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四类人员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教育立州战略决定》(州党发〔2019〕8 号)和《安龙县2020年县级骨干(校长、教师)、县级名师评选方案》安教政字(20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 年中国小县级名校(园)长、县级骨干校(园)长、县级教学名师、县级骨干教师四类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四类人员评选方案

一、 学校评选小组:

二、目标任务

县级名校长1名、县级骨干校长1名、县级教学名师1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另由陈坤艳乡村名师工作室推荐县级骨干教师1名,评选时兼顾各种学科,由学校推荐至基教办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以一线教师为重点的原则,保证一线教师占推荐评审总人数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四)按分类分学科原则,兼顾所有学段学科,每位教师只参加一个类型教师评选(含直接认定)。

(五)以教学业绩为主要考查依据,以个人业务能力获奖为加分项进行积分评选,择优推荐。

四、评选范围及学校要求

1.招堤四小(双龙国小,春潭一小)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参与评选。

2.工作积极不推诿,按时完成学校交给任务。

3.申报者以年度考核结果为评审条件,合乎文件规定项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为参照,分高优先推选。分数同等,以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优异,长期坚持致力该项任务提质高效的优先推选。

4、师德师风不合格受到家长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实的一票否决。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一票否决。

6、满足局文件的相关条件方可申报。

附件:局“四类人员”评审条件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关爱学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校正、副校(园)长,以任职文件为准。

5.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优秀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省三等奖等奖及以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来,无受到通报以上批评或各类处分。

(二)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

1.名校(园)长在骨干校(园)长中评选。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办学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园)在本辖区学校(园)起示范引领作用。关心支持设立在本校的省、州、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具有独特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6.任现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安全文明校园”等集体荣誉称号。

7.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内学业水平测试获得过同类型学校前3名;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三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成绩前 3 名。

9.在职在岗州级以上名校(园)长直接认定。

( 三 )县级骨干校 ( 园) 长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

3.近三年来,本人或者学校获县级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校本研修成体系,教研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学业水平测试在同类学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学校名次内;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 3 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前四名。

(四) 县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县级名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评选。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优先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倾斜,要求满教学工作量。

5.州级以上名师和州级以上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县级名师。

(五)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州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县级课题。

3.评选当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任命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学校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务)优先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报人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关原件供学校评审,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评审组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报送招堤街道基教办参评。

(二)基教办、县评审

第一阶段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政策评分,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汇总排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

1.评审推荐表。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的要求,规范整理材料,县直学校只盖本校公章确认。

2.相关评审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评审条件逐一整理,编辑页码,打好目录。

(二)学校上报材料

1.评选方案纸质版1份。

2.评选《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

3.评审报告(须说明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纸质版一份。

上述材料于11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