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资金监管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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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资金监管情况汇报

 (一)城乡低保工作实现规范、透明,阳光救助。年初,以低保标准调整和低保大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从审计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标准重新审查上报低保对象。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申报,严格规范城乡低保申请程序、调查评估程序、审核审批程序和公示程序等工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覆盖率达100%。经过全面审核,全区共有582户、1261人退出低保,将符合保障条件的294户、673人纳入保障范围,为全国低保工作审计做好了准备。并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各街道重点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全区低保公示平台,实行全过程网络监控,对救助对象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1-6月份,全区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55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123.5万元、低保物价临时生活补贴7万元,城乡低保家庭春节过节生活补助43.2万元,使全区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资金均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积极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监督力度,将低保工作流程、有关规定进行公示。设立低保监督举报咨询热线,畅通困难群体利益诉求渠道,每季度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低保工作规范操作进行检查,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认真落实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范围内的家庭)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办法。3年内,连续3次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并自2010年2月,区政府再次出台《**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青城政发〔2010〕11号),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救助不超过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可救助3000元,实现了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同时,建立了绿色**,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因家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给予紧急救助1000元—2000元。1—6月份季度,全区共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61.5万元, 437户临时生活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金77.8万元,95名生活困难群众得到了医疗救助,困难居民临时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各街道均按照要求发放到位。(转载请注明来自:本站)

(三)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制度。2010年1-6月份,全区共发放分类救助金90.9万元。其中五保对象专项生活补助38万元,残疾人、独女低保家庭和孤儿等专项生活补助45.6万元。同时,发放低保家庭学生教育生活补助金7.3万元,713名低保家庭入学子女得到及时帮助。

(四)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居民住屋救助,保障农村可能居民住屋安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城乡居民的住屋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城市住屋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因历史原因,目前全区农村仍有部分困难居民的住屋条件较差,部分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为切实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自2008年开始,在全区实施农村困难居民危房修缮工作,我区连续3年把农村困难居民危房修缮项目列为全区“解民忧、送温暖”关注民生系列活动重要内容。2010年继续加大力度,为农村困难居民的住屋进行修缮,修缮资金由原来每户平均1万元标准提高到1.5万元,3年来已累计修缮农村居民住屋425户,投入资金492.5万元。

(五)建立救助平台,全面整合救助资源,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应救尽救和社会救助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体系化,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对重大救助活动和项目统一研究部署救助实施方案,确保不重复、不遗漏。并根据需要对各街道和有关单位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街道建立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街道计生办、教委办、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参加,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研究救助工作措施。坚持“一口上下”原则,各救助部门申请上报救助方案时,须经社会事务办把关,在确认没有重复申报后加盖社会事务办印章,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平衡后加盖街道办事处印章再上报,从源头上杜绝遗漏和重复现象的发生。《办法》对整合重点、原则、体系、联动部门、内容、整合模式及工作程序均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效。

(六)减灾捐赠规范有序。

二是积极开展捐赠工作。4月14日**地震发生后,我区各界积极行动,开展捐款捐物支援**,区委区政府下发文件,号召全区居民、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支援**人民,区委、区政府各大班子举行捐款仪式,带头捐款,截止目前,全区共接受款物540余万元,其中区民政局接受捐款60万元、区慈善会接受捐款90余万元,均按照要求及时汇缴到省救灾捐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