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一、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照和许可,做到依法经营。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按规定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6)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对危险因素应当如实告知员工。

(8)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9)加强对经营、生活用火(用电)的管理,营业场所内严禁有明火。用电线路按规定安装,并做到定期检查。使用的电气设施、 设备必须做到安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0)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按规定设置和配备足量、合适、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11)针对各种潜在的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可操作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12)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务院第 493 号令要求及时上报事故,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杜绝事故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13)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检查。

(二)考核指标: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或重伤的生产事故。

二、工作计划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月— 3月)

公司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具体负责”的第一领导人负责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各部门、班组签订岗位责任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月— 12月)

根据生产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和促进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素质。

(3)加强安全管理,重视安全资金的投入(1月—12月)

加强对泸定桥景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不能放过。年度内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死亡指标为零,做到景区安全、稳定、无大灾、无刑事案发生。

本年度计划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