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共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乡镇公共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乡镇公共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镇辖区内公共场所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单位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镇公共场所的实际,特制定《***镇文化局公共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大型商超。幸福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范围内突发的、可能导致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公共场所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成立***镇公共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贾 苗

副组长:杨丰飞

成 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廷峰同志兼任。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外公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配合、协调工作;

3、及时掌握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及时做好事故救援的信息传递工作;

5、组织做好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组长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公共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协调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做好各自的救授工作。

(三)副组长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四)成员

应急办负责落实镇公共场所制定本场所具体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镇公共场所安全事故预防进行检查,发生事故及时电话向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组织救援。

应急办负责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救援人员、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落实管辖的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市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在当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拨打火警119或急救120电话,同时向事故发生场所负责人及行政管理部门。

(二)信息传递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就地组织场所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随时联系,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有必要,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向上报单位要求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三)实施救援

1、在拨打消防等国家开设的应急电话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事故发生的公共场所应立即启动本场所制订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自救,并对本场所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快速分析,必要时请求外援。

2、领导小组接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各行政村负责指挥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

火灾、爆炸事故: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若有人员受伤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消防队未到现场之前,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公共场所应立即控制事故的发展,迅速疏导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场所,电气火灾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的,立即通知气、电管站;油类火灾及时将可燃物品搬离火场。

中毒事故:立即拨打急救120电话,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实施救援时,应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必须配戴好防护用具,及时切断气源、电源,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事后处理

1、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据职责划分,督促事故发生公共场所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协助、配合消防、安监、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公共场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传递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预案》中的职责分工,督促管辖的公共场所制定本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为了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各公共场所平时加强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