上媒体采用为准,未被采用的信息不算做当月任务,未完成当月信息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不予奖励。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