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介绍

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介绍1

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介绍

公司注册资金--万元,是--年--月--日建成的一个民营标准化生猪养殖企业。养殖基地位于-----,紧靠市政道路、交通便利,是我县重点培养产业。

公司目前存栏品种有霍寿黑猪、杜洛克、大白、长白良种母猪,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

是县级家庭示范农场,内设办公室、供销科、由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生产制度,规范的流程及严密的防疫体系。

公司管理人员在2018年12月23日参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霍邱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公司农业品牌并申请注册获得了国家商标。

商标名称:--

商标代码:---

注册日期:2018年--月07日有效期至:--年12月06日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经营范围涉及生猪、家禽养殖,水产养殖,粮食、蔬菜、瓜果种植等产业项目,极大的带动周边农业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生产有序,运营良好。

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介绍2

旺达生猪养殖场位于汾市乡白石村,由白石村党支部书记黄康国于2007年创建,建筑面积50多亩,目前,该场存栏生猪3000头,年出栏10000头,并猪户提供优质仔猪,并定期向屠宰场提供优良肥猪。自猪场投产运营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以实现量大效益为目的的发展宗旨和“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养殖场采用先进的人工授精技术,实行全场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在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上严格执行国家无公害产品饲养标准,养殖场现有员工5人,专业管理人员2人,猪场配套设施完善,设备先进,建立了完备的污水处理体系,各种防疫设施齐全,建设有消毒池、沼气池、紫外线杀菌灯等设施,各种生产报表,育种资料齐全。2009年,投资近300万元建设2个大型沼气池和相应的沼气能源利用设施,目前已建成使用,年发电量约15.33万千瓦,可有效解决场内加工和母猪分娩用电取暖问题,还可并网供电,年创利润8万元多元,年产有机肥730吨、沼液3.1万吨,可灌溉农田、果园1550亩,实现“猪+沼+果”生态模式。

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介绍3

申报家庭农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其条件按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具体规定介绍:一、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报家庭农场,需达到以下条1.以家庭为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拥有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和农机具,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常年务农人员数3.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休闲观光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4.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5.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6.经营者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农业技术,能熟练使用农机具。

7.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

已经注册登记农业公司的一律不再申报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可申报家庭农场。

二、 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规模:家庭农场,需达到以下规模:(一)种植业。

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依1.粮食作物。

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蔬菜类。

常年蔬菜基地面积50亩以上。

3.柑橘类。

标准化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4.其他作物。

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50亩以上,茶叶、花卉30亩以上,中药材100亩以上。

(二)养殖业。

养殖场在适养区内,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等)和消纳能力,建立完整的生产防疫档案,已经营3年以上。

规模认定以圈舍面积和检疫证明为依据。

1.生猪: 种猪存栏50头以上,商品肉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圈舍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

2.牛: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圈舍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

3.羊:年出栏300只以上;圈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

4.兔:种兔存栏300只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圈舍150平方米以上。

5.鸡:种鸡或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商品鸡10000只以上;蛋鸡、肉鸡种鸡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鸡300平方米以上。

6.鸭:蛋鸭存栏种鸭5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商品鸭10000只以上;种鸭或者蛋鸭的圈舍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鸭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7.鹅:存栏种鹅1000只以上或年出栏商品鹅2000只以上,种鹅或者蛋鹅的圈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鹅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8.鸽子:存栏2000对以上;圈舍面积400平方米。

(三)渔业。

从事渔业生产的,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池塘养殖50亩以上、流水养殖20亩以上。

(四)其他。

从事其它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参照种植业或养殖业的规模标准。

三、 家庭农场申报的程序:1.农场主填写《家庭农场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对照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准入条件和规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示范家庭农场情况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农委。

4.区农委对上报的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

四、申请示范家庭农场应提交的材料:1.《农场申请书》。

2.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

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4.相关财务资料。

5.家庭农场全貌照6.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