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概述】

政协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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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政协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现状,积极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4户(均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产品涉及4大类15个品种,食品加工小作坊16户;各类食品流通经营户342户(企业14户,个体工商户328户);各类餐饮单位165户(小型餐饮单位125户);餐具消毒包装企业1户;农药、兽药经销点29户,生猪屠宰场、加工点4个;农贸市场1处。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足本县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渐趋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大的安全事故。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食安委的领导力量,由县长亲自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2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分别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监管职能部门分别与所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同时,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佛坪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佛坪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确保从农产品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认真开展农药、兽药监督检查,严防高毒性农药销售。安排专人在定点屠宰场内驻场检疫检验,确保市场肉食品供应安全。各镇兽医站严格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从源头阻断危害人民健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加强食品规范生产,完善食品生产流程,严格关键控制点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果酒、蜂蜜等重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加大对生产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对养蜂示范户引导和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促进了全县蜂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以粮、油、肉、乳制品为重点,进行食品市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乳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问题乳制品以及不合格乳制品行为。以县城及各镇小餐饮店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沟油”。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加大巡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监部门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办证的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店进行现场审查,不达标准不予核发许可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和年度审验者一律按新发证的要求增添硬件设施,严格审查把关,不达要求者不予换验证。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进购食品索证验收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了操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及时印发《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检查整治。二是组织开展了学校、医院、机关、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对问题较多的2家建筑工地食堂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三是开展了土特产品专项检查整治,突击对土蜂蜜养殖大户、土蜂蜜加工企业、土特产经营户进行检查,对疑似有问题的土蜂蜜进行抽样送检,确保全县土特产品安全放心。四是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小餐饮专项整治,对个别卫生条件差,多次检查没有整改的小餐饮店进行了处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度上墙、送法上门等形式,不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和科技之春平台以及电视、网络、电话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次,培训700余人,强化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保持着目前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企业(经营户)规模小、设备简陋,监管难度大。调查发现,时令蔬菜由农户散种零卖,市场流通的大部分蔬菜、瓜果从西乡、汉中等地外购。小作坊占加工企业的80%,个体经营户占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的96%,小餐饮经营户占餐饮服务企业的76%,这些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小餐饮摊点虽然方便、快捷,但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卫生条件较差设备简陋,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二)食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缺乏社会责任感,自律意识差,唯利是图,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三)部分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管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存在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部分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有推诿扯皮现象。

(四)监管工作不到位。虽然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但企业(经营户)时有懈怠,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现象:一是销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食品。二是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销售记录不全、不规范。三是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数量、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在执法上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五是监管网络不健全,对进入市场的新鲜蔬菜检测、餐饮业泔水流向以及农村小商店、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等方面监管仍需加强。

(五)监管力量仍显不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手段落后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识。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使食品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道德诚信意识,鼓励广大群众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增强食品的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食品安全教育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形成全县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监管体制,夯实监管责任。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到位,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其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建立联动和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下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

(三)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食品企业(经营户)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二是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公开曝光,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经营户)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渎职及不作为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企业(经营户)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农家乐餐饮服务机构等关键环节日常监管毫不放松,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农村、县城蔬菜市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严惩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五)整合检测资源,实现食品检测设备共享。对现有的检测资源摸清底子,整合组建设备设施齐、技术水平较高且与各监管部门独立平行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安委会领导下进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管理、风险检测评估和信息发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选配优秀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执法程序、能力水平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投入力度,配备相应的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等,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整合食品安全执法资源,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